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城市申请设置诊所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 开诊所要具备什么条件如下:
1、由执业者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本区常住户口
3、持有相关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4、设置科目必须与所学相关专业一致并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5、非在职人员(指离退休、辞职人员)
6、身体健康(有区卫生局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7、符合本市、本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选址2-3公里范围内,无重复的医疗机构
8、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手册》不同类别诊所的具体要求
9、有合适的、符合条件的场所。
一、小诊所医疗纠纷归谁管
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医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二、医疗纠纷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十三条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医疗机构,由政府指定或者任命的拟设医疗机构的筹建负责人申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置医疗机构,由其代表人申请;个人设置医疗机构,由设置人申请;两人以上合伙设置医疗机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 条例第十条规定提交的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
(二)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三)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四)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五)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六)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七)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八)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九)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
(十)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十一)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十二)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
(十三)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十四)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并附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
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开设诊所的要求?
答:(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5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

个人开诊所需要什么条件及手续
答:个人开诊所需要的条件及手续如下:1、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2、提交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3、经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需要具有《药品经改没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2024新诊所注册需要什么资料
答:1、个人身份证明;2、医师资格证书;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诊所租赁合同;5、诊所装修设计方案;6、诊所设备清单;7、诊所管理制度。一旦准备好这些文件和资料,可以开始审批备案和获得营业执照的流程。这个过程可能会因地区而异,但是下面是一般流程的概述:1、在当地卫生局或者医疗管理部门办理开办个...

开办个体诊所:这些规定你必须知道
答:《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对申请开办个体诊所的人员有着严格的规定。其中,《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明确指出,开办城市诊所的个人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从事同一专业五年以上临床工作等。小技巧除了硬性规定,还有一些小技巧可以参考。比如,没有医师资格,...

注册中医诊所需要什么条件
答:2、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设置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

开诊所需要什么条件
答:我也去答题访问个人页 关注 展开全部 还不可以-开诊所必须持有卫生部许可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为规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 ,根据原国家卫生部《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规定,医术确有专长但不具备中医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通过相关评价和考试认定后,可以参加医师...

开办私人诊所的条件
答:2.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3.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4.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

个人开中医诊所的条件
答:《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法律依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

私人诊所开办条件
答:私人诊所开办条件如下:1、由执业者本人提出申请;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本区常住户口;3、持有相关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4、设置科目必须与所学相关专业一致并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5、非在职人员,指的是离退休、辞职人员;6、身体健康,需要有有区卫生局...

私人牙科诊所开办条件
答:私人牙科诊所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诊所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包括卫生间、消毒室、储藏室等配套设施的设置与使用等。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私人牙科诊所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安全评估工作,保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私人牙科诊所的经营范围有何限制?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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