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戒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劳教戒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种管理模式”是指对劳教人员进行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三种管理模式,是司法部进一步深化劳教办特色,推进劳教管理工作改革所进行的创新。我国的劳动教养工作,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立足于教育,着眼于挽救,以教育挽救为中心。要求劳教工作干警对劳教人员做到:像老师对待学生、像父母对待子女、像医生对待病人那样,耐心帮助劳教人员改恶从善,重新做人。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劳教对象的变化,劳教场所传统的“以所区为环境、以民警为中心、以教材为工具、以强制灌输为手段”的封闭式教育模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劳教工作的发展和要求。 我市劳教所作为一所专门收容吸毒类劳教人员的戒毒劳教所,如何结合吸毒类劳教人员的心理特点和教育矫治规律,探索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等多样化的管理方式;如何更新思想观念,全面推进劳教戒毒工作创办特色,实现教育内容和方法的科学化;如何探索戒毒矫治新模式,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和吸毒类劳教人员的毒瘾戒断率等等,这些都是广大劳教工作干警应该努力思考、积极探索的问题。 劳教场所面对新的挑战和机遇,要体现劳教场所的教育挽救功能,把劳教工作办出特色,显示其教育矫治的本来面目,就要探索适合劳教工作的特色教育,即开放式教育模式,以达到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之目的。开放式教育模式作为一种以社会为基础,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注重提高劳教人员社会适应能力,着眼于解教后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的教育模式,必将成为劳动教养教育工作的发展趋势。 一、开放式教育模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是提高教育挽救质量的内在要求。教育挽救是一种再教育活动,劳教人员在劳教所这一特殊学校里,接受学校对他们所进行的再教育活动,从而改变他们错误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这种再教育活动的特点是强制性、开放性、适应性。对劳教人员的教育挽救,是在严格管理、文明管理的条件下进行的,为此,劳教所为了保证教育挽救目标的实现,就要制定教育的各项制度,规范教育的内容、方法和措施,监督指导劳教人员接受教育。而强制性必须是与劳教人员自觉接受教育相结合,二者是对立统一,相互转化的。没有教育的强制性,就不能促进劳教人员自觉接受改造,而强制性教育只有在劳教人员自觉接受改造的前提下,才有实际意义和取得应有的效果。但是教育挽救又有较强的针对性和适应性,针对劳教人员这一特殊的群体和人民内部矛盾的性质,仅强制性不行,封闭保守的教育方式也是行不通的,只有选择开放式的教育,才是打开劳教人员心灵的钥匙,在更大程度上凸现了劳动教养的人性化,也才具有特色。劳教工作以提高劳教人员的教育挽救质量为中心,而教育的目的和教育挽救质量的高低,最终是要劳教人员解教后回归社会,接受社会的检验。传统的封闭式教育模式和社会相脱节,在很大程度上给劳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增加了障碍。实践证明,劳教人员在矫治过程中所表现的形形色色的问题,往往来自各个方面,有的是劳教所内其他劳教人员不良思想、行为引起的,有的是社会形势的变化引起的,有的是由于家庭变故引起的。对于这些问题,仅靠原有的封闭式教育是很不够的,还必须依靠社会力量的有效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开放式教育模式即是以社会为基础,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有利于劳教人员更多的接触社会,为劳教人员适应社会提供机会,更符合劳教工作“提高教育挽救质量”这一要求。 (二)是创办劳教工作特色的客观需要。劳教工作办特色,提出了教育工作要实现科学化的目标。传统的封闭式教育模式严重滞后于社会教育发展的水平,已不能适应这一要求。开放式教育模式与社会教育接轨,在相互借鉴和融合中,有利于提升教育工作的档次和教育水平。同时,开放式教育模式着重于培养劳教人员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提高教育质量,减少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更符合教育挽救工作的基本规律和社会进步的趋势,更能体现劳教工作特色,与教育工作科学化的目标相一致,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劳教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三)是加强民警队伍建设的有效途经。