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部门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设2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司。研究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通信业、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起草工作。  (三)规划司。组织拟订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  (四)财务司。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提出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五)产业政策司。组织拟订工业、通信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制定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实施汽车、农药的准入管理事项。  (六)科技司。 组织拟订并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  (七)运行监测协调局。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通信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八)中小企业司。 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九)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安全生产司。 指导工业、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民爆器材的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一)原材料工业司(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 承担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国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  (十二)装备工业司。承担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三)消费品工业司。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卷烟、食盐和糖精的生产计划;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国家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十四)军民结合推进司。提出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建设等军民结合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体制改革。  (十五)电子信息司。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十六)软件服务业司。 指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十七)通信发展司。协调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拟订网络技术发展政策;负责重要通信设施建设管理;监督管理通信建设市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八)电信管理局。依法对电信与信息服务实行监管,提出市场监管和开放政策;负责市场准入管理,监管服务质量;保障普遍服务,维护国家和用户利益;拟订电信网间互联互通与结算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地址等资源的管理及国际协调;承担管理国家通信出入口局的工作;指挥协调救灾应急通信及其它重要通信,承担战备通信相关工作。  (十九)通信保障局。组织研究国家通信网络及相关信息安全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协调管理电信网、互联网网络信息安全平台;组织开展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配合处理网上有害信息;拟订电信网络安全防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和处置;负责特殊通信管理,拟订通信管制和网络管制政策措施;管理党政专用通信工作。  (二十)无线电管理局(国家无线电办公室)。编制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无线电频率的划分、分配与指配;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卫星轨道位置协调和管理;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  (二十一)信息化推进司。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承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二十二)信息安全协调司。协调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二十三)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承担对外和对港澳台合作与交流相关事务;负责外事工作。  (二十四)人事教育司。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管理直属高校。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经济预警预测中心宏观经济预警预测中心以原中心预测处的业务框架和研究力量为基础,于2011年11月15日组建完成并正式运行。主要职能包括: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供宏观经济预测、监测、预警、预报信息;重大和热点经济问题的研究;规划、研制经济数学模型体系;负责国家和省经济信息系统的经常性系统化业务;面向省委、省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等党政机关提供高水平、高层次的决策咨询;面向社会提供经济信息咨询。主要产品包括:《信息参阅》、《对策研究》、《信息专报》三大期刊,《辽宁经济展望》文集以及《辽宁发展图鉴》等;依托中心门户网站,提供全国及我省宏观经济运行监测查询、信息产品和研究报告的发布,在线数据分析等服务。中心下设三个部门:宏观研究部:主要负责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区域、产业发展的宏观经济研究;信息开发部:主要负责信息产品开发以及宏观监测预警预测工作;数据部:主要负责信息资源建设以及网站、数据库的维护工作。辽宁省信用中心辽宁省信用中心于2010年3月成立,是辽宁省信息中心直属的事业单位,是省政府指定的省级信用数据征集机构。