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行贷款成立公司之后,公司又将贷款返还银行...................求解..

成立公司不用钱,成立后能用其贷款~

需要根据注册的公司类型是否需要资金,现在普通的企业已经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规定。
有特殊要求的企业类型:
1)咨询服务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2)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3)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最低注册资本零售30万元;
4)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 最低注册资本批零50万元;
5)工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必须是加工生产型) ;
5)实业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
6)企业发展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 ;
7)科技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元 ;
8) 集团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集团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其注册资本最低要求为5000万人民币。
9)特殊行业注册资本要求
特殊行业的注册资本有明确规定,比如国际货运代理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人民币,二级建筑工程公司要求为2000万人民币。
贷款的话,机构会对个人以及公司审核的。

从银行贷款,如果是你个人贷款,那么就需要由你个人的所有财产偿还。
如果是公司贷款,那么就需要由公司来偿还。
有进一步问题,可电话联系。

  属于抽逃资金,撤资,抽逃资金的说法由来已久,公司法对抽逃资金也专门制定了处罚办法,但是未对抽逃资金的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因此,不少人对抽逃资金存在模糊认识,包括不少注册会计师也动辄不恰当的使用抽逃资金的概念。在此谈点不成熟的看法,愿抛砖引玉:
  1、注册资金的概念。所谓注册资金是指企业成立时由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财产,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等等。企业一经成立,投资者不得抽回出资。企业以其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而投资者以其投资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投资者投入的资产一经验资进入企业,其经营使用权及归属于企业。企业对其享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因此企业成立后,原来投资者投入的资产形态必将发生变化,比如体现为固定资产、存货等,在实行会计制度以前甚至体现为开办费、待处理财产损失等“虚拟资产”。因此,不能以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被企业用作购买了货物,从而断定投资者抽逃资金,即使这些货物发生极大贬值。
  2、股东借款不能算是“抽逃资金”。关于股东借款,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抽逃资金”。比如,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金100万元,但在企业成立不久,其中的60万元即被股东们借走,这种情况更容易被人界定为“抽逃资金”,因为这种行为使得企业原本100万元的可支配资金变成了40万元。但是笔者认为,股东借款和抽逃资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1)从法律意义上讲,企业一经成立,即和原来的投资者形成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主体,而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之间发生民事借贷关系,从法律上来说是完全合法的。作为法律主体的投资者一方没有侵占被投资者一方的合法财产权(因为他只是借,而不是偷或抢),就不能算作抽逃;
  2)从会计处理上,既然是被股东借走,通常都会有适当的会计处理,比如挂在其他应收款上。而货币资金也好,应收款项也好,从会计的角度来看,都是企业的财产,只是财产存在的状态不同而已。既然都是企业的财产,只是由货币资金变成了应收款项,但毕竟仍然归属企业。既然仍然还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抽逃一说就无从说起;
  3)从注册资金的作用来看,设立注册资金的根本目的,是由投资者以其投入企业的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即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只以其投资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现在我们来看,在股东投入资本又被股东借走的情况下,企业和股东对对债权人的担保有没有发生变化吧:首先,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既然被股东借走的款项仍然属于企业财产的一部分,显显而易见,企业对其债务的担保程度没有因为股东借款这一事件而降低;第二、股东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由于投资者只是从企业借走了款项,因此在企业需要的时候,投资者承担着无条件的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清算时,所有的债权人必须归还所借款项作为破产财产的一部分用于对债务人的清偿,投资者亦不能例外。因此股东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除了仍然留在企业的投资外,还包括他借走的款项。因此,他对企业的担保责任并没有因为借款这一行为而降低。换句话说,由于他从所投资的企业借款,他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就不仅包括他仍然留在企业的那一部分,而且包括了他的部分个人财产,如家庭财产等。
  综上所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被企业换作实物也好,被投资者借走也好,都不能构成“抽逃资金”。当然,股东借款可能构成关联交易,那是另一个话题。那么什么样的行为才能构成“抽逃资金呢?笔者以为抽逃资金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抽逃资金必须是投资者所为;
  2、必须是投资者侵占了被投资企业的财产;
  3、投资者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是偷偷进行的,不被人所知,比如:未进行恰当的帐务处理;
  4、投资者侵占企业财产的目的是逃避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
  5、由于投资者的行为,被投资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受损(其债权被担保程度降低)而无法得知。