一方面,开放式教育模式作为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对民警队伍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使民警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开放式教育模式的需要;另方面,劳教场所由于受体制束缚,无法按照社会办学标准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开放式教育模式的推行必须依托和吸取社会教育资源,民警在这一过程中,通过和社会上的专家、学者、专业教师的学习和交流,有利于自身素质的提高。 二、构筑开放式教育模式的探索与设想 (一)教育模式应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化。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养教育体制,关键在于教育模式的设置。对劳教人员的教育,实行封闭式教育与开放式教育相结合,教育模式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化。根据劳动教养的法律法规,对劳教人员的教育,现行采取的是相对封闭式的教育方法,其特点是:劳教场所利用全封闭的特定环境,依法实施强制性教育手段,有助于劳教人员认罪认错、服管服教、矫治恶习,有效地对劳教人员进行行为养成,使他们能严格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以德治国进程的加快,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逐步扩大,对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养制度越来越引起世人关注。因此,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劳教立法已迫在眉睫,对劳教人员的教育矫治将进一步加强。创办劳教特色,使之成为社会文明发展的窗口,要求劳教场所对劳教人员的改造目标应由过去的“收得下,管得住,跑不了”调整为“收得下,不想跑,矫治好”。为此,为提高教育矫治效果,就必须实现劳教场所教育模式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化。 (二)挖掘所内资源,夯实开放式教育的基础。劳教所是劳教人员教育的主阵地,要充分发挥劳教所在教育中的作用,注意所内教育的开放化:一是内容的开放化。要紧密联系社会形势、围绕社会生活,组织劳教人员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例如,每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组织开展“抵制毒品,参与禁毒,珍爱生命”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观看专题教育片、举办演讲比赛、文艺汇演等多项活动进行禁毒集中宣传教育;二是形式的开放化。努力改变传统说教式的教育形式,克服教育工作中强制灌输的倾向,引入互动性教育机制,采用在民警的咨询、协调下,劳教人员自主设计、自主组织、自主评价开展活动的方式。例如,可以组织劳教人员进行文艺汇演,无论是节目的挑选,还是舞台主持,抑或服装的设计,都由劳教人员自己完成;三是主体的开放化。就是在活动中注意加强劳教人员之间、民警与劳教人员之间的交往和沟通,以培养劳教人员之间、民警与劳教人员之间的良好情感。譬如,在组织劳教人员文艺汇演过程中,民警就可与劳教人员共同创作、编排节目,同台演出;四是手段的开放化。要充分利用现代化媒体开展教育工作,可建立电教中心,定期播放爱国主义教育专题片、禁吸、戒毒专题片和时势新闻等节目,以及全面反映劳教场所变化和劳教人员生活、学习场景的资料片、录像等,有效地发挥电化教育直观、形象、快捷的功能。 (三)联合社会办学,搭建开放式教育模式的平台。积极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教育工作,可以有效地弥补所内教育存在的缺陷。一是与地方教育局、中小学合作开设劳教人员脱盲班,在劳教人员中扫除文盲及进行小学、初中文化补习。对劳教人员的基础教育可纳入国民教育计划的范围,采取劳教学校与地方区域内学校联合办学的形式进行;二是与当地的劳动就业部门联系,聘请专业教师来所上课,对劳教人员进行电脑操作、家电修理、机动车驾驶、水电工操作等技术培训,并由地方劳动就业培训中心考核,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可使劳教人员自食其力,提高解教后的就业能力,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也能促进劳教生产的发展。 (四)抓好社会帮教,拓展开放式教育的空间。注重发挥“劳教所—劳教家属—帮教部门”三位一体帮教网络的效应,多渠道、多层次地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建立双向互动的帮教格局。