在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省信用中心负责全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信用评价系统及相关网站的建设、完善、运行和维护工作;为社会信用信息的征集提供技术支持和平台服务工作;负责全省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加工、发布及管理工作;编辑发行《信用辽宁》刊物;协助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辽宁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辽宁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于2010年初经省编办批准正式成立,是依据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我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与投资服务工作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执行引导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决议;对被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和拟定投资方案,创业投资项目征集、调查、跟踪、绩效评价、公示、引导基金退出和实施投资方案等日常管理和事务运作;实施投资方案和对投资形成的股权进行管理,代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出资额为限对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和跟进投资创业企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和责任;负责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设立引导基金专户,对引导基金进行专户管理;负责核算、资金拨付和资金回收等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创业投资企业运作情况、创业项目进展情况和其他重大情况;拟定引导基金的具体管理制度等。中心下设三个部门:创投管理综合处负责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研究国内外引导基金的发展动态,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新兴产业发展动态,为引导基金合理投入、高效使用、择机退出,提出对策建议。投资管理处负责引导基金的运作事务。监督投资方案的实施情况,制订和实施退出方案。资金管理处负责引导基金的财务管理,督促引导基金托管银行开展资金保管、拨付、结算以及日常监管工作,对使用引导基金的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审计。网络工程处负责全省党政内、外网的建设、维护和技术支持;承担党政机关局域网的建设、维护和技术服务;承担党政机关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技术服务;承担重大信息工程的建设、维护和技术支持。信息资源处信息资源处是运用信息资源管理平台高效处理各种信息,促进全国及我省政府、社会和企业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的综合信息服务机构。主要职能包括:配合国家信息中心进行区域信息资源协调;建立全省宏观经济数据库;对产业经济、行业经济、区域经济信息进行收集、加工、整理开发;建立反映我省宏观经济和特色经济信息的门户网站;运用多种媒体为政府和社会提供经济信息咨询;提供办公管理系统开发、网络数据库的开发、网络技术支持、网络安全管理服务等。主要信息平台包括:辽宁经济信息网、中国汽车动态网、北方老年网、辽宁-德国合作信息网、辽宁省三大区域信息工作平台(沈阳经济区网、突破辽西北网、沿海经济带网)、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基础数据信息平台等。主要信息产品包括:《辽宁投资指南》、《辽宁省养老机构》、《汽车动态》及相关信息数据库等。主承办的研讨会议包括:盛京论坛、中国汽车产业发展高峰年会。信息工程评估处信息工程评估处是经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辽宁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批准成立,省内唯一一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具有通信信息(网络工程)专业乙级资格的专业化咨询评估机构。工程评估处依托强大的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现已形成以信息工程咨询评估为主要业务,以投资决策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为服务对象的完善的业务体系。主要职能包括:承担政府信息化和信息工程的规划咨询;承担工程设计、工程评估、招投标咨询及管理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等。财务处负责中心及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中心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管理;负责全省信息系统建设相关经费的收支管理工作。办公室(人事处、党委办公室)负责中心文秘工作;负责人事、劳资工作;负责党委宣传、组织、纪检日常工作和工会日常工作;负责辽宁信用数据交换中心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辽宁节点计算机房管理、运行、维护工作;负责中心机动车辆管理工作。后勤办公室负责中心办公楼维护工作;负责中心职工宿舍供暖、维修工作;负责中心用电、食堂、保洁工作;负责中心房产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安全防范工作,对中心各部门安全用火用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中心办公秩序,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辽宁省计算机培训中心辽宁省计算机培训中心是辽宁省信息中心下属的事业单位,是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简称NIT)、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证书指定考试点。主要业务包括:开展晋升职称计算机考试、NIT考试(顶替自考)、会计从业资格证、计算机图形图像、装饰装潢设计、办公应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培训,同时还承担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培训和考试等。2010年,经辽宁省发改委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培训中心成立了辽宁省信达职业培训学校。主要业务包括:开展“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培训等。《网络与信息》杂志社《网络与信息》杂志社是辽宁省信息中心下属的事业单位。《网络与信息》是经国家科技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计算机网络应用类专业媒体,国家信息中心核心期刊,CNKI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ASPT来源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主要栏目包括:信息化建设、e生活、学术交流、技术应用、无线互联、信息安全、软件学院等。主要内容包括:计算机技术、网络与通信技术、信息化建设、信息管理、工程评估、项目咨询与管理、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计算机辅助教学及管理、网站开发及管理、无线网络技术及应用、信息安全技术等方面的论文及文章 。

