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法院应如何把握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的审查标准

高院:法院应如何把握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和二百六十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7、涉外仲裁中,被申请执行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8、涉外仲裁中,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该仲裁裁决即告无效,当事人可以根据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需要法定理由的。《仲裁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合适,裁定不予执行。”同时,《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修改前《民事诉讼法》的第二百一十七条,下同)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执行过程中的不予执行情况)因此,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理由只能是仲裁机构本身出现了法定的过失,如果当事人仅仅是对于仲裁的赔偿数额不满意,则不能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而只能是“自认倒霉”。而且,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前提是“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如果当事人都没有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则不能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撤销裁决和申请不予执行裁决的异同仲裁结果出来后的救济途径主要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两种,而且二者极为相似,那么它们究竟有什么相同、不同之处呢?

高院判例:违规网贷,不予执行
答: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仲裁裁决被法院不予执行的,需要双方对该纠纷重新仲裁(需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或向法院起诉。估计薛某多半是不会再和恒元公司达成仲裁协议了。那么法院在审理该借贷行为时,基本也会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的相关规定,对恒元公司享...

已立案受理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如何处理?
答:一般三种意见:认为应裁定不予执行。理由是既然两被执行人已在法定期限内上诉,那么本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即本案的执行依据尚未生效,因为没有有效的执行依据,所以对本案应裁定不予执行。认为应裁定撤销案件,理由是本案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执行案件的...

拒不执行判决的适用情况浅析
答:针对以上法律规定存在的不足,学者们提出了完善意见:1.修改罪名,改为“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罪”,一切生效的法律文书包含于其中;2.追究“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罪”启动程序应规定以公诉为主兼被害人自诉原则。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受损害的是权利人,理应享有提起诉讼的权利;3.赋予法院司法警察对此...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期限
答:法律分析:原则上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申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有时间的限制,具体情况如下:原则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申请;仲裁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或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

执行庭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执行
答:第一条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四)自执行案件...

人民法院对强制执行申请不予支持的,应当说明理由。关于这方面是哪一...
答:(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具体情况还是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高院法[2015]260号关于实施《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 ...
答:(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条 本解释第三条规定的自诉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第五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一般由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哪些房产不能强制执行
答:【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包括哪些
答:7、执行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8、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9、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2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10、涉外仲裁机构作出...

执行立案后发现不符合条件如何处理
答:裁定前应与有关法院联系,建议该院撤销委托;如委托法院不作答复的,受托法院可在裁定不予受理后将案件退回委托法院。对于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裁定前应先向该上级法院请示,如上级法院同意执行法院意见的,则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并将有关材料退原执行法院;如上级法院不同意的,则应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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