一是加强与地方社会帮教工作机构和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积极提供帮教素材和人员,邀请来所帮教。在帮教过程中,应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对劳教人员的重大改造表现,和劳教人员因发生重大家庭变故而出现情绪波动等情况要及时沟通,请求帮教部门协助做好教育矫治工作;及时就安置帮教政策、就业途径和信息等方面进行交流沟通,衔接好劳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安置接茬帮教工作。二是要积极邀请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法律工作者等来所开展形势教育报告会、法制讲座和法律援助,丰富劳教人员多方面的知识;三是要通过劳教亲属座谈会、联欢会、亲情电话、通信会见等多种形式,积极动员劳教亲属来所帮教,用亲情温暖、巩固教育成果;四是要充分利用教育转化典型和现有的法制教育资源,到地方学校进行现身说法,积极回报与服务社会。积极利用社会帮教工作的互动性,来提高帮教效果,拓宽帮教领域,让劳教人员对自身价值有重新认识,以推动开放式教育的发展。 (五)开展心理矫治,创新开放式教育的载体。劳教人员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要针对这一情况,在进行开放式教育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对劳教人员特别是吸毒型劳教人员的心理矫治工作。可聘请心理专家在劳教人员中开展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也要积极培养场所自己的专业人才,邀请专业院校老师对基层民警培训。在所内建立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咨询和治疗。建立心理档案,制定心理矫治方案,开展跟踪矫治,尝试把心理学知识运用到管教工作实践中,以配合开放式教育的开展。 三、进一步推进开放式教育模式的主要对策 (一)解放思想、更新思想观念,从传统模式、习惯做法中解脱出来,充分认识构筑开放式教育模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教育矫治的实际需要和劳教所的实际条件,确立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规划和短期方案,推动开放式教育模式构筑。 (二)通过制度建设,既要明确劳教机关对构筑开放式教育模式的责任义务,又要争取社会有关部门和单位把支持和关心劳教工作纳入各自的职责范围。要会同教育、劳动、民政、公安、妇联、共青团等职能部门和群众团体,把支持和关心劳教工作纳入各自的职责范围,逐步建立和完善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的工作方式、工作制度,把对开放式教育模式的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加强对构筑开放式教育模式的有效保障。 (三)开放式教育模式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涉及社会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也需要管理、教育、生产、队伍建设等各个环节的共同协作。因此,必须把开放式教育融合贯穿整个劳动教养过程,充分利用时间、空间和各种载体,不拘一格地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教育挽救质量。不能片面地依据所内教育完成情况和考试成绩评价教育质量,应当更充分地关注劳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社会适应能力,根据其所内学习成绩与所外表现状况,从长远角度出发,准确、科学地评估教育效果。 (四)通过加强舆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部门的支持,使劳教人员的教育矫治真正成为一项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一是要努力争取各级教育部门把劳教所办学列入各级教育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与大中专院校等社会各层次办学机构的横向联系,建立以联办、自办、委托办班为主,函授教育、远程教育、网络教育、高等自学教育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多元化教育体系,进一步拓宽办学、教学渠道,提高教育挽救水平和质量;二是要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多层次的帮教体系,并积极与地方民政、劳动就业等有关部门联系,建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就业基地等机构,为劳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安置就业创造条件,把开放式教育的效果落到实处,充分体现劳动教养的特色。

