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开具错误。该如何作废,有什么办法吗

红字发票如何作废~

红字发票可以作废。1、开票后需要销货退回重开红字发票:作废后需收回原发票并标记已作废,同时也要留存对方的有效凭证;2、填写发票发生错误、误填:发现错误后在原发票上写上“作废”字样后,在系统中重新填写正确信息;3、有销售折让行为:在正常操作的基础上若出现专票信息填写有误的情况,可以重新开具专票,然后在发票上写上“误填作废”的字样统一到税务局销毁作废发票。

红字发票通知单开错了需要退回去,让税务局重新开具通知单.将错误的发票注销掉,按新开具的红字发票做账。
一般纳税人开具或接受的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折扣折让、服务终止、无法认证等情况,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需要通过申请红字通知单用于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开票有误等情形尚未交付给受票方的或受票方拒收的,且受票方未认证发票的,由开票方申请红字通知单。
(二)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销售退回、销售折让、服务终止等情形的,且受票方已认证发票的,由受票方申请红字通知单。
(三)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比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办法。

扩展资料:
由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相对严格,一些纳税人发现开具发票错误后,往往是跨月了或已经抄税等,对于这种不能作废的发票而又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销货方应先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
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的条件是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或为“认证相符”,或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有些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虽然未经购买方认证,也可以由购买方开具通知单,销售方凭据此重新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以下两种情况:
(一)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
(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张通知单对应一张有效的红字发票,如果这张红字发票未抄税,则只需将此红字发票先进行作废,然后直接再重新开具一张红字发票即可,无需再重新开申请单和通知单。(注:如果红字发票已经抄税,则只能咨询税务局从业务上进行处理。)

以下是注意事项:

1、信息表开具错误,负数发票开具正确,导致负数发票开具与信息表不对应。若负数发票与信息表不对应,税务端系统会提示核销不通过,企业无法进行正常申报。这种情况下需要提请税务机关进行信息表修正,将错误的信息表编号修正为正确的编号,使得企业可以正常申报。

2、红字信息表上传成功后发现错误,需要修改或撤销的。填错的信息表未上传时,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一旦上传成功,纳税人端便不能修改或撤销。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和《作废红字发票信息表申请表》(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信息表的撤销。

3、负数发票开具错误,但已经不能作废的。负数发票开具错误不能再申请红字发票,因此若发现错误应及时作废,并开具正确发票。若开错的负数发票已经不能作废,就需要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请税务机关提出处理意见。

扩展资料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如果这张红字发票未抄税,则只需将此红字发票先进行作废,然后直接再重新开具一张红字发票即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文件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你从发票系统导出你开的红字发票申请单两份,并盖上公章,因为隔了一个月要购买方写个情况说明并盖盖公章,要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的原件和复印件,在国税网站上上传红字发票文件。交到税务局,他们会给你一个号码,按号码就可以开个销项负数发票,再重新给他们开一张。

写上作废两字,重新开具发票,再买发票的时候要做验旧,带上作废发票就行了。

已经上传的红字发票如何撤销
答:1、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2、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情况说明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

红字发票可以作废吗
答:红字发票可以作废,但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红字发票可以作废吗
答:红字发票可以作废。1、开票后需要销货退回重开红字发票:作废后需收回原发票并标记已作废,同时也要留存对方的有效凭证;2、填写发票发生错误、误填:发现错误后在原发票上写上“作废”字样后,在系统中重新填写正确信息;3、...

红字发票开错了可以作废吗
答:一张通知单对应一张有效的红字发票,如果这张红字发票未抄税,则只需将此红字发票先进行作废,然后直接再重新开具一张红字发票即可,无需再重新开申请单和通知单。如果红字发票已经抄税,则只能咨询税务局从业务上进行处理。...

发票开错怎么作废
答: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

红字发票开错了该怎么处理
答:对于企业开具的红字发票,如果当月开错,下个月发现,出现跨月的情况,则企业应该带上纸质《红字发票信息表》(系统内打印的,加盖企业公章)、撤销红字发票信息表情况说明(加盖企业公章),经办人身份证件到办税局办理。

红字发票开错了可以撤销吗?
答:红字信息表开错了是否可以撤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具体如下:1、未上传审核的,可以在系统内直接作废,重新填开上传;2、如果已经审核通过的,红字发票未开具或者红字发票已开具但符合作废条件作废处理后,允许撤销红字...

红冲发票可以作废吗
答:发票开具错误或者是有退货的情况,若是本月可以直接作废,但要是隔月的发票就只能够开红字发票冲回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

红字发票可以作废吗?
答:接收劳务方未进行账务处理的,可以退回发票。如发票已注销,需开具红字发票,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可向劳务接收方取回,发票复印件上可标注作废字样。红字发票申请信息选择时,显示本张发票可以开负数,但是当前发票库没有找到相应...

红字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答:一、正面回答如果红字发票开错,信息表没错,那么你直接作废红字发票再重新用信息表再开红字即可。如果负数发票开具错误,但已经不能作废的。因为负数发票开具错误不能再申请红字发票,就需要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请税务机关提出...

IT评价网,数码产品家用电器电子设备等点评来自于网友使用感受交流,不对其内容作任何保证

联系反馈
Copyright© IT评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