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与房产登记簿的关联与区别有哪些?

房产登记簿是什么,和房产证什么区别~

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的名字,应当与房产登记簿记载的名字一致。我国《物权法》对此有明确的相关规定:1、《物权法》第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2、《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交易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在目前的实务中,对房产证的认识与其性质相悖之处仍嫌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其一,颠倒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惟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例如,在实务中判断一个人是否拥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权时,以为是否持有房产证就是根本依据。其二,混淆证书与证券的性质,以为房产证具有证券的性质与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例如,在房屋买卖中,以为房产证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为房产证交给抵押权人占有具有设定抵押权的效力。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登记簿或与登记簿的记载不相一致,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失去了对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明力,而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请求确权的证明文件。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例如,在房屋买卖时,房产证的交付并不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果,房产证受让人并不能以取得出卖人的房产证为由,主张其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房产证遗失后,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因此失去房屋所有权,权利人可根据登记簿的记载主张和行使权利,并可要求机关根据登记簿上的记载补发房产证。可见,房产证不能脱离登记簿的记载而发挥其证明作用。所谓“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的规定,实际上颠倒了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误解了物权公示的原则、意义和适用规则。房产证也不具有代表房屋所有权的功能,这一点与证券大不相同。同是书面凭证,证书与证券在性质上的主要区别是:证书仅仅是证明法律事实的书面凭证,房产证作为权利证书,只能证明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而不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证券不仅能够证明权利的归属,如当事人在诉讼中即使只有持有证券这一孤证,亦可充分证明其拥有证券上的权利,而且还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移转交付证券即产生权利移转的效力。
当然,在与房屋有关的交易活动中,房产证还是能够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但是,房产证所起到的只是初步的证明作用。在房屋买卖的缔约过程开始时,欲出卖房屋的一方出示房产证,可以初步证明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有关的缔约谈判可以据此展开。如果双方初步达成一致并且准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方当事人不应只根据对方房产证的记载就与之订立合同,而应当到房地产主管机关查阅房屋登记簿,以了解对方是否为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该房屋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情况,因为只有登记簿上的记载才是具有公信力的权利归属证明。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时,卖方向买方交付房产证,并不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果,必须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所有权主体的变更登记(即通常所说的“过户登记”),才能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力。严格说来,在房屋所有权移转过程中,房产证是不能随之移转的,房地产主管机关在进行过户登记之后,不应将卖方原先持有的房产证经变更记载后转交给买方,而应当将卖方原先持有的房产证收回,再向买方发放新的房产证。可见,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房产证的证明作用是极为有限的,远不如生活中常见的其他一些证书,如身份证、毕业证、合同书等。当然,尽管房产证的交付不具有物权法上的效力,但在审判实践中据此判断是否存在债的关系方面,还是有一定的证明意义。例如,房产证的交付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可以证明卖方有交付房屋所有权的意思表示;在涉及房屋抵押的交易活动中,抵押权人占有房产证可以证明抵押合同关系的存在等等。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8-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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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房产证遗失后,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因此失去房屋所有权,权利人可根据登记簿的记载主张和行使权利,并可要求机关根据登记簿上的记载补发房产证。可见,房产证不能脱离登记簿的记载而发挥其证明作用。

按物权法,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也就是说,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是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的登记制作发放的,物权的归属以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产证只是不动产登记簿内容的一个对外形式。

在办理房产证之前肯定先要写一个房产登记簿
二者的区别就在于它们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应房产证是实实在在的证件房产登记不只是一个相应的登记方式

房地产证是物权证书。房产登记簿是登记和记载着不动产的相关信息与资料。

房产证与房产登记簿的区别是房产证可以买卖。

房产证与登记簿有什么区别?
答:3、发放对象不同:不动产登记簿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法律依据:《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 第二条 房屋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是房屋权...

房屋产权登记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吗?
答:房屋产权登记薄是房屋所有权证的底档和备案资料,由登记机构管理。而房屋所有权证是产权人拥有房屋产权的合法证明,由产权人管理。我国《物权法》规定: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

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有什么区别
答:房产证与不动产证的区别:原本,购房者买房后办理产权证,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成一证。《不动产登记暂...

房产证抵押与房屋登记簿抵押处置区别
答:房屋登记簿与房屋所有权证共生共存,一经办理房屋登记,就会同时产生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所有权证,二者只是存在形式不同,一个存档于房屋登记机构,另一个颁发给房屋所有权人。另外,房地产抵押,抵押物应该是房屋,抵押登记的...

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书有什么区别?
答:1.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书有什么区别?房屋所有权证和房产证两种,其中房产证是新版。房地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地产物权的证明。我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

房产证有多重要 5大法律常识要知道
答:二、房产证与房产登记簿的关联与区别 根据《物权法》第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和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

房产登记簿也要登名吗,房产证和房产登记簿哪个有效
答:房产登记簿也要登记名称,房产证和房产登记簿不一致的以房产登记簿登记的内容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房产登记簿登记确有错误。具体法律规定如下:1、《物权法》第16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

买房必读:不动产登记 这12个问题你要懂
答:比如某人有两套房产在同一宗土地上,则两套房产登记在同一个不动产登记簿证上,也就是集成版证书;如果两套房产在不同的宗地上,则仍登记在两个不动产登记簿证上,也就是单一版证书。在推广初期,将会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

房产证和不动产证有什么不同?
答:还有一些人认为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了,其实大家必须要做到的是“两证齐全”,也就是说《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两部分都要有。目前,在全国已经正式铺开了不动产统一登记,所以现在过户后办理的都是不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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