(税收筹划)在购买方承担运费的情况下,运费向销售方支付还是向运输方支付?

企业在采购环节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一、发票管理力面。
①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②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即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开具的发票,如产品收购凭证),开具发票时,必须
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有关联次加盖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采购物资时必须严格遵守《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税法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
③收购免税农产品应按规定填开《农产品收购凭证》。
二、税收陷阱的防范。
避免在采购合同中出现诸如:“全部款项付完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此类条款。因为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原因,采购方往往不会付完全款,而根据合同这将无法取得发票,不能进行抵扣。只要将合同条款改为“根据实际支付金额,由供货方开具发票”,就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了。
此外。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在价格中确定各具体的款项包含什么内容,税款的缴纳如何处理。例如,因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外),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就没办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通过谈判将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的价格压低一点。
三、增值税进项税额确认的筹划。
自200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限,不再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015号)中第二条有关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限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违反抵扣进项税额的。税务机关将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购货对象的选择。
税收是进货的重要成本,从不同纳税人手中购得货物,纳税人所承担的税收是不一样的。例如,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认购的货物,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出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不能抵扣(但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外)。因此,采购时要从进项税能否抵扣、价格、质量、何时何种方式付款(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五、购货运费的筹划。
①购进固定资产的运费不能抵扣增值税,而购进材料的运费则可以抵扣。采购时应予以考虑。(2007年7月1日起中部6省固定资产允许抵扣试点)
②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采购时要予以考虑。
③购进材料物资等发生运费、售货方名称要求与运费发票开票方名称一致,否则,购货方不能抵扣运费进项税。
六、选择合适的委托代购方式。
工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要大量购进各种原、辅材料。由于购销渠道的限制,工业企业常常需要委托商业企业代购各种材料。委托代购业务,分为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和受托方按正常购销价格与购销双方结算两种形式。两种形式均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但其财务核算和纳税利益各异。
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的委托代购业务是指:①受托方不垫付资金;②销售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发票转交给委托方;③受托方按销售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这种情况下,受托方按收取的手续费缴纳营业税;委托方支付的手续费作为费用,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受托方按正常购销价格与购销双方结算是指:受托方接受委托代为购进货物,不论其以什么价格购进,都与委托方按约定的价格结算,在购销过程中受托方自己要垫付资金。
这种情况下,受托方赚取购销差价,按正常的购销业务缴纳增值税。委托方支付给受托方的代购费用视同正常购进业务,符合规定的抵扣条件时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于一般纳税人的工业企业而言,由于第二种代购方式支付金额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第一种代购方式支付的手续费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那么从纳税利益的角度看,一般来说,第二种代购方式优于第一种代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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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算方式的筹划
作为生产资料购入方的增值税纳税人为了达到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可以对购入的生产资料的成本费用进行筹划,进项税的税收筹划就是其中的一个可行点。购货方购入货物的结算方式可以分为现金采购、赊购、分期付款。从纳税筹划角度应尽量选择分期付款、分期取得发票。一般企业在购货过程中采用先付清款项、后取得发票的方式,如果材料已经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全部付清,供货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税法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会造成企业增值税税负增加。如果采用分期付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就能够及时抵扣进项税额,缓解税收压力。通常情况下,销售结算方式由销货方自主决定,购货方对购入货物结算方式的选择权取决于购货方和供货方两者之间的谈判协议,购货方可以利用市场供销情况购货,掌握谈判主动权,使得销货方先垫付税款,以推迟纳税时间,为企业争取时间尽可能长的“无息贷款”。
二、进项税额抵扣时间的筹划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如何确定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中严格规定了各类企业(经营业务不同)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间,销售环节的进项税额抵扣内容为上一环节的增值税缴纳额,纳税人不能随意提前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以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进项税的抵扣时间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类型加以区分。
作为购货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筹划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如果取得的是防伪税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尽快认证,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降低当期的增值税税负;如果取得的是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购货方为工业企业的则应缩短购入货物的入库时间;若为商业企业,购货方选择即购即付,那么就可以在付款当期在销项税中抵扣此项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如果以应付账款的方式结清货款,则货物购入的当期不能抵扣该购进货物的增值税税额,只有在全部货款全部结清的当期进行进项抵扣,这样就增加了当期的增值税税负,没有达到延期缴纳的目的。此时购货方可选择的纳税筹划方法为结算方式的选择,通过结算方式的筹划达到进项税额抵扣时间的筹划。例如可以签订分期付款合同。根据税法规定对于分期付款方式取得的货物的进项抵扣时间为分期付款的每个付款日的当期,这样可以分步产生递延纳税的好处,以获得资金的货币时间价值;如果购进的是应税劳务,则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为劳务费用结算完毕日的当期,此时也可以采用结算方式递延增值税税负。
三、供货价格选择的筹划
由于增值税实行的是发票抵扣制度,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供货方的纳税人身份就直接影响到了购货方的增值税税负。一般纳税人购货方主要有两种不同进货渠道的选择,一是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货方,可以取得税率为17%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为供货方,如果能够取得由税务机关代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货方就可按照3%的税率作进项税额抵扣;如果取得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出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货方不能进项抵扣。对于购货方来说如果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货后的净利润都相等,那么选择哪一方都可以;如果两方竞价基础带给购货方纳税人的净利润不同,应该选择给购货方带来净利润较大的供货方作为货物来源方,这样就存在一个价格折让率(R)。这时应该如何选择呢?笔者通过案例进行说明。
例:购货方若有两个进货渠道,一方为一般纳税人,其支出的购货金额为Y;另一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支出的购货金额为X。购货金额当期都能作为进项抵扣,t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t'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Py为一般纳税人供货价格,Px为小规模纳税人供货价格。(以上金额都为含税金额)。
分析:假设从不同供货方取得的货物后的净利润相等,则有Px=Rp(t,t')。购货方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购入货物并无差异,此时Rp(t,t')即为价格折让率。如果Px>Rp(t,t')Py,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提供低于比价格折让率折让后的价格,对于购货方来说应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货方,取得增值税按照购货企业适用税率计算的进项抵扣的好处。如果Px
购货方纳税人可以按照价格折让率选择供货方。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调低至3%,相对于购货方一般纳税人的适用税率17%和13%,就有不同情况下的价格折让率Rp(t,t'),则Rp (17%,13%)=86.80%;Rp (17%,0)=84.02%;Rp (13%,3%)=90.24%;Rp(13%,0)=87.34%,其中Rp(17%,0)表示购货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供货方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3%,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普通专用发票。
四、运费的筹划
购货方购入的货物可以由自营车辆承担运输,也可以委托专营运输的企业运输。对于这两种方式发生的运费,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有所不同。非独立核算的自营运输队车辆运输购入货物产生的运输工具耗用的油料、配件及正常修理费用支出等项目,按照17%的增值税税率抵扣。委托运输企业发生的运费,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支的运费金额(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依照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那么企业是选择委托运输还是使用自营车辆运输,会对企业的进项税额的抵扣产生较大的影响。在纳税筹划时就必须找到运费扣税平衡点,即当企业运费价格中可抵扣项目金额比例达到平衡点时,无论选择哪种运输方式,企业所抵扣的进项税额相等。如果自营车辆产生的运输耗用费用大于平衡点时,使用非独立核算的自营车辆运输购入的货物就可能承担较高的税负,此时就应该选择外购运输费用或将非独立的自营车辆独立出来成为独立核算的企业。
总之,增值税纳税人在具体实务操作中可以单个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以上方法。但是这些选择方法仅从纳税的角度考虑,并没有考虑到其他的因素,如其他购货成本、合同条款、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处购入货物的质量差异等,企业应从企业的终极财务管理目标的角度来考虑税收筹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很明显,在购买方承担运费的情况下,运费向承运方(运输方)支付,销售方可以不作为价外费用,可少缴税。