区别不大,只是管理方式可能文明一些,生活条件会适当好点

  (三)劳教戒毒

  虽然劳教戒毒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多年的实践和研究证明,劳教戒毒在三种戒毒模式中复吸率是最低的,劳教戒毒在时间和工作机制方面存在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一是劳动教养的期限比较适合科学戒毒的规律。吸毒者摆脱毒瘾包括生理脱毒、康复训练、社会帮教三个阶段,急性脱毒一般7-15天即可完成,稽延性症状可以在3~6个月内消除,行为矫正、摆脱心里依赖则需要较长时间,国际上公认在5年以上。劳教戒毒的期限一般在2-3年左右,适合劳教戒毒人员在生理和心理上获得较好的康复。同时,在相对较长的期限内有利于对劳教戒毒人员进行综合教育矫治和心理治疗。二是劳教场所具有封闭的环境,使戒毒者与毒品隔绝,能够创造有利的戒毒环境。三是劳教场所具有严格和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具有比较完备的管理教育和生活设施,有利于戒毒者的矫治、治疗和康复。四是劳教戒毒具有对吸毒者进行政治思想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再就业培训的优势。

  由上述分析,笔者认为以强制戒毒为主体的戒毒体系,远没有达到挽救吸毒成瘾者,遏制吸毒行为蔓延趋势的预期目的,已不适应我国戒毒工作发展的要求,很难担负起我国戒毒工作的历史重任。因此,对我国现有的戒毒体系进行变革,探索建立以劳教戒毒为主体戒毒模式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建立以劳教戒毒为主体戒毒模式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从劳教戒毒的对象来分析

  劳教戒毒的对象是经公安机关强制戒毒后又复吸者,是最顽固的吸毒成瘾者。这类对象的特点:一是吸毒时间长,戒毒次数多,矫治和治疗难度大。二是这些顽固的吸毒成瘾者是最大的毒品消费群体,对于社会毒品供需的恶性循环具有重要影响。三是大部分具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四是这类对象是吸毒行为传播的高危传染源,将导致新生吸毒者的大量产生。五是吸毒成瘾者是艾滋病和其他疾病的高危群体和高危传染源,对公共健康具有严重威胁。因此,从劳教戒毒的对象来看,劳教戒毒工作非常艰巨,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作用。

  (二)从劳教戒毒人员的数量来分析

  随着我国吸毒问题的发展,我国劳教戒毒人员的数量近年来呈迅速增长趋势,吸毒劳教人员占全部收容人数的比例不断上升,有的省比例高达80%以上,特别是在一些吸毒问题严重的省份,吸毒劳教的数量急剧上升。吸毒兼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非常严重,因此,必须把劳教戒毒作为我国禁毒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

  (三)从劳教戒毒发展趋势来分析

  我国劳教戒毒人员的数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仍将呈大幅度增长趋势。这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社会面吸毒问题的状况,从目前吸毒人口的数量、毒品泛滥的范围、毒品结构等情况来看,吸毒成瘾者的数量近年来始终呈增长趋势,短时期难以明显降低。二是高复吸率的影响,从目前的复吸率来看,我国强制戒毒的复吸率一般在90%以上,复吸者的数量仍处于高水平。三是国家禁毒政策的加强,强制戒毒后复吸的成瘾者将大量由劳教所收容。因此,劳教戒毒肩负社会历史责任将更加艰巨,也是最具发展前景的戒毒模式。

  (四)从劳教戒毒的内在优势分析

  尽管劳教戒毒的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但与其他戒毒方式相比,具有内在的、特有的诸多优势。一是劳教戒毒具有制度上的优势。劳教戒毒工作建立在劳动教养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具有强制性。二是劳教戒毒具有时间上的优势。劳教戒毒约束期限长,有利于对戒毒人员开展综合性的教育矫治,能够使戒毒人员在生理上和心理上获得较好的康复。三是劳教戒毒具有环境上的优势。劳教戒毒场所具有完全封闭的场所设施,能够有效地防止毒品流入,形成有利于戒毒工作的无毒环境。四是劳教戒毒具有条件上的优势。劳教场地都具有文体活动场所和劳动习艺车间,便于对戒毒人员开展劳动习艺、就业技能培训、文化教育、文体娱乐、心理矫治及军体训练等活动,从而促进戒毒人员生理和心理健康的全面恢复。五是劳教戒毒具有管理上的优势。劳教场所有一套完整规范的工作机制,在运用药品和医疗手段对戒毒人员进行脱瘾治疗的同时,还对他们采取思想教育、行为矫治、心理治疗和规范管理等措施,从而使他们从根本上认识到吸毒的危害后果,摆脱对毒品的依赖。六是劳教戒毒具有人员上的优势。劳教戒毒场所具有一支严格执行党的政策、政治素质良好、教育矫治经验丰富的警察队伍,这是劳教戒毒工作取得成绩并不断发展的强有力保证。劳教戒毒作为我国戒毒模式的主体不仅在理论上,而是在实践上都具备很强的可行性,劳教戒毒必然也应该成为我国戒毒模式的主体。

