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所得税 :为什么有的企业不是按利润总额*25% 而是用 收入乘以一个税率呢

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10%*25%;为什么不是直接营业收入*25%呢~

一、企业所得税不可能直接营业收入*25%的。根据叙述,可以判断单位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为10%。
10%是企业所得税采取定率征收方式下核定的利润率。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是企业所得,也即利润,任何企业都不可能营业收入是利润,必定是有成本费用的,所以,利率率不可能为100%。因此,企业所得税不可能直接营业收入*25%的。
二、采取核定征收的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应税收入)*应税所得率*2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六条 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扩展资料: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核定征收

企业所得税不是由利润总额乘以税率。企业所得税是用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再乘以税率来计算的。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第十九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税务征收有两种基本方式,一种是查账征收,前提是企业核算规范,可以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在此情况下,以企业利润为基数征收企业所得税;一种是核定征收,通常是针对不能准确核算利润或者适用于简化征收方式的小企业,以收入为基数,人为估算其利润水平并核定比率,依此为所得税征收依据。

查帐征收是按利润总额 25%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是收入乘以一个核定的利润率再乘25%税率征企业所得税。

公司账务不全,核定征收时采用的方法,或者是预缴税款采用的方法。公式如下:
应纳企业所得税=收入*行业利润率*25%

有吗?我是第一次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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