根据上述职责,设28个 :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投资与规划处(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督察办公室)。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主导产业布局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订全市技术改造工作的政策和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工业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推进;负责组织落实国家、省支持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相关投资政策,归口管理全市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负责提出市级财政性工业发展资金预算、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拟订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上报进口设备免税等国家相关财税政策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
(三)经济运行处(市煤电油水气运协调保障办公室)。
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动态,进行预警预测,发布相关信息;负责拟订全市年度工业经济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的目标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全市煤电油水气运供应的日常监测、分析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各类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与管理的相关工作,提出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产业损害调查、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工作。
(四)中省直企业办公室(市军工办公室、市航空产业发展办公室)。
协调处理驻沈中省直(军工)企业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指导驻沈中省直(军工)企业及大专院校(所)所属企业制定发展规划;开展驻沈中省直(军工)企业的项目服务、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地方企业承担军工配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供地方性的保障条件;落实国家军工政策;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协调中省直(军工)企业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民用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规划和支持民用航空航天产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民用航空航天产业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协调驻沈军区、民航管理部门、航空公司、机场;负责协调航空航天企业的主管部门推进企业的改革、重组、改造,加速企业发展,推进航空航天企业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
(五)纺织建材处。
负责全市纺织、建材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国家行业规范和规章;组织行业技术创新活动;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预测;负责组织协调行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
(六)冶金处(市冶金产业发展办公室、市稀土应用推广办公室)。
负责全市冶金行业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国家和省的有关行业规范、规章和技术标准,落实国家和省的行业发展政策,拟订地方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负责组织协调本行业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参与冶金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推进项目建设;组织行业技术创新活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负责稀土应用推广工作。
(七)轻工处。
负责全市轻工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负责组织协调行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参与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行业技术创新活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八)科技处(市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的规划和政策;指导和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及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工作;负责编制全市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及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指导和协调全市企业重点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工业设计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等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市工业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和质量管理工作。
(九)培训处(市企业引进智力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对工业和信息产业人才需求进行预测;负责系统内干部培训工作。
(十)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
指导全市工业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工作,研究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工业企业节能和节水工作;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实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节能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经济综合处。
分析国内外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组织工业化和信息化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提出年度研究课题总体安排的建议;参与重大综合性调研,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承担市级课题调研的组织起草;承担政策性、理论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委综合性文字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
(十二)国际合作处。
参与拟订工业企业和信息产业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法规及利用外资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外商投资工业、信息产业项目和工业、信息产业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有关管理工作;推动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海外并购项目的管理及监督工作。
(十三)产业政策处(政策法规处)。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参与全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及相关政策研究;负责铸造、锻造、热处理、电镀等厂点的调控和管理;负责委法制工作;负责组织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工程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
(十四)电力管理处(市电力办公室)。
拟订全市电力行业行政规章,依法行使全市电力行政管理职责;参与热电联产电、热价格调整及监督管理工作;监管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等重大问题,监督电力调度机构,协调燃料等生产要素的供应工作;负责电力行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规范电力市场秩序;指导全市节约用电工作,组织开展电力需求管理;负责农村电力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热电联产发电机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电力业务许可监督管理。
(十五)市盐业管理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食盐专营政策及国家、省盐业法规;负责食盐定点生产加工和批发企业的管理;监督检查食盐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向国家和省上缴各项费用的督办工作;规范和整顿盐业市场流通秩序,指导盐政稽查工作;指导和监督新民、辽中、法库、康平等县(市)盐业管理和稽查工作。
(十六)工业信息化处。
指导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作,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对重点项目进行规划、管理和论证;归口管理工业信息化专项资金;推动工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信息技术在工业中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示范基地的发展建设,推进工业企业信息化,开展工业信息化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七)电子信息处。
负责拟订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管理工作,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指导产品结构调整;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和关键技术的研发与生产,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基地、园区建设;归口管理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军工电子实行行业管理;宏观管理电子信息产品市场;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预测;参与组织行业招商引资和对外交流工作。
(十八)软件服务业处。
促进电子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指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业发展;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十九)信息化推进处。
拟订全市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通信产业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推进社会公共事业、社区管理服务、城市建设和交通管理、农村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二十)无线电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负责委行政审批工作。拟订无线电频谱规划,合理开发利用频谱资源;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和管理;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负责无线电台(站)管理和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负责对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管理;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市汽车产业发展办公室
(二十一)汽车主机项目处。
负责拟订全市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汽车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法规,负责拟订全市汽车整车产业布局及投资规划;负责全市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相关工作,对行业内企业生产实施日常监管;负责全市机动车生产企业新建及扩能项目的前期审查;负责组织、协调整车项目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统计分析和预测。
(二十二)汽车零部件处。
负责拟订全市汽车零部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行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及产业布局目标;指导行业内企业贯彻实施国家发布的行业技术标准及法规;组织实施汽车零部件项目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指导、协调汽车零部件企业的资产重组、合资合作和协作配套等工作。
市装备制造业发展办公室
(二十三)成套机械装备处。
拟订机械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中央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各项政策,争取国家支持;负责组织协调机械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协调工程成套和机械设备成套工作;协调重大机械技术装备的技术进步及自主创新工作;负责重大机械项目的立项、论证、筛选及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服务工作。
(二十四)机械装备项目处。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机械装备项目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产品配套协作;负责重大机械装备项目的立项、论证、筛选及项目确定后的跟踪检查、组织协调和服务等工作。
市医药化工产业发展办公室
(二十五)石油化工处。
负责全市石油化工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指导行业企业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组织行业技术创新活动,推进行业技术进步;负责组织协调行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参与行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预测;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
(二十六)医药处。
负责全市医药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行业规范和规章,拟订医药行业的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组织协调行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参与行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调整;负责经营特殊中药材和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二十七)财务审计处。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
(二十八)人事处。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处:合署办公,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老干部局
(一)综合处。
负责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订离退休干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工资管理和局级以下离退休干部的档案管理;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集体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二)离退休干部一处。
负责原市经委、原市信息产业局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离退休干部二处。
负责原市轻工、纺织行办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人员编制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行政编制2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纪检组组长1名,市汽车产业发展办公室专职主任1名(副局级),市装备制造业发展办公室专职主任1名(副局级),市医药化工产业发展办公室专职主任1名(副局级),老干部局局长1名(副局级);正处级领导职数33名(含老干部局处长3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监察处处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0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5名。



