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核销的程序

外贸出口核销全过程~

其具体如下;
核销:当报关单返回公司内,先在电子口岸交单过3-5天才可以到外管局核销的.
3-5天后带以下资料
1.报关后的核销单
2.银行收汇水单
3.报关单的收汇核销联
4.企业逐笔核销报告表(2份)盖公章

退税: 当核销完成后,要先在出口退税网上向国税局申报退(免)税,申报2天后带以下资料
1.核销后的核销单
2.报关单的退税联
3.装箱单
4.出口发票
5.提单
6.装货单(船运输才有)
7.申报后系统自动产生的申报明细表(一般1-3份就够了)8.
8.加三份汇总表(1分)
带上以上资料就可以了,不过只能先交了国税审核才可以退税的.
申报后系统自动产生的9份申报明细表,加三份汇总表

以下为参考资料看下就明白了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概念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增值税、消费税)。

这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进行公平竞争。

根据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并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以及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退税的基本制度

我国的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根据我国国情建立起来的、相对独立于其他因内税收管理的一种专项税收制度。1994年我国对工商税制进行了全面改革。根据改革的指导思想,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制定并颁布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退税范围、计算办法、常规管理、清算检查等作了具体规定。近年来。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多次改革和完善。目前,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享有出口退税权的企业,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主要是外贸公司和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另外还有出口量较小的一些特殊企业,如外轮供应公司、免税品公司等等。目前这类企业约为10万户。今后随着出口经营权的放开,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户数将逐渐增加。

享受退税的出口货物,除免税货物、禁止出口货物和明文规定不予退税货物外、其他货物都可享受退税政策。退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从2004年起,增值税的退税率共有5档,分别是17%、13%、11%、8%、5%,平均退税率为12%左右。消费税的退税率按法定的征税率执行。

出口退税主要实行两种办法:一是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和退税的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在前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增值税予以退税;二是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货物本道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减其内销货物的应缴税款,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税。

出口退税的税款实行计划管理。财政部每年在中央财政预算中安排出口退税计划,同国家税务总局分配下达给各省(区、市)执行。不允许超计划退税,当年的计划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全部实行计算机电子化管理。通过计算机申报、审核、审批,从2003年起启用了“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对企业申报退税的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实现了与签发单证的政府机关信息对审的办法,确保了申报单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分类

根据现行税制规定,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是流转税(又称间接税)范围内的增值税、消费税两个税种。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款是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和应缴纳的消费税。

关键词:流转税

是泛指所谓以商品为特征对象的税种。就我国现行的税制而言,流转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及一些地方性工商税种。

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条件

1. 必须经营出口产品业务,这是企业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的条件。

2. 必须持有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得以从事合法经营,其经营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证明。

3. 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并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以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款结算。

凡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单位,一般不予以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必须了解出口退税的4个时限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要特别注意申报程序,注意时间观念,以免造成损失。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注意四个时限规定:

一是“30天”。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四是“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出口退税的一般程序及附送资料

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1.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 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 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 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 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 产品征税证明。

8.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出口退税?

一、出口退税的范围

我国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已征或应征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

出口产品,一般应具备以下的3个条件:

1.必须是属于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范围的产品。

2.必须报关离境。所谓出口,即是输出关口。这是区分产品是否属于应退税出口产品的主要标准之一,以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销售发票为准。

3.必须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

一般的说,出口产品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3个条件的情况下才予以退税。但是国家对退税的产品也做了特殊规定,特准某些产品视同出口产品予以退税。

特准退税的产品主要有:

1.外轮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货轮和海员的产品;

2.对外修理、修配业务中所使用的零配件和原材料。

3.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购买国内企业生产的,专门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在运出境外后,凭承包单位出具的购货发票、报关单办理退税;

4.国际招标、国内中标的机电产品。

国家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少数出口产品即使具备上述3个条件,也不予以退税;

国家明确不予退税的出口产品有:

1.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产品;

3.国家禁止出口的产品;

4.出口企业收购出口外商投资的产品;

5.来料加工、来料装配的出口产品;

6.军需工厂销售给军队系统的出口产品;

7.军工系统出口的企业范围;

8.对钻石加工企业用国产或进口原钻石加工的钻石直接出口或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

9.齐鲁、扬子、大庆三大乙烯工程生产的产品;

10.未含税的产品;

11.个人在国内购买、自带出境的商品暂不退税。

二、哪些企业可以出口退税?