  三、建立以劳教戒毒为主体戒毒模式的构想

  应建立以劳教戒毒为主体,自愿戒毒和社区隔离保护治疗为补充的戒毒新模式。初步构想是:

  (一)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展和规范自愿戒毒

  自愿戒毒虽然弊端十分明显,但作为补充戒毒模式,有其存在的价值。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展和规范自愿戒毒,可以缓解劳教戒毒的压力,给初次或偶吸人员以出路,以减少他们对社会的潜在危害,也可以减少国家的开支,减轻政府的压力。基本思路是:对现行的自愿戒毒模式进行深层次的改革,使之为我国的禁吸戒毒工作发挥独特的作用。

  (二)合并强制戒毒与劳教戒毒,整合行政戒毒资源

  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在戒毒手段上、戒毒前期的目的和效果上是大同小异的,而在消除戒毒人员心理依赖、巩固戒毒成果方面,劳教戒毒要明显优于强制戒毒。因此,如果强制戒毒统一于劳教戒毒,即可减少了环节,整合了有限的行政戒毒资源,又可以提高毒瘾戒断率,其发展潜力必定是巨大的。基本思路是:建议通过立法放宽劳教戒毒的准入条件,将目前的强制戒毒纳入劳教戒毒体系,每个市(地、州)建立一个专门的、大型的戒毒劳教所,集中戒毒医疗、管理、设备的优势,对吸毒人员进行全员收容戒毒,开展全方位的综合矫治。

  (三)推行TC模式,创建隔离保护治疗社区

  对于吸毒成瘾者来说,劳教戒毒只能完成生理脱毒与一定期限内的心理脱毒。据专家分析吸毒成瘾者在生理脱毒后,一般需要5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彻底戒断心理毒瘾,因此要巩固戒毒成果,提高戒断率,杜绝复吸的关键环节在于劳教戒毒后的心理脱毒和跟踪矫治工作。通过劳教戒毒后的人员只有将他们放在一定的环境里,进一步对其进行跟踪矫治,让其学会自律,逐步康复,才能达到比较好的戒毒效果。如何建立与劳教戒毒配套的社会跟踪督导矫治机制,让被治疗者继续得到有效扶助和指导,是我国今后戒毒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TC是英文Therapeutic Community(治疗集体与社区)的缩写。它是一种居住性治疗环境,借助治疗集体或治疗社区的功能,帮助吸毒者治疗和教育的一种新型模式。它的运作原理是通过集体的力量、同伴间的角色示范、工作人员的表率及监督作用,进行自助和互助,建立全新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从而摆脱对毒品的依赖。TC模式在国外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不同国家、地区广泛采用到帮助吸毒者康复活动中,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劳教戒毒与TC模式有许多契合点,1992年以来,湖南、四川等省劳教机关先后引入TC模式,积极尝试对复吸毒品人员的社区康复治疗,取得了明显效果。因此,社会各界广大有识之士就把TC模式运用和推广的希望寄托在劳教戒毒上,并作为今后我国戒毒工作的发展方向。

  现在复吸率之所以居高不下,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对吸毒者的歧视态度所致。许多脱瘾人员回归社会后,不仅在就业、学习、婚姻等方面普遍碰到种种难题,而且在许多方面受到极不公正、公平的待遇。基于反对吸毒者、仇视吸毒者情绪所形成的强烈社会心理的巨大压力,部分脱瘾人员几乎一直处于精神苦闷的煎熬中,深深感到孤立无援,前途渺茫,生活无望。这种缺乏社会关爱,丧失生活信念的灰暗心态,诱使着他们不得不以重新吸毒的方式去无奈地面对社会和生存,甚至以破罐子破摔的盲目勇气去实施各种犯罪活动。既然正常的社会环境容不下吸毒者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那何不主动创建一种既能体现政府管理意志,又能满足他们各种正当需求的特殊的生活和劳动环境呢?即用一种隔离保护的方法达到脱瘾人远离毒品,减少对社会危害的目的。隔离保护就是指政府为了帮助脱瘾人彻底远离毒品而将其限时集中在某一特定的地域从事生产劳动和集体生活的社会特殊救助活动。

