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向国外出口一批仪器,合同规定由买方提供麦头,但截至买方提供时间届满为止,仍未见其通知设计情况

北京某外贸公司按CFR马尼拉价格出口一批仪器,买方投保的险别为一切险。出口方将货物用卡车由北京运到~

‘一切险’承保的范围是平安险、水渍险及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外来原因仅指偷窃、提货不着、淡水雨淋、短量、混杂、玷污、渗漏、碰损、串味、受潮受热、钩损、包装破裂、锈损。”
可以看出翻车导致的货物损失并不在以上范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该损失应由交通事故责任方赔付。

  在运输途中,卡车翻车,致使车上部分仪器损坏。 该项损失应由买方承担。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CFR 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在《2000年通则》中,明确规定CFR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如合同当事人不采用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CPT术语。
  (一) 买卖双方基本义务的划分
  按国际商会对CFR的解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起来,可作如下划分:
  1.卖方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2)签订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3)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
  (4)向买方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
  2.买方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
  (3)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4)支付除通常运费以外的有关货物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内的卸货费。
  (二)使用CFR的注意事项
  1.卖方应及时发出装船通知
  按CFR条件成交时,由卖方安排运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如卖方不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则买方就无法及时办理货运保险,甚至有可能出现漏保货运险的情况。因此,卖方装船后务必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否则,卖方应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和损失。
  2.按CFR进口应慎重行事
  在进口业务中,按CFR条件成交时,鉴于由外商安排装运,由我方负责保险,故应选择资信好的国外客户成交,并对船舶提出适当要求,以防外商与船方勾结,出具假提单,租用不适航的船舶,或伪造品质证书与产地证明。若出现这类情况,会使我方蒙受不应有的损失。
  (三)CFR的变形
  卸货费究竟由何方负担,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订明。为了明确责任,可在CFR术语后加列表明卸货费由谁负担的具体条件:
  (1)CFR Liner Terms (CFR班轮条件)
  这是指卸货费按班轮办法处理,即卖方负责卸货,买方不负担卸货费。
  (2)CFR Landed(CFR卸到岸上)
  这是指由卖方负担卸货费,其中包括驳运费在内。
  (3)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货)
  这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卸到船舶吊钩所及之处(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在船舶不能靠岸的情况下,租用驳船的费用和货物从驳船卸到岸上的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4)CFR Ex Ship's Hold (CFR舱底交货)
  这是指货物运到目的港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从舱底卸到码头的费用。
  应当指出,在CFR术语的附加条件,只是为了明确卸货费由何方负担,其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线,并无任何改变。《2000年通则》对术语后加列的附加条件不提供公认的解释,建议买卖双方通过合同条款加以规定。

浙江孙律师:
麦头仅仅是货物的运输标志,其非合同履行中的主要标的。
基于买卖合同,卖方国内公司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外国买方公司应当履行其相应的义务。
在本案中,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已经构成违约,为确保合同可能继续履行,建议卖方公司发出催告,要求买方公司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回应。若不回应的,卖方公司可以基于合同,要求赔偿实际损失(有约定按照约定)。

如果到期后买方仍未提供有效的唛头, 一方面可以催对方; 另外一方提供自己公司设计的符合合同要求的唛头给对方,如无异议而且这是为了不耽误交期按时发货采取的应急措施;
因为唛头不是成交的主要条款,是运输中的一种指示标志, 提醒人们在装卸搬运时的注意事项, 也是方便买方识别货物用的

国外的不清楚,但是估计可以参考国内的。
国内的分两种情况:
1.承揽合同(委托制作)。
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251条第1款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
详细可以参考http://baike.baidu.com/view/129640.htm
比较明确重要的一点就是:定制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赔偿。
2.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
详细可以参考http://baike.baidu.com/view/19525.htm

看是属于哪种情况?看你情况,应该属于第一种情况的,那么估计只能上诉法院了,要求赔偿了。
具体最好咨询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帮助。

跪求一道国际贸易题,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商品,合同签订后,接到买...
答:FOB就是货交承运人,买方安排运输的,他可以委托卖方来办,如果合同没有更改为CIF或者是CFR的话,卖方不承担这个风险的,就算没有船可以运,这个责任也只能由买方来承担。所以,他们的理由不成立,合同必须履行。而承运人是谁,则要由买方自己去解决了。

某公司出口一批商品到国外,该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出口退税税率为13%...
答:该公司出口的商品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因此可以退回商品中包含的增值税。具体核算方法如下:计算出口商品的税前价值。根据税前价值计算商品中包含的增值税。假设税前价值为100元,则增值税为100元 × 13% = 13元。根据出口退税政策,可以退回商品中包含的增值税。退税额为商品中包含的增值税 × 出口退税税率...

我某公司向国外某客户出口榨油大豆一批,合同中规定大豆的具体规格为含...
答:对方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我方交货的品质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理应给予对方一定金额的损害赔偿,但是否为合同金额的40%,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合同中就这一类较难掌握交货品质的出口商品的品质条款,应采用规定品质公差或品质机动幅度的方法,来避免因交货品质难以掌握,给我方交货带来的困难。

我方一外贸公司于某年5月份与新加坡商人达成一笔合同,我方出口一批
答:要认识到品质条款的重要性。品质条款的基本内容是货物品名、规格、等级、标准或商标、牌名或产地等。具体条款可因商品不同而订法不一。在凭样品买卖时,一般应列明样品的编号或寄送日期,有时还加列交货品质与样品大致相符或完全相符的说明。在凭标准买卖时,一般应列明所引用的标准和标准的版本年份。对...

国际贸易运费题 某公司出口斧头一批 共19.6吨 14.892立方米
答:因为重量大于体积,所以按重量计费。20.5+60+13)*19.6=1832.6

我国某公司以CFR条件出口一批瓷器,我方按期在装运港装船后,即将有关...
答:不能,在CFR术语下,出口商应及时和充分地向进口商发出装船通知,否则要承担进口商漏保的损失。下面是《国际结算》的原文,望参考,谢谢

我国A公司向加拿大B公司以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 合同规定4月份装运。B...
答:③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物到达目的口岸之日起___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物到达目的口岸之日起___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应由保险公司、运输公司或邮递机构负责的,卖方不负任何责任。The claims, if any regarding to the quality of the goods, shall be lodged w...

我国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成交一批出口货物,货物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
答: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成交的出口货物,货物在运输过程出现触礁沉没,该货物的承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再对出口方付款。你可以看下保险单内的承保人是不是进口商,再和他们一起完成索赔。

某公司向荷兰出口产品一批,向客户发盘为每公吨800欧元CIF鹿特丹,按CI...
答:FOB=CIF-F-I=800-100-800*120%*2 你这加成率和保险费率是不是有点高啊!以上答案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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