1.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并承担国家出口创汇任务的企业,经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的中央和地方外贸企业、工贸公司和部分工业生产企业。

2.委托出口的企业主要指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出口,承担出口盈亏的企业。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一、计税依据。

“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

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二、计算方法

1、一般贸易

(1)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2)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

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

举例说明:

例1、某鞋厂2000年3月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价成交,每打200美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2)2000打以CIF价格成交,每打240美元,并每打支付运费20元、保险费10元、佣金2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当期实现内销鞋19400打,销售收入34920000元,销项税额为5936400元,当月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鞋的退税率为13%。用“先征后退”方法计算应交税额和应退税额。

计算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到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外汇人民币牌=28000×200×8.2836+2000×(240-20-10-2)×8.2836=49834137.60(元)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5936400+49834137.60×17%-10800000=3608203.39(元)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49834137.60×13%=6478437.89(元)。

 外汇(核销 → 退税)步骤 :

  核销流程简单概括为3点 :

  1 在海关注册的中国电子口岸里申领核销单
  2 到外管局申领正本核销单(就是备案)
  3 在货物出口之后,等海关把核销单、报关单核销联退下来,加上退税核销联发票和收汇水单到外管局核销。[前提是电子口岸上有核销信息(就是要处于交单状态)]

  外汇(核销 → 退税)步骤可具体分为以下八点:

  一 申请
  1.1 在电子口岸上具体操作步骤 :出口收汇→ 核销单申领→ 填写份数 → 申请 → 返回主页

  二 领单
  2.1 第一次只能申领一份 需带盖有公司公章的介绍信 和IC卡
  2.2核销单:一张三联 从左到右分为 存根联 — 出口收汇核销单联 — 出口退税专用联(没有核销不能撕开)[核销单上需要加盖3个章 1 国家外汇管理局监制章 (核销单领来是就已盖上)
  2.3 核销单上需盖3个章 (1)国家外汇管理局监制章 (核销单领来是就已盖上)
  (2)核销单领来后 在出口单位、单位代码的位置上盖上有公司企业代码的形章
  (3)在每两联中间的出口单位盖章的位置上盖上公司公章
  2.4 核销单自领来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2.5 在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要将没有用掉的核销单退回外管理局注销(在电子口岸上进行数据报送的操作)

  三 备案
  3.1 备案分两步 (1) 在电子口岸上备案
  (2) 在自己公司的外汇核销单登记表上备案
  3.2电子口岸上备案的具体操作步骤有如下2种 :
  (1)逐笔报审:出口收汇 → 口岸备案 → 在值中输入核销单号 → 核销单号点击进去 → 找到核销单 → 核对
  (2)批量核销:出口收汇 → 批量备案 → 输起始号 → 份数 → 系统自动跳出终止号 → 确认(比较简单、方便)
  3.3备案好后 特别注意 哪票核销单备案在哪个海关,登记起来

  四 寄单、报关
  4.1 邮寄(核销单 、代理报关委托书)传真(发票 、装箱单)
  4.2 截关后一天(寄单后2、3天)向货代催要报关预录单
  4.3 收到预录单传真件后,审核报关内容是否正确(预录单和报关单上记载的内容应该完全一致)
  4.4 在出运后10天左右要开始在电子口岸上查询此份核销单是否有信息

  五 退单
  5.1 出口货物纸质报关单一式六联 1 海关作业联 2 海关留存联 3 企业留存联 4 海关核销联(用于办理加工贸易核销)[1至4联为海关留存] 5 证明联(出口收汇用)6 证明联 (出口退税用)
  5.2 报关后20天左右,海关会退下报关单 、场站收据、核销单(盖有海关验讫章 黄色联用于出口退税 白色联用于外汇核销 另一份为企业备份)

  六 审单、交单
  6.1交单电子口岸上的具体操作步骤 :出口收汇 → 企业交单 → 核销单号 → 数据报送 → 选核销单号 → 发送功之后 → 交单
  6.2 两三个工作日后,收到外汇管理局信息(或打电话过去问核销单好了没有 一般直接在网上查询即可)
  6.3向国税报送数据电子口岸上的具体操作步骤 : 出口退税 → 数据报送 → 选择报送 → 确认核销单号、报关单号 → 点击报关

  七 申报、核销
  7.1 申报根据具体退下来时间而定(自出口日期90天内要申报)
  7.2 在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申系统上的具体操作步骤 :批次申报 → 数据交换(数据提取) → 全部提取 → 点击开始 → 新建(一般贸易) → 按“贴加” → 输入核销单
  7.3 核销信息登记表打印一份备案

  八 退税
  8.1 退税所需资料 (1)出口收汇核销单
  (2)黄色的报关单(退税联)
  (3)增值税发票
  (4)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8.2 增值税发票认证 (抵扣联)
  8.5 具体的步骤 增值税发票的认定 → 国税认证 → 清单
  8.7 要把提单、报关单等退税资料留存好,以备海关来查 (做一份公司内部的留存报表)

