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作业有何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作业有何规定~

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作业的规定如下:

1、第四十五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2、第一百零一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扩展资料

“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作业”中不合规定的处罚责任事项如下:

1、立案责任

发现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予以立案。

2、调查取证责任

对已经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收集证据,现场了解核实情况等相关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并制作笔录。进行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认定并告知违法事实,说明处罚依据。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

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拟作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处罚,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书面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

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缴纳罚款的银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其他的法定受送达人。

7、执行责任

依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自觉履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结案责任

对所有立案进行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结案,并将案卷材料归档。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是这样规定的:
第四十五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第四十五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我觉得不能重新开始用,因为会重合的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多少人
答: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多少人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
答:其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聘请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包括安全总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高危生产经营单位设立安全总监的条件如下:1、从业人员数在300人以上的生产企业和从业人员数在100人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危险物品存储单位等应当设置安全总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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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

安全生产费用占比
答:新开工项目部可按照其他项目部安全经费与完成产值的比例,乘以1.5 的系数作为当年安全生产经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第四十八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那40多种违法行为和哪13种处罚方式_百度知 ...
答:(26)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2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 )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_百度知 ...
答: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新《安全生产法》内容
答: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内容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等。新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是什么
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

《安全生产法》对三同时的规定是;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第三十条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 )应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
答:本条规定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主要依据,包括三个层次: 1. 本法和有关法律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规定,如《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建筑法》、《消防法》、《铁路法》、《水上交通安全法》、《民用航空法》等等。 2. 有关行政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具体规定,如《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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