  建议通过立法来建立过渡性的康复工厂或农场,为吸毒人员劳教戒毒后的康复建立一块绿洲。基本思路是:把合并给戒毒劳教所后的强制戒毒所,改建成康复工厂或农场,由戒毒劳教所统一管理。戒毒后的人员根据本人志愿,安排到康复工厂或农场生活和工作,进行隔离保护2-3年,按照TC治疗社区模式,对其进行后期跟踪矫治和照管,使他们从生理和心理上真正戒除毒瘾,重树做人信心,使其回归社会能自食其力,自谋生路。

  四、建立以劳教戒毒为主体戒毒模式的工作保障机制

  (一)加快法制建设,为劳教戒毒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建议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8条,明确规定吸毒成瘾系反复发作的脑疾病,属违法行为;国家鼓励吸毒者自愿戒毒;对吸食、注射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的,一律予以劳教戒毒。同时建议国务院根据修改后的《决定》,制定出台《劳教戒毒办法》,对劳教戒毒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来源、戒毒治疗和教育矫治的时限及方法措施、过渡性隔离保护和社区矫治的时限及方法措施、被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考查和监督办法等进一步做出明确规定。

  (二)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劳教戒毒工作组织保障

  劳教戒毒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技术要求高的综合性工作,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科学指导、统一协调和职责约束。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对劳教戒毒工作的领导力度,切实担负起"禁绝一方毒祸"的政治责任;要真正将劳教戒毒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禁毒与防止艾滋病和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问题来抓,强调一把手负责制,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在人力、财力、物力上予以倾斜和保障;要根据劳教戒毒工作的客观需要,积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领导体制,明确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配齐配强劳教戒毒机构领导班子,强化责任监督机制,健全全员岗位责任制、责任考核追究制和监督检查制度,增强责任感,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劳教戒毒经费保障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劳教戒毒经费保障机制,是强化劳教戒毒工作职能的前提,是确保劳教戒毒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经济基础。各级政府要对劳教戒毒工作实行特殊的财政保障政策,把劳教戒毒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把戒毒劳教人员生活补助费纳入当地社会低保范畴,把戒毒劳教人员医疗卫生工作纳入当地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劳教戒毒场所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完善管理教育设施,配备戒毒工作急需的检测、医疗、康复、职业保护设施,提高科技含量,提高戒毒矫治效果。

  (四)加强队伍建设,构建一支高素质的警察队伍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尤其是在劳教工作担负起戒毒工作的历史重任后,劳教工作面临着诸多新的重大考验,对劳教人民警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一是加强警察政治思想建设,开展系统的劳教方针政策、戒毒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使警察充分认识劳教戒毒工作的性质、目的、任务和自己肩负的历史责任,引导他们认识劳教戒毒工作的客观规律和发展形势,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二是在增加警察编制、提高警察配备比例的基础上,按照劳教戒毒工作要求,合理配备医疗、管理、教育方面的人员,使之各尽所能,相互补充。三是加大戒毒业务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广大警察业务工作水平,使他们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五)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探索矫治康复新模式

  建立和完善适应吸毒劳教人员管理教育的运行机制和矫治康复模式,是建立以劳教戒毒为主体戒毒模式在管理机制方面的基础。劳教戒毒场所要认真研究劳教戒毒人员的心理和行为特征,积极探索和改进对劳教戒毒人员管理教育的方式方法,大胆探索多元化的戒毒康复模式,逐步探索形成一套行之有效、能够较好发挥劳教戒毒优势的戒毒模式和管理教育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吸毒戒断率,降低复吸率,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扩大劳教戒毒的社会影响

  戒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医学、心理学、社会学的疑难课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此,劳教戒毒场所要充分运用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建立禁毒宣传网站和面向社会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的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戒毒劳教场所对社会群众的教育引导作用和对边缘人群的教育震慑作用,积极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扩大劳教戒毒工作对社会的影响。

