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公司不愿给我盖公章怎么办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公司不愿给我盖公章怎么办~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公司不愿给盖公章,可以以工伤者个人的名义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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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带资料去咨询当地社保局的工伤待遇部门,各地的经办流程不一样。

单位不配合申请工伤待遇的,个人需要去工伤待遇部门写情况说明,工伤待遇部门会发函给该单位告知要给职工发放待遇了,如果有异议提出来,是什么异议,如果没有回复就直接发放待遇了。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公司不愿给我盖公章一样视同工伤,即视为工伤对待,工伤其原意为因工作原因发生伤亡的情形,在工作期间,如果受伤那就是属于工伤的类型。
法律分析
工作期间,如果受伤那就是属于工伤的类型,但是很多时候,医院已经验伤成功,相关的国家机构也已经备案,但是自己所在的单位拒绝盖章,受伤后公司不给做工伤鉴定可以采取的措施是可以自己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之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向单位主张赔偿金,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为员工申请工伤鉴定,向工厂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因工伤残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根据伤残程度和劳动能力下降程度而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包括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鉴定主要是鉴定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是否因工作原因收到损害以及受到损害的程度。鉴定后,会做出评级,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公司不愿给盖公章,可以以工伤者个人的名义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去工伤职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议在申请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给盖章怎么办
答:3、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4、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

工伤待遇申请表公司不盖章怎么办
答:这种态度会让员工感到不被重视、不被尊重,影响企业的内部文化建设。综上所述,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书单位不盖章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

工伤认定后公司拒不支付工伤待遇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根据《 社会保险 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6条第2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受了工伤公司不给处理怎么办
答:一、工伤公司不赔偿怎么办 1、当事人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2、因为《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二、...

工伤保险赔偿打给公司公司不给怎么办
答:工伤保险赔偿打给公司公司不给怎么办 劳动局已经认定工伤,如果单位不肯支付工伤待遇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伤残鉴定书都下来了,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公司不给赔偿,怎么办?_百度...
答: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已经认定为工伤,而且劳动能力鉴定也完成了,公司就应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公司拒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受伤职工有权申请劳动争议仲裁。2、请注意,如果公司为员工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受伤职工应该向社保机构要求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公司不给报,我该怎么办?
答: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公司不给办理工伤手续怎么办
答:法律分析:单位不配合办理工伤待遇的,劳动者可以先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伤残等级评定结束后,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是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赔偿或者是配合办理工伤索赔程序,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偿。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

为什么单位不愿意申请工伤
答:5、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对于你提出的“为什么单位不愿意申请工伤”问题,用人单位申请工伤的,可是要成本的,所以说有的用...

为什么公司很反感员工报工伤保险?
答:企业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如企业按照正常标准,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则职工符合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定条件。而且工伤保险则会分担部分,工伤所需赔偿的费用,不用企业承担所有责任。提醒各位“打工人”,企业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不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属于违法行为,职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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