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是利润总额*25%还是营业利润*25%

所得税是利润总额*25%还是营业利润*25~

所得税是利润总额的25%。
当期所得税费用就是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所得税税率(25%),其中应纳税所得=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都不是,是应纳税所得额的25%。是利润总额经过纳税调整后计算得出的。营业利润不包括营业外收支部分,但这些都是要计入所得额并进行调整的。

1.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净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2.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3.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4.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5.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贷方,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在借方,贷方余额-借方余额。
7.投资收益在贷方,投资损失在借方,贷方余额-借方余额。
8.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所得税率

9.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7%,增值税属于流转税。

10.企业所得税率25%,属于所得税。

笑望采纳,谢谢!

1.年末应收款项余额为200万元,按5‰提取坏账准备,提取前“坏账准备”账户贷方余额2000元。该企业实际提取坏账准备10000元,且当年11月收回已核销的坏账7500元,未作处理
当年收回已核销的坏账7500元:
借:应收账款
7
500
贷:坏账准备
7
500
借:银行存款
7
500
贷:应收账款
7
500
期末应有坏账准备:2
000
000*5‰=10
000元,应补提坏账:10
000-2
000-7
500=500元,而企业实际提取10
000元,应冲回多计提的9
500元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9
5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9
500
2.当年出售无形资产取得价款8000元,其账面价值2600元,营业税率5%,净收入列入“盈余公积”;
出售无形资产净收入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不考虑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8
000-2
600-8
000*5%=5
000元
借:盈余公积
5
000
贷:营业外收入
5
000
3.固定资产出租收入2000元全部列入“其他应付款”,其折旧、维修费共计400元计入“管理费用”;
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应转入其他业务收入,其折旧、维修费应转入其他业务成本:
借:其他应付款
2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
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400
贷:管理费用
400
4.赞助某希望工程100,000元,计入“营业外支出”
该项会计处理正确,不做调整分录。赞助希望工程款项属于公益性捐赠,在利润总额的12%以内限额扣除。
5.当年实发工资500,000元,并按此数计提三项费用,核定其工资列支标准为300,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增:(500
000-300
000)*(1+14%+2%+2.5%)=237
000元
6.支付违约金20000元计入“营业外支出”
经营性违约金,可于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7.当年6月购入设备一台80000元,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8年,税法规定按10年计提,(假若不考虑残值);
税法折旧:80
000/10=8
000元
会计折旧:80
000/8=10
000元
形成可抵扣所得税差异,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
000-8
000=2
000元
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2
000*25%=500元
8.向非金融机构借款10万,年利率15%计入“财务费用”,当期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
000*(15%-10%)=5
000元
9.从境内B公司分得联营利润25500元,B公司所得税率15%;获得境外投资收益25万元,系从M国分回的税后利润,己在该国纳税5万元。
境内联营B公司分回利润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5
500元。
境外投资先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50
000元,再计算是否需补税:(250
000+50
000)*25%=75
000元,应补税75
000-50
000=25
000元。
10.期间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80000元,当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
10
000
000*5‰=50
000元
80
000*60%=48
000元
扣除限额取小者:48
000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
000-48
000=32
000元
要求:计算其当年利润总额,及应纳税所得额
当年利润总额
=账面利润+/-账面影响损益的调整分录金额
=500
000+9
500+5
000+2
000
=516
500元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516
500*12%=61
980
应调增希望工程捐款:100
000-61
980=38
020元
应纳税所得额
=利润总额+纳税调增金额-纳税调减金额
=516
500+237
000+2
000+38
020+5
000-25
500-250
000+32
000
=555
020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555
020*25%+25
000=163
755元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
163
755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163
755
确认折旧方法不同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500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500

净利润=利润总额_所得税费用,其中所得税费用是利润总额*25%的费用?
答:1.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净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2.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3.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4.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5.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

所得税费用是利润总额乘25%吗
答:2、 增值附加税12%,根据所交增值税额的12%交(分别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征税3%,地方教育费附征税2%)。3、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公司后期的账面上的年净利润来申报, 收入-成本-费用利润,一般企业:资产总额大于1000W,员工人数大于100人,年利润总额大于50W,按净利润25%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不是等于利润总额*25%么
答:不完全正确,应该是: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调整额)*25%=应缴企业所得税 所谓调整额就是会计制度与现行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额。呵呵,希望你能满意。

企业所得税=利润*25%对吗
答:企业所得税=利润*25%不对。正确的是: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收入总额包括:(1)生产、经营收入;(2)财产转让收入;(3)利息收入;(4)租赁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股息收入;...

应交所得税是否=利润总额*25% 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不是利润总额*25%,而是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税率来进行计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

所得税的计算,是按利润表里面的利润总额的25%计提的吗?申报是需要什么...
答:所得税的计算并不完全按利润总额的25%计提,有时需要纳税调整,申报时需要相关证照,会计资料,填写纳税申报表等

...纳税基数是按主营业务本年数*25%,还是利润总额数*25%。谢谢了_百度...
答:企业所得税实行的是季度(或者月度)预交,年末汇算清缴,季度预交的时候,是按照利润总额乘以税率25%计算缴纳的,这个要求不是很严格,一般企业自行计算申报缴纳就行,年终汇算清缴要按照税法调整利润总额后征税,对预交部分多退少补(一般多了就当你预交的不退)...

净利润=利润总额_所得税费用,其中所得税费用是利润总额*25%的费用?
答:答:所得税税率有25%、20%、15%三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利润表中 所得税费用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答:当期所得税费用就是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所得税税率(25%),其中应纳税所得=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职工工资及薪金的14%)、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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