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点 免征额

免征额和起征点这么区分?~

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起征点与免征额同为征税与否的界限,对纳税人来说,在其收入没有达到起征点或没有超过免征额的情况下,都不征税;它们的区别在于:其一,当纳税人的收入恰好达到起征点时就要征税,而当纳税人的收入恰好与免征额相同时,则不征税。其二,当纳税人收入超过起征点时,要按其收入全额征税。而当纳税人收入超过免征额时,则只就超过的部分征税。两者相比,享受免征额的纳税人就要比享受同额起征点的纳税人税负轻。此外,起征点只能照顾一部分纳税人,而免征额则可以照顾适用范围内的所有纳税人

一、性质不同
1、起税点:税法规定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
2、免征额:税法规定课税对象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二、目的不同
1、起税点目的:为了免除收入较少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缩小征税面,贯彻合理负担的税收政策。
2、免征额目的:为了照顾纳税人的最低需要。


扩展资料:
根据起征界限的数额不同,起征点又可分为幅度起征点和额度起征点。在各国早期的税制中,一般没有规定起征点,如人头税。随着人们收入差距的扩大和公平税负原则的引入,各国税收制度开始规定起征点。应税对象的税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税额达到起征点或者超过起征点的,连同起征点以下的部分,按照规定的税率全额征税。在税法中规定起征点和免征额是对纳税人的一种照顾,但两者照顾的侧重点显然不同,前者照顾的是低收入者,后者则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免征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起税点

免征额是在达到纳税起征点后按税率全额征收,而起征点是达到纳税起征点后,超过起征点的部分才按税率征收
第一个甲应缴的税是(200-200)*10%=0;乙应纳(400-200)*10%=20
第二个按起征点算(250-240)*10%=1;按免征额算250*10%=25

有可能书上印错了

起征点是在达到纳税起征点后按税率全额征收,而免征额是达到纳税起征点后,超过起征点的部分才按税率征收

书没有出错,你自己没有理解而已



(一)起征点
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征税的起点,即开始征税的最低收入数额界限。规定起征点是为了免除收入较少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缩小征税面,贯彻税收负担合理的税收政策。
00起征点的主要特点是:当课税对象未达到起征点时,不用征税;当课税对象达到起征点时,对课税对象全额征税。
00起征点在增值税和营业税中的应用比较多,主要是针对增值税和营业税中的个人。如,增值税中规定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在2000元~5000元;提供应税劳务的为月劳务收入额在1500元~3000元。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可以在幅度中选择具体的数额。
00(二)免征额
免征额又称“费用扣除额”,是指《税法》规定的在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预先确定的免于征税的数额,即在确定计税依据时,允许从全部收入中扣除的费用限额。规定免征额是为了照顾纳税人的生活、教育等的最低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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