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结帐的为什么不能走工伤。

医保结算以后还能进行工伤认定吗~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退回报销金额,接受处罚之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参加了工伤保险的,退回医保报销金额,重新按照工伤报销。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费走什么报销渠道,与劳动局是否认定为工伤无任何关系!
只是说,走了医保报销,发票都给了,你还有什么发票拿去工伤基金报销?肯定只能在一处报销啊!

一、医保和工伤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保险,工伤医疗费100%报销。本人不用负担,而医保,本人要负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

1、如果是工伤,认定工伤之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规定范围的医疗费;单位没有参保的,由单位支付。不可以用医疗保险基金报销,涉嫌诈骗医疗保险基金。

2、如果不是工伤,没有侵权人或者无法确定侵权人的,可以用医疗保险基金报销。

三、《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

扩展资料:

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四章 工伤保险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法



1、如果是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书下达之前,一般都是走普通医保结帐或自费结帐,在予以确认工伤之后,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之前按普通医保结算,则补足差额;如果按自费结算,则补足全额。
2、如果不是工伤职工,是不能走工伤结算的。工伤保险基金是专款专用的。

医保是医保,工伤保险是工伤保险,各自的功能不同,是两回事,因工负伤,不能医保报销,工伤保险也不能报销因病治疗费用,

因为是两个保险。
医保是医疗保险,工伤是工伤保险。
两个保险用药范围、保险赔偿比例待遇都不同。
主要的时候要讲清楚是工伤。

因为工伤公司会补偿医药费,再走医保的话相当拿了两份钱。

受伤走医保过后还能报工伤吗
答:法律分析:不能。医保报销后不可以申请工伤报销,进行了医疗保险报销的,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工伤报销。否则违反医保办法报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法律依据...

刷了医保卡还能报工伤吗
答:工伤是不可以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只能先自行垫付,再拿发票清单认定书鉴定书等去社保局的工伤窗口报销。就算工伤刷了医保卡也不能报销。刷了医保卡就算是用了医疗保险基金的钱,劳动者只有先退垫付再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工伤费用...

走了医保还能报工伤吗
答:法律分析:报了医保不能报工伤。医保与工伤只能选择一种报销。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

上班期间受伤入院,已用医保包销部分费用,还可申请工伤认定吗_百度...
答:因为你个人名下的医疗保险是可以带走的(医疗保险保障的是你的疾病治疗,而不是工伤,如果你用医保看工伤,那么医保也是算成疾病的),如果有剩余的部分也是可以继承的。简单点,医保是你个人的,无论什么伤、病都可以治疗(...

刷了医保卡之后会影响后续报销工伤吗?
答: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是根据事故经过来判定的,和员工如果结算医疗费没有关系。但是在工伤待遇审核时是无法报销已进行医疗保险结算的部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

工伤出院结算时走了医保,不给报工伤
答:(一) 医疗费 1、要求:治疗 工伤 所需费用符合 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

走了医保还能认定工伤吗
答:可以认定,但是医保与工伤只能选择一种报销。如果认定了工伤的话,建议选择工伤,因为报销比例高,符合工伤保险目录的100%报销。医保和工伤均要求提供医疗费单据原件,因此不能都报。但是,在很多地方,医保和工伤是没有重合的...

走了医保对工伤认定影响吗
答:法律分析:员工受伤之后使用社保卡进行结算,不影响员工申请工伤认定,也不影响员工伤残赔偿,但是员工不能享受治疗费用的工伤保险待遇了。因为进行工伤保险报销是需要全部自费,不得使用其他保险报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走了医保还能认定工伤吗
答:【法律分析】: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中并没有要求提供治疗费用如何支付的。所以并不影响工伤认定,但是使用医疗保险报销,会影响工伤保险报销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为什么医保卡余额支付的药费,工伤处不予报销
答:工伤看病不能用医保,必须自费,然后由社保机构报销

IT评价网,数码产品家用电器电子设备等点评来自于网友使用感受交流,不对其内容作任何保证

联系反馈
Copyright© IT评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