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证在单位名称变更时需要向管理部门提供什么资料?

特种设备使用证单位名称变更需要向管理部门提供什么资料~

3.9 变更登记
特种设备改造、长期停用、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相关单位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按照本规则3.9.1至3.9.5变更登记。
办理特种设备变更登记时,如果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中的有关数据发生变化,使用单位应当重新填写产品数据表,并且在《使用登记表》设备变更情况栏目中,填写变更情况。特种设备申请变更登记,其设备代码保持不变。
3.9.1 改造变更
特种设备改造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改造质量证明资料以及改造监督检验证书,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3.9.2 停用变更
特种设备拟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采取停用的有效措施并有停用标识,在停用后30日内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申请表》(见附件G),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停手续,并且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重新启用时,应当参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使用单位持检验报告到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领取《使用登记证》。
3.9.3 移装变更
3.9.3.1 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
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特种设备,移装后应当参照有关检验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移装后的检验报告,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3.9.3.2 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
(1)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原登记机关应当注销《使用登记证》,并且在《使用登记表》上做注销标记,向使用单位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见附件D);
(2)移装完成后,应当参照有关检验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原《使用登记表》和移装后的检验报告,按照本规则3.3至3.8规定向移装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使用登记。
3.9.4 单位变更
(1)特种设备需要变更使用单位,原使用单位应当持《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原登记机关应当注销《使用登记证》,并且在《使用登记表》上做注销标记,向原使用单位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原使用单位应当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标有注销标志的原《使用登记表》、历次定期检验报告和登记资料全部移交特种设备变更后的新使用单位;
(2)变更后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原使用单位全部移交的资料,按照本规则3.3至3.8规定重新办理使用登记;设备移装的,办理使用登记前,应当参照有关检验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且检验结论为合格。
3.9.5 更名变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更名时,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单位变更的证明资料,重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到登记机关换领新的《使用登记证》。
3.9.6 不得变更的情况
特种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变更登记:
(1)在原使用地未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
(2)在原使用地已经报废的;
(3)无技术资料的;
(4)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更名的除外);
(5)擅自变更使用条件进行过非法改造、修理的;
(6)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
其中(6)项在通过改造修理消除隐患后,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如果只是单位更名,特种设备未产生位置变化,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信用代码能证明原单位和变更后的单位是一家单位的资料。如果特种设备位置变化,则需要移装手续。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二、受理部门;

三、事项类别;

四、办事对象;

五、办理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3、《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

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六、办事条件;

七、办理流程;

1、申请;2、受理;3、审批、发证

八、需提交材料:

1、办理使用登记变更的,均需填写《某某市特种设备变更登记表》(附件1)2份,盖上使用单位公章。设备在广州辖区内过户和迁移时,还要加盖过户后新使用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2、办理设备停用的,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办理设备注销的,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正、副本)原件、设备破坏性处理证明及折卸解体后的照片、车辆牌照(厂内车辆);

4、办理设备过户和迁移的,原使用单位需提供设备合格、有效的检验报告书原件、设备出厂资料原件、使用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新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办理设备使用单位名称变更的,需提供工商部门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6、办理设备重新投用的,需提供合格、有效的检验报告书原件,在原办理停用的窗口办理;

7、办理重大维修、改造告知的,该设备将自动变为停用状态并被暂扣使用登记证。维修、改造后,使用单位需提供维修、改造质量证明书和监检报告书原件办理启用,领回使用登记证。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十、受理地点;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二、联系方式

等等



1、变更登记:

特种设备改造、长期停用、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相关单位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按照本规则3.9.1至3.9.5变更登记。办理特种设备变更登记时,如果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中的有关数据发生变化,使用单位应当重新填写产品数据表,并且在《使用登记表》设备变更情况栏目中,填写变更情况。特种设备申请变更登记,其设备代码保持不变。

2、改造变更:

特种设备改造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改造质量证明资料以及改造监督检验证书,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3、停用变更:

特种设备拟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采取停用的有效措施并有停用标识,在停用后30日内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申请表》(见附件G),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停手续,并且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重新启用时,应当参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使用单位持检验报告到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领取《使用登记证》。

4、移装变更:

(1)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特种设备,移装后应当参照有关检验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移装后的检验报告,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2)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1)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原登记机关应当注销《使用登记证》,并且在《使用登记表》上做注销标记,向使用单位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2)移装完成后,应当参照有关检验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原《使用登记表》和移装后的检验报告,按照本规则3.3至3.8规定向移装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使用登记。

5、单位变更:

(1)特种设备需要变更使用单位,原使用单位应当持《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原登记机关应当注销《使用登记证》,并且在《使用登记表》上做注销标记,向原使用单位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原使用单位应当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标有注销标志的原《使用登记表》、历次定期检验报告和登记资料全部移交特种设备变更后的新使用单位。

(2)变更后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原使用单位全部移交的资料,按照本规则3.3至3.8规定重新办理使用登记;设备移装的,办理使用登记前,应当参照有关检验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且检验结论为合格。

6、更名变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更名时,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单位变更的证明资料,重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到登记机关换领新的《使用登记证》。



长春市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停用、报废、补证)需要什么材料...
答:一、在长春市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停用、报废、补证)”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补证需提供: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2.补证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纸...

长春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停用、报废、补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答:一、在长春市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停用、报废、补证)”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补证需提供: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2.补证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纸...

企业更名期间特种设备许可证是否有效
答: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以质检总局名义颁发特种设备(核准)证的证书变更,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原单位(机构)名称、变更项目、变更原因、原许可(核准)证编号、颁发日期、变更后的具体内容等情况写明,报质检总局,并交回原许可(核准)证、明细表、备案表。在办理...

特种设备许可证注册的公司要进行变更要怎么写,大家帮个忙
答:到国家质检总局的网站上下载一个表格(变更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然后把企业名称变更的见证材料、许可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盖章后寄到质检局(原发证处)即可。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名称变更一直受理中,但设备定检将要过期,该怎么办...
答:你好,按你所要申请的类别,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递交申请。 程序:准备 递交申请 受理 约请评审 试安装 评审 审核发证 并提供以下资料: 申请单位持以下申请材料,报送...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特种设备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方可继续使用。第四十八条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

特种作业操作证更改用人单位流程
答:我们就是特种设备证件培训的,不知道你是哪里的证件,深圳这边的证件如果你换单位是不需要什么更改的,证件是属于个人的,新的单位只需要用人单位在证件上面盖章就行了。

长春市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停用、报废、补证)要几天?
答:5.补证需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6.补证需提供:遗失声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7.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变更需提供:经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合格的...

特种设备委托管理需要变更登记证吗
答:需要。特种设备委托管理需要变更登记证的情况通常是因为企业在使用或管理特种设备时,发生了一些变更。这些变更包括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负责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更特种设备委托管理的登记证,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手续和审批,以确保企业管理特种设备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具体要求以所在地区的特种设备管理...

现在我营业执照变更名需换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谢谢...
答: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张,原来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先与房东沟通好,索取房产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看一下店面的房屋使用用途是否为“商住”性质,最好亲自去工商部门咨询一下这个店面是否能办理营业执照,因为住宅性质的房屋办营业执照很麻烦,要搞什么“住改商”手续。(如果房东不放心给复印件你,最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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