  九、其它
  1. 所有货代退下来的单据〈报关单、场站收据、核销单、提单等〉须全部复印好。

  十、会计备案须提供资料〈全部原件〉。
  1. 报关单、核销单。
  2. 场站收据〈货代提供〉
  3. 购销合同〈一定要和开票工厂的公章一致〉。
  4. 提单〈货代寄来复印留底〉。
  5. 单证目录单与报表〈会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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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汇核销程序主要包括:网上向外汇管理局申领“出口外汇核销单”;实际领取;网上向海关进行备案;报关时使用核销单;报关后拿回已盖章的核销单;货款收妥、货物出口后向外汇管理局递交核销单;审核有关单证,办理核销手续等。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 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
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出口单位遗失核销单后,应当在15天之内向外汇局书面说明情况(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申请挂失,外汇局核实后,统一登报声明作废。
1、对于空白核销单,外汇局予以注销;
2、对于已报关的核销单,则凭有关出口凭证办理核销。
3、对于要求补办出口退税专用联的,在办理出口核销手续后,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局书 面申请,经批准后,外汇局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 若出口项下发生退赔,出口单位应向外汇局提供有关凭证,外汇局按下列情况审核退赔外汇的真实性:
(一)已出口报关且已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合同;
2、退赔协议及有关证明材料;
3、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
4、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已交单未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及第一款所列单据进行审核。
(三)已报关出口未交单的,外汇局凭第一款及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商业发票;
3、汇票副本
4、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
(四)出口货物未报关但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出口单位需向进口商支付退赔外汇的,外汇局凭出口合同正本、终止执行合同证明、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进口方付款通知进行审核。
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所提供的上述凭证无误后,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银行凭此证明为出口单位办理退赔外汇的售付



什么是进出口收汇核销业务
答:出口收汇核销,是国家加强出口收汇管理,确保国家外汇收入,防止外汇流失,指定外汇管理部门对出口企业贸易下的外汇收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制度。出口收汇核销的程序、做法 (一)根据《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出口收汇核销程序、做法为:(1)出口企业提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口收汇核销程序和代理报关程序及注意事项
答:1)当你是内陆的企业报关需要在港口进行,你只要在当地进行货物报检就可以,需要你自己去外汇管理局领取核销单将出口的口岸备案,然后将合同、发票、箱单、报关委托(盖公章),报检委托(盖公章),已经口岸备案的核销单,报检出具的出口货物换证凭条邮寄给你在港口的货代,到这为止您的出口算是完成一半,货物...

2021年出口还需要核销吗
答:出口是需要核销的。【

出口核销流程是
答:出口收汇核销流程:核销前提:核销单在电子口岸中已交单,当关单原件退回和货款收齐时,应在出口收汇核销网上申报系统上做核销手续,在不影响财务办理退税的情况下,需在出口日期90天内办理核销;凭1、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水单,2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联3、出口收汇核销单;进入出口核销系统进行核销;每份核销单...

出口核销流程是怎么弄啊
答:第四步:出口单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外汇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第五步:出口单位凭操作员IC卡、出口合同(首次申领时提供)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纸质核销单;第六步:出口单位报关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报关地海关进行出口核销单的口岸...

请教出口退税和出口核销是怎样的一个流程,请了解人解释得详细点好吗...
答:2, 报关单(出口收汇专用联),前提已以电子口岸关单 3, 银行结汇水单 4, 出口收汇核销表(一式两份)退税申报所需资料:1, 核销单(退税专用联)2, 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前提是在电子口岸下的出口退税子栏目下已交单 3, 进项发票(已认证)4, 出口合同 以上四种资料把报关单顺序,外加封皮封底...

请教如何做出口报关核销退税流程
答:出口单位取得出口权 ↓ 出口单位向海关制卡中心申办中国电子口岸IC卡 ↓ 向外汇局申请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备案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或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盖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5、外经部门批文复印件和资格证书...

单证员操作指导:核销单操作
答: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二、核销程序 1.出口收汇核销业务流程企业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到海关制卡中心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到有关部门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企业持有关材料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外汇局审核后为企业办理登记手续和建立...

出口核销相关流程
答:核销单领取后,首先确定在哪个港口报关,确定后在电子口岸将核销单进行口岸备案;然后准备箱单、发票、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如需要报检,还需要事前准备商检证书,这个需要看是什么货物)、该核销单、空白关单。(可能的话也和货代确认一下这些资料可否,不同货代能力不同,所需资料也有小小的差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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