企业在银行有贷款,但企业想变更企业名称,企业和银行分别该做些什么工作...
答:企业 1、向工商局名称预核准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填表及资料带老证正副本、申请注册 5、发新证 6、刻新 章 7、变更代码证、税证、开户许可证、贷款卡。银行 1、办理开户变更事宜,报人行核准。2、老贷款债务签订债务承接协议。

新成立的公司如何申请企业贷款?需要什么手续跟条件?
答:签好合同后,银行(贷款机构)就会放款。而银行(贷款机构)企业信用贷款的条件一般关注点在于企业的信誉等级是否达标,企业主(借款人)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经营时间是否足够,经营是否稳定,盈利收入是否良好等等。而若是去办理抵押贷款,那除了去营业网点申请、签合同以外,还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且准备的...

新公司可以贷款吗?需要什么条件?新开公司可以贷款吗
答:新办的企业能贷款吗 新办的企业一般是不能贷款的,因为企业贷款通常会要求借款企业成立两年以上,并且有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当然,也有例外情况。如果贷款企业有可用于抵押的资产,或者是有其它企业为借款企业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这两种情况是可以贷款的。新开的公司可以贷款吗 可以的。现在很多银行机构接受...

以公司名义贷款,公司倒闭了,还不起贷款,公司法人会不会有什么连带责任...
答:二、公司宣布破产后需向银行偿还贷款吗 展开全部是的.企业破产后,只是股东损失全部投资.债权人要按照优先次序从剩余资产中得到补偿.银行贷款属于债券,而且优先级较高.三、由于政策原因导致企业破产,所欠银行贷款要还吗 集体企业破产后,务经由清算程序而消灭,贷款债务上的抵押担保自然也随之消灭 四、企业...

新成立的公司能贷款吗
答:而且这三种贷款的额度都不同,不过额度一般情况下都是按照公司情况而定的。比如个人经营贷款的话,需要拿住房、写字楼等不动产去抵押,银行总额度会控制在一千万以内。以上就是贷款的基本消息,相信网友们都比较了解了。刚成立的公司能贷款吗 一般来说因为企业申请贷款时,必须要满足“成立年则原则上在...

企业银行贷款需要些什么手续?
答:企业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企业银行贷款要求如下:企业贷款申请条件:企业需要在审贷银行开设了基本账户,并且有一定的结算量;企业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借款企业与企业法人信用良好;企业连续经营且经营正常,收益良好,具备还款能力;近半年开票额不少于150万,企业...

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取得银行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相关人员有什么法律责任...
答:本身利用空壳公司贷款违法,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贷款用途是什么?无法偿还的原因?法律依据: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

我的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银行贷款了150万,但现在经营不善,无力...
答:第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资产为限承担无限责任。第二、只有如下情况,股东才能承担公司债务:1、《公司法》第20 条规定 :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

一个朋友的公司从银行贷款,需要打到我公司的账户,我公司在把钱还给他...
答:所以无风险。现在银行信贷额度最高在50万左右(税贷除外)像这种150万额度的都是个人经营性贷款,就是所谓的抵押贷款。用途就是用于经营,钱必须打到合作商账户。每家银行都这样,打到朋友账户,肯定是因为这个朋友有营业执行,而且经营范围与贷款本人营业执行对口。贷款人需要现金(可能是买房或炒股等),但...

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由母公司做担保。子公司和母公司都应该出什么
答:公司法上并未明确禁止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因而子公司在履行法律规定的相应决议程序后是可以为其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司法》根据第16条第3款,控制股东必须回避表决,故无法形成决议,因而实际上不能提供担保。同时,根据《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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