这个看销售方怎么处理,你如果支付给销售方,销售方做代收代付,然后让运输方将发票直接开给购买方,这样对于购买方实质是一样的。
如果销售方连运输费计算在货物里面给购买方开具发票,这样是17%的增票,不过一般购买方不太会这样处理。

物流企业的税收筹划是怎样做的
答:此外,对于代开票纳税的物流企业来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代开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其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代开票注明的营业税应税收入,不得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因此代开票纳税人在进行筹划时应注意将支付给其他联运企业的费用单独分开,由联运...

代垫运费可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在购买行为发生后由购买方将运费及购货款一并支付的,这个运费实际上是属于购买成本的一部分,如果取得相应税务机关认可的运费发票,这种情况应予抵扣进项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

求解《税收筹划》案例题
答:1.由运输企业直接开发票给购货方!(如果开给供货方,只能抵运费的7%做为进项,但要按17%再开票给购货方,等于是凭空多交了运费的10%的税金 2.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更有利。一般纳税人处进货,利润=854.70 小规模处进货(不开专用发票),利润=864.10 小规模处进货(请税务代开专用发票),...

如果对消费税进行纳税筹划?
答:目前,对企业运费税收筹划存在几种错误的认识,这种错误认识的直接后果会导致企业错误行为的发生。所以,对企业运费纳税筹划误区应该得到及时指正,使纳税筹划实践在正确的认识指导下进行,以降低税务风险。利用运费扣税平衡点的进项税筹划不科学关于企业运费的纳税筹划,目前业界认同一个十分流行的观点,即运费中可抵扣增值税的...

购买原材料的对方代垫运费怎么做账?
答: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其中第(二)项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实务操作建议,满足以下条件:1.承运部门需要购买方签订运输合同,或者承运部门、购买方及销售方签订运输合同,合同明确运输关系是“承运部门和购买方...

物流公司如何做好税收筹划?
答:在一般纳税人提供800万元不含税劳务时,除了收取运输费用,还将收取88万元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购买者虽然能够得到抵扣,但占用了现金;而拆分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要保持800万元收入不变,只需要向劳务购买方收取824万元的价税合计,可以得到57.68万元(824*7%)的进项抵扣。差额纳税筹划法由于“营改增”试点范围内...

代垫运费计入什么科目
答:公司销售货物代垫运费应由购买方承担,因此在确认收入时与货物的价税款一起向购买方收取,计入”应收账款“中。借:应收账款——XX购买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银行存款 税务机关对于代垫运费的检查重点是:1、把握交易地点,查货物的销售方式,明确该谁承担运费。...

销货方自己有运输车辆负责运输,向购货方收取运费如何做会计分录?_百度...
答:甲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是混合销售,对运费收入计征增值税。运费是含税收入。借银行存款23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其他业务收入1000/(1+17%)=854.7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145.30 对乙,支付运费并未说明取得货运专票,而且现在不再凭普通运输发票的7%计提进项税额,所以只可抵扣...

如何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进行纳税筹划
答:所以,换个角度,如果是供货方必须确保的就是:在货款没有全部收齐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收取销售款时就会很被动。2.赊购。在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不失为一种解决资金困难的结算方式,这也是现在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的购进方式。尽管作为购货方很主动,但是在购进时仍然需要考虑的是留下的尾款要大于由此产生的...

我是购货方,货到时先垫付运费,支付货款时再扣除运费,那么分别怎样做会计...
答:货到并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写此分录)贷:应付账款--XX 垫付运费时 借:应付账款--XX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如果是销售方:垫付运费时:借:应收账款贷:现金(银行存款)收回运费时:借:现金(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如果你是购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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