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94年~98年 农电管理的工资是多少???

湖南益阳科力远公司员工工资待遇~

好象还可以吧
我有个朋友在那边
一个月2千多
一天8小时
有双休的
看你做什么职位咯

教师工资属于事业绩效工资,一般要比行政工资高10%,而且教师还按照职称核定工资,所以一般教师都比公务员高

一般来说小学高级教师工资就相当于正科级公务员工资,中学高级工资相当于正县级领导工资。但是作为基层公务员,混到头当上正局长才是正科级。一般干部干20多年还是普通科员,工资比小学一级教师的还低。实行绩效工资,教师马上又要涨500,也就是现在刚刚参加工作的小学二级教师工资都会比20多年公务员工资高了。说到福利,公务员现在就这2000元还是阳光工资后的全部收入,任何节假日都不敢发一分钱了。学校教师尤其是班主任灰色收入和福利还是不错的。

当你们看到这个题目时,千万不要认为我是在写小说作秀或故弄玄虚来吸引读者的眼球。若是那样你们就错了。只要你能认真、耐心的看完此文,你就会感到震惊、简直不可思议难以置信。但我要说的这就是事实,而且延续了多年时至今日仍在继续。 下面请看一组数据: 一个普通的农村电工(抄表员400V)月基本工资850元左右,其管辖的区域(台区)月用电量在20000度左右。除去线路损耗(线损)10﹪(鹤壁电业分局规定)那么这个农村电工把每家每户的各个电表度数累计相加为:20000-20000×10﹪=18000度就完成考核任务。现农村电网已整改用的电表是新型节能电子表。其实际线损在6-7﹪左右若是管理到位没有“偷电、漏电、人情电”现象则为3-4﹪也就是说每月除按规定完成考核任务外还节约3%的电量即:2000×3%=600度那么这节余的3%的电量(保守计算)农电工是不会如实上报而是卖掉!农电工管理的台区有三类用户三类价格:1、具有商业性质动力户(三相四线的用户)如对外磨面加工电焊等电价0.63元/度:2、从事农业生产生活、抽水浇地和农业养殖的动力户电价为0.38元/度;3、普通居民照明用户电价为0.56元/度。农电工会把节余的600度电卖给具有商业性质的动力户。按普通居民照明电价卖掉即:600×0.56=336元(不开票)这样实现“双赢”。 另外在18000度电中普通居民照明只占65%左右即:18000×65%=117000度剩余的35%(6300度)为动力户用电。在这6300度电中真正属于农业生产生活的只占7%左右,按10%计算为630度剩5670度纯属商业性质用电,应收电费为5670×0.63=3572元。这时农电工把商业性质用电按农业生产生活用电上报,则上交电费为5670×0.38=2172元这样中间的差额为3572-2172=1400元。在实际收电费的过程中,农电工是按普通居民照明电价收取具有商业性质用户的电费即:0.56×5670=3175元(无票)。除去要上交的3175-2172=1003元便流进农电工腰包。 我们再计算一下农电工的工资:月基本工资(850)+卖电所得3365元+挣取差额1003元共计2189元/月其中非法所得1400余元,那么按一年计算12×1400=16800元按鹤壁六乡镇7个供电所每个所内10人计算7×10×16800=1175000元。在这当今社会中你也许不会相信有人用电不拿钱而且有着中型粮油加工而全年不用交电费!我要说的是他们用的是电而不是太阳能! 谁呢?电力部门给他们起了个十分别致 的名字“光明使者”即农电工与10KV线路抄表员。 何为10KV线路抄表员,凡是在10KV线路上的企业用户和台区(农村)用户。每个10KV线路抄表员管理2—4条10KV供电线路。月用电量在50万度电左右。他们的线损耗考核指标为4%。(4条线路平均值)即50万度×4%=2万度,而10KV线路的损耗是指每条线路上各个用户(变电器)的铜损(铁损)这是有消耗的。但在征收电费时会把每个用户的铜损(铁损)折算成电度数加进电费中。所以10KV线路的实际线损为零,甚至出现负数即-2%的损耗。也就是说每个月抄表员的线路的节余电量至少在2万度电左右按当前专用变压器用户电价0.47元/度,即2万度×0.47=9400元/月同样以鹤壁的7个供电所(6个乡1个镇)每个供电所2名10KV线路抄表员,全年的节余电量折合成钱数即:2×7×12×9400=1579200元同样在线路节余的电量抄表员是不会如实上报,只是按线损的4%的考核指标上报。这样抄表员回在自己管理的用电企业对其2到3个用户进行少抄甚至不抄。把2万度电以0.47元/度的一半卖给私营企业即2万度×0.24元/度=4800元/月那么抄表员又是怎么卖给用电企业呢?抄表员即是抄表者又是抄表的管理维护者他们有权对每个用户力行检查查除 “偷电漏电”现象。因此这一切就变的顺理成章了。 有人会问那他们的领导呢?是啊,一个供电所所长除了每月国家按时开的工资外还有4800÷2=2400元的额外收入那么另外的2400元是抄表员自己的劳务费,你好我好大家好,和乐而不为呢?我们把农电工与10KV线路抄表员 给国家造成的损失相加即1175000+1579200=2754200元/年(这只是鹤壁一个分局全年的损失)看了这个数字真是触目惊心吧! 国家电力公司明文规定的三公开四到户到了地方形同虚设。农电工之间相互不拿钱、10KV线路抄表员不拿钱。实为商业性质的动力用户按农业生产生活动力户上报,又以普通居民照明的电价收取商业性质的用户的电费赚取差价从中渔利……然而在10KV线路抄表员进行卖电投机倒把是从很早就开始并一直在延续,要比农电工要早许多年(农网改造结束归电业局统一管理才五.六年的时间)。这是一位不愿意透漏姓名曾在电力行业的基层工作者所知道的内幕。当然这些事情身为电力行业最高领导者是不知情的,因为他们不曾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且人云亦云,要调整电价。你们想过没有上调电价与相关的企业核算单位成本势必也要作出相应上涨那么就会带来新一轮的价格上涨给整个社会带来不安定的因素,这也许就是“蝴蝶效应”吧!人民是大度的也是宽容的,允许犯错而不允许掩盖错误,更不允许徇私舞弊。知错能该善莫大焉!希望相应部门能做出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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