  (七)建立社会安置帮教体系,不断巩固劳教戒毒成果

  吸毒是一个社会问题,社会问题最终要靠社会来解决,落实社会安置帮教就是巩固戒毒效果的社会保证。吸毒人员劳教戒毒后的安置帮教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建立一个由政府牵头,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社区、企业和家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体动员、全员参与的有效的社会安置帮教体系,为戒毒人员积极营造“家庭”、“社区”、“就业”三个港湾,为劳教戒毒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大环境,进一步巩固戒毒效果,提高矫治康复质量。

  总之,建立以劳教戒毒为主体戒毒模式的构想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只要我们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务实创新,全面推进劳教戒毒康复模式的与时俱进和不断发展,就一定能够走出一条以劳教戒毒为主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戒毒成功之路。

劳教戒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答:一、开放式教育模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是提高教育挽救质量的内在要求。教育挽救是一种再教育活动,劳教人员在劳教所这一特殊学校里,接受学校对他们所进行的再教育活动,从而改变他们错误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这种再教育活动的特点是强制性、开放性、适应性。对劳教人员的教育挽救,是在严格管理、文明管理的条...

为什么禁毒 探讨禁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答:4. 维护社会秩序和法治:禁毒是社会秩序和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毒品的制造和贩卖违法,违背了社会的法律规定。禁毒政策的执行有助于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尽管禁毒具有重要性和必要性,但也需要综合考虑其他方面,如预防、教育、康复和社会援助等。综合而言,禁毒政策应与其他措施结合,...

禁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答:(1) 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 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 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2) 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

谈谈你对开展戒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五百字就可以了…
答:禁毒工作开展的好坏事关治安稳定、社会和谐。我国政府已将禁毒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规定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逐级建立工作责任制,保证禁毒工作的常抓不懈。长期以来各级政法部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活动,并不断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禁毒预防教育,...

结合社会管理创新,谈一谈监狱,戒毒工作如何与社会管理创新相融合_百 ...
答:二、劳教和戒毒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紧迫性当前,劳教工作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工作理念、工作模式、工作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党和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劳教工作都寄予了新的期望和新的期待,适应新的形势变化,适应建设和谐社会大局,推进劳教和戒毒管理创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更加紧迫。首先,...

强制性戒毒和劳教戒毒有什么区别???
答:1、劳教戒毒与强制戒毒一样都具有国家强制性、不可处分性、单方性、限制人身自由性等特点。这也是劳教戒毒之所以能够被归入强制性戒毒体系中的根本原因。2、劳教戒毒的决定机关是劳动教养委员会(实质上为公安机关)【2】,其实施机关或执行机关为司法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劳动教养场所,具体执行机关包括专门...

我国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的性质
答:”“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对戒毒人员实行分别管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对可能发生自伤、自残等情形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相应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强制...

我国主要的戒毒模式有哪些
答:2、强制戒毒。强制戒毒所是参吸毒者实施强制戒毒的场所。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其工作的方式是:对吸毒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并通过适度的劳动,帮助戒除毒瘾。3、劳教戒毒。戒毒劳教所由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接收的是经强制戒毒之后又复吸而...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重要意义
答: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为服务对象营造类似“家”的环境,部分解决了服务对象“回归社会”的问题,有利于服务对象的康复,使戒毒工作更加人性化。我国的戒毒形势严峻,这是多元化戒毒的一种探索方式,意义重大。专业化力量需要加强,戒毒康复很艰难,必须依靠禁毒社工的专业知识,掌握服务对象戒毒心理的变化过程、戒毒规律、转变阶段和...

劳教戒毒工作由什么部门管
答:5.协助司法部门的工作:公安部门还与司法部门密切合作,协助其进行刑罚执行和犯罪嫌疑人的拘留、羁押等工作。在劳教和戒毒工作中,公安部门负责收集证据、开展调查和侦破工作,为司法部门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6.监管和执法职责:公安部门在劳教戒毒工作中承担监管和执法的职责。他们负责监督戒毒所和劳教所的...

IT评价网,数码产品家用电器电子设备等点评来自于网友使用感受交流,不对其内容作任何保证

联系反馈
Copyright© IT评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