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户主,没有我的同意户口名下人私自补办户口本,办理人和民警承担什么责任?

公安民警未经户口本户主同意私自给旁人补办户口本犯什么罪?~

不算犯罪,给旁人办户口本不需要征求另一个户的主同意。

  规定是补办户口本,需要户口本登记的户主凭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
  当事人不是户主,无法申请办理补办户口本,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开具户籍个人信息证明,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一样作为当事人户口本使用。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没有经过户主的同意户口名下人私自补办户口本,办理人和民警不需要承担责任。
居民户口簿是我国公民的重要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用于登记住户人员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具体职称、职业等内容的簿册。在上学、结婚、领取护照、以及办理很多重要事情时均需使用。
我国的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这也同样是我国户口登记制度的目的和作用。
户口登记可以提供基本的人口资料。比如人口数量有多少、城乡或地区分布如何、有多少老年人、多少劳动力、多少学龄人口、多少婴幼儿人口的职业分布如何、行业分布如何、文化程度分布如何、婚姻状况如何等等数据,这样我们就可以以此为依据,制定科学合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物质和文化生产,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
注意事项: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办理人完全没有责任
户口本下面的所有人都可以去补办户口本,只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去柜台申请就行,这个是个人的证明文件,无须其他人同意。
户主只是个户口本第一个人名罢了,你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好像还能管一户口本的人似的

户主和家庭成员应当是亲人,有血缘关系。有问题应当协商处理。如果家庭成员有合法的身份证件,可以补办户口本,没有必须得到户主同意的法定程序。除非你户口本有不合法的成员。

成员私自补办户口本,说明成员和你有矛盾,想从你这个人手里拿户口本去办理业务非常麻烦,每个成员都有资格使用户口本,想办什么就办什么,并不需要你同意不同意,你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你是户主,没有带你的同意下,户口名下的人私自补办户口本,这种情况下是不允许的呀,这个需要你户主本人同意才可以

户主没经过我的同意,可以擅自把我的户口踢出去吗?
答:你的户口在别人的户口本下面,对方如果没有你的同意,是不可以这样子把你的户口提出去的,但是你如果不把户口迁走,如果以后有什么事情,你想要拿到对方的户口本,对方也有可能拒绝给予,那么你很多事情就办不成。

未经户主同意是否能更改户主
答:法律分析:未经本人同意,户主是不能随意更改的。户主就是公安局发放的户口登记本上确认的本户籍主人,其余人员都以与户主的关系来确认身份。如果想要成为户主,建议单身居住,单独自立一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

户主没经过我的同意,可以擅自把我的户口踢出去吗
答:一般这样做派出所是不允许的,必须是双方都到场,才能办理分户。

男方有我的户口簿没经过我同意把我女儿的户口落在我名下侵权吗?
答:我个人认为谈不上侵权。同样的道理,你女儿的户口是否和你在一起,并不影响你跟你女儿之间法律上的关系。看得出来你与男方可能就女儿的抚养存在争议,这个争议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判决。而迁移户口对于解决这个民事纠纷并不会产生直接的好的影响或者坏的影响。

没有征得我本人同意户主就将我的户口转移它处,合法吗?
答:这样是合法的,只要户口本上有你的名字,就是可以的。 你可以看一下派出所办理户籍相关所需要的材料

户主不同意我孩子落户口!怎么办!
答:是呀,你这种情况在扯经,派出所一旦受理,极有可能派出所莫名其妙当被告,或被指“乱作为”,怎么办?与家人协商,请他们看在可爱宝宝的份上,把户入了,要把没有户口的厉害关系说清楚。另有种办法,就是在你媳妇那边入户,待时机成熟再迁回。问下派出所,看有无可能,将你们的户口分离开来(主要要...

请问如果没有本人到场或同意!户主有权力把我的户口迁出吗!没有本人同...
答:家庭户主可以要求迁移,非家庭成员也可以不同意,但是否必须迁移,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迁移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

离婚后户口还在男方家,没有我的同意她能给我的户口从他家户口本上消除...
答:这个是不可以随意消除掉的,只能把你的户口迁移出去,但是没有落户的地方也是没办法迁出的,只有经过你的同意才可以,别人是没办法私自替你办理的!

派出所没有我的证件也没有我的同意就把孩子户口上在女方家,这样违法吗...
答:1、户口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迁走,属于违法行为,可以申请撤销迁移。2、按照规定,户口迁移需由本人办理。当事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户主办理。相关规定:《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家里户口本上没有我的名字,意味着什么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条 公民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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