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关联方资金占用

IPO审计里,什么叫关联方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一般来说就是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呗。比如应付账款就是你对别人的资金占用,而应收账款就是别人对你的资金占用。而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占用通常来说就是母子公司或者子子公司之间的往来款项呗,通常就是应收应付款项的超期,因为作为关联方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会因为往来款项的超期而相互起诉,也不会作为坏账损失处理。

从审计角度上来说,关联方之间的应收应付款项如果金额过高,会使个别报表的资产或负债项目增大呗,从而误导报表使用者。

IPO申报前必须清理关联方资金占用。在报告期内存在一般性关联方资金占用,申报前清理了,就可以。 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27条

随着关联企业之间交易活动越来越频繁,企业之间占用资金现象非常普遍。在此过程中,关联企业之间大多不收取资金占用费,所以许多企业没有考虑到关联企业之间的税收问题。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之间正常的资金借贷,收取利息或其他形式的资金占用费,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关联企业之间大多不收取资金占用费,所以许多企业没有考虑到关联企业之间的税收问题。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之间正常的资金借贷,收取利息或其他形式的资金占用费,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扩展资料

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因

一是上市公司改制先天不足。

二是股权分置、国有股流动性差。由于我国股权分置的制度安排,国有股只能在场外协议转让,流动性差,再加之我国上市公司派现率普遍较低,国有股东没有其他股权收入来源,在母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生存困难时,自然首先想到的是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三是意识方面的原因。国有大股东占有中小股东的利益,在部分国企高管看来是无可厚非的,把"国有资产"凌驾于"法人财产"、"个人财产"之上的意识,不仅在一些人的头脑里仍然存在,而且也体现在他们的工作中。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也认为,如果占用资金是用来给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下岗职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那就是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解决了地方政府的难题。

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对策

首先是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由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被占款公司的主体,因此,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的高管层,以及各级国资管理部门的领导们,是解决关联方占款现象的中坚力量,有些时候甚至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其次是要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联方占款



随着关联企业之间交易活动越来越频繁,企业之间占用资金现象非常普遍。在此过程中,关联企业之间大多不收取资金占用费,所以许多企业没有考虑到关联企业之间的税收问题。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之间正常的资金借贷,收取利息或其他形式的资金占用费,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所遵循的原则。《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例如,A企业无偿占用关联方B公司1000万元,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应收取资金占用费50万元。由于A企业未收取资金占用费,税务机关可以对此进行调整,调增A企业利息收入50万元,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是,税务机关在进行境内关联交易调整时,并不是一律按照合理方法调整。由于一方调整收入的同时,允许另一方调整支出进行税前扣除,势必对双方的税收产生影响,当关联交易双方的调整不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时,一般不进行纳税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三十条规定,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的减少,原则上不作转让定价调整。如上例,增加A企业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的同时,会减少B公司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如双方的税负相等,则国家总体税收不会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则不进行关联方的纳税调整。按此政策分析,由于关联双方调整造成总体税收减少的,也不进行企业所得税调整。有税负差额的,按税负差额调整。

  有关营业税的纳税调整,税收政策规定,如果关联企业之间资金占用收取资金及占用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但对无偿占用资金行为调整核定额从而征收营业税的,在营业税政策上缺乏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暂行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前款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按照上述税法规定分析,非有偿行为不属于应税行为,除税法特别规定无偿行为视为应税行为外,不征收营业税。

  但《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其应纳税额:
1.购销业务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
2.融通资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过或者低于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所能同意的数额,或者利率超过或者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
3.提供劳务,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劳务费用。
4.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或者收取、支付费用。
5.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的其他情形。关联企业之间无偿融通资金的行为,减少营业税计税依据少缴营业税的,税务机关可据进行纳税调整。

  如何处理《营业税法》与《税收征收管理法》之间的不同规定呢?笔者认为,虽然税收征管法是上位法,但它是对全部税收征收管理行为的一般规定。而相对于征收营业税来说,无偿行为不征税是营业税法的特殊规定,按照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行政法执法原则,应以营业税法为依据。

一般是大股东借用公司的钱,长期借用,并且不支付占用费。

关联方占款的具体表现
答:通过预付账款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比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更加隐秘。据统计,2003年度沪深A股上市公司预付账款总额同比增长了30.96%,增幅惊人。我们估计,这其中不能排除有一小部分是因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方式的变化。三是占款渠道此消彼长。从以上统计数据我们推断,由于监管部门加大了监管力度,...

为什么要做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
答:主要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企业资金或者和其他关联方存在不公平交易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

关联方占款的关联方占款的成因
答:应该说,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还算得上是我国近年来的一个新生事物。尽管现有法律也可以应付此类问题,但操作起来难度较大。特别是如果没有针对主要责任人的刑事和民事处罚条款,法治的效果也要大打折扣。2003年8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公司的关联企业占用的资金利息要不要计提?
答:主要还是要看金额的大小,不是绝对的事情,还要结合公司的具体状况,如果占用的资金是高额的,那么就需要计提,而且董事会开会的时候也会表明态度,如果占用的金额较小,那么一般在申报期内计提就可以了,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申报期之前,也是没必要专门去计提的。关联方和非关联方资金占用费利息计提利息...

什么是占用资金?
答:什么是经营性占用自己、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请举例? 经营性占用资金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以盈利为目的,比如说企业为了生产某样商品而拨款采购原料,采购原料的资金就是经营性占用资金。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股东占用企业资金在审计方面属于特别风险吗
答:为强化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以下简称资金占用)的会计监管,规范上市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执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升资本市场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

关联方借款都包含哪些?
答:关联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指上市公司的发起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其家属和上述各方所控股的公司。二、分析关联企业之间最常见的一种业务就是关联企业之间借款、占用资金等,部分企业的做法是相对规范的,会约定利息并开发票,但是更多的情况是不收取利息和资金占用费的。三、...

什么是关联交易
答:关联交易财务风险是指因关联交易会计核算不规范给企业造成的风险。关联交易的经营风险:a.关联交易活动中断,使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资产遭受损失。b.关联交易定价不合理,可能导致企业资产受损或中小股东权益受损。c.没有及时结帐,导致资金被占用,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d.关联方界定不准确,可能导致...

急!关于资金占用,资金占用利息计算方法,内部考核用
答: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第三十七条 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不得作为纳税人的经营性费用在税前扣除。3.资金占用费结算要填开套印有地税局监制章的普通发票 收付资金占用费,不能...

关联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涉税问题
答:3.关联企业之间提供商品、服务、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而产生的应收、应付款项 如果是在正常的购销合同信用期内,关联企业之间占用资金,不需要进行占用利息结算,但若超过正常的购销信用期,又分两种情况: (1)关联企业之间实际税负相同或相近,根据国税发〔2009〕2号第三十条规定,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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