经信局是什么单位
答:问题一:经信委是什么单位 经信委的全称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地方各级 *** 组成部门。 省及地市级称经信委,县(区、市)级称经信局,其最高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是国务院直属部门)。 以县级经信局为例,其主要职能为:研究拟定和实施信息化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

经信委与发改委之间的区别和职能
答:主要职能 经信委 侧重于信息研究维护 研究拟定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带动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制造业等高端产业的发展;负责工业、信息服务业和无线电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维护信息安全等,对外挂中小企业局和乡镇企业局。提出新型...

经委现在是什么部门
答:经济委员会或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已经更名为经济和信息化局。例如,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现在已经更名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在国家治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负责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还涉及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和监督。这些机构通过制定发展战略、政策指导和市场监管等方式,影响...

经信委是什么单位?
答:经信委:全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省一级政府的对应职能机构。机构职责:1、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2、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3、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

经信局是干什么的?
答:(十)指导并促进内外贸领域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十一)承办市 *** 交办的其他事项。经信局,既经济和信息化局的简称,负责地方经济贸易管理、信息化管理工作,也就是机构改革前的经贸局、经贸委,加上信息化管理职能。具体来说:(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经信局是做什么的
答:9、经信局全称是经济和信息化局经信局是经济和信息化局的简称,主要负责地方经济贸易管理信息化管理工作也就是机构改革前的经贸局经贸委,加上信息化管理职能经信局概括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简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是。10、经信委全称是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省一级政府的对应职能...

市经委是什么单位?有那些权利和职能?
答:市经委由市经贸委和乡镇企业局组建而成,现有机关行政编制, 工勤编,目前实有工作人员,内设职能科室。其主要职能是:1、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2、负责全市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工业和经济运行态势, 调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信息; 制订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

经信委是什么单位?
答:经信委全称是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省一级政府的对应职能机构。经信委机构职责:1、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

经信局的内设机构和职责
答:一、组织起草经济和信息化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的政策措施。二、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数字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拟订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三、贯彻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

市经济委员会
答:市经济委员会,正确的应该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经济运行调节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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