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意思是啥?处罚程序有什么?

~ 环境 行政处罚 的程序,是指环境行政主体对破坏或者污染环境的违法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的步骤、过程和方式的总称。根据《 行政处罚法 》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环境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处罚决定程序和处罚执行程序,其中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又可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一、环境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一)决定程序共同适用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了决定程序的共同原则。这些原则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中都必须遵循,具体包括: 1.只有查明事实后,才能给予处罚。 2.行政主体负有告知义务。即行政主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3.当事人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行政主体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二)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在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由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且当场执行的步骤、方式、时限、形式等的过程。简易程序的设置是提高行政效率的一个重要手段。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的规定,在环境行政处罚中适用简易程序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违法事实确凿。它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有 证据 证明环境行政违法事实存在;二是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应当充分。 二是有法定依据。一是在事实确凿的情况下,该违法行为还必须是法律明确规定应予处罚的行为,二是适用简易程序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如罚款限额等。 三是罚款数额较小或者是 警告 处罚。小额罚款限额为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在适用简易程序时,必须遵循下列步骤: 1.表明身份。即执法人员应出示环境监理执法证,佩戴环境监理证章,以表明自己是合法的执法主体。 2.说明理由。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说明处罚理由及法律依据。 3.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当事人可以口头申辩,环境执法人员要予以正确、全面地口头答辩。 4.制作 行政处罚决定书 。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填写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 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的种类或罚款数额、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环境行政机关的名称以及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5.送达。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按照法定格式要求填写完毕处罚决定书后,应当场交付当事人。 6.备案。由有关环境行政执法人员上交处罚决定书的存根或副本,或者在所属机关就处罚基本事项进行登记。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被处罚人的姓名、单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或罚款数额、处罚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执法人员的姓名等。 (三)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又称普通程序,它是环境执法主体作出处罚决定所应经过的正常的基本程序。这种程序手续相对严格、完整,适用最为广泛。其主要步骤如下: 1. 立案 。立案是指环境行政主体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控告检举材料和自己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需要给予环境行政违法人行政处罚,并决定进行调查处理的活动。立案应当填写专门形式的《立案报告表》,立案后应指派承办人员负责案件的调查工作。 2.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是案件承办人员对于案件事实调查核实、收集证据的过程。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环境行政主体在调查或者依法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环境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环境执法人员应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3.审查调查结果。调查终结后,案件承办人员应提出有关事实结论和处理结论的书面意见,由环境行政主体负责人审查批准。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环境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在决定作出之前应依法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环境行政部门必须制作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应载明下列事项:①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②违反法律、 法规 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③ 行政处罚的种类 和依据;④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⑤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 诉讼 的期限;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最后,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5.处罚决定书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后,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环境执法部门应当在7日内依照 民事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以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转交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当事人。 (四)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中的特别程序,它是行政处罚中最严格的程序之一。《行政处罚法》设立听证程序的目的,是为了加强行政处罚活动的民主化、公开化,以保证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合理性,以此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听证程序主要适用于下列几种行政处罚:(1)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2)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的处罚;(3)较大数额罚款的处罚,例如依《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第49条规定,应当适用听证程序的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0000元以上的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环境行政处罚中的听证活动应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公开举行; 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 代理 ; 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经听证后,环境行政部门根据听证的情况及听证笔录,作出是否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及给予何种处罚的最后决定。 二、环境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执行程序,是指环境行政主体对受罚人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活动。 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在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环境行政主体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

行政处罚是啥意思
答:1、行政处罚都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破坏环境的行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答:法律分析:直接规定在《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部门规章中;间接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法律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三条 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十条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答:除此之外,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还明确了环保部门在行政处罚中应当遵循的原则,如法定程序原则、公正公平原则、听证原则、证据原则等。这些原则的遵守,有利于保障行政处罚的公正和合法性。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适用的范围是什么?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适用于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

环保违规处罚标准
答:法律分析: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标准依据是《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国家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监督和保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法律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 【...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答: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责令停产整顿;(四)责令停产、停业、关闭;(五)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七)行政拘留;(八)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根据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

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答: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实践经验制定的。标准的引入旨在梳理黑白灰产业链,严格控制污染源头,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的深入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是重要的国家战略,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严格监管生态环境...

环保局对个体户一般处罚标准
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00元以下罚款。《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将其细化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的,处以5万元至10万元罚款;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组织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处以2万元至5万元...

环保行政处罚流程是什么?
答:简易程序的设置是提高行政效率的一个重要手段。 《行政处罚法》第33条的规定,在环境行政处罚中适用简易程序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违法事实确凿。它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有 证据 证明环境行政违法事实存在;二是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应当充分。 二是有法定依据。一是在事实确凿的情况下,该违法行为...

环境处罚管理办法
答:法律分析: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监督和保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法律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监督和保障环境...

环保法中行政制裁是什么意思
答:因而也必然是该法行政制裁的目的。[1](2)行政制裁必须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要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必须正确看待和实施各种制裁形式。明确它们各自的不同作用,不能以罚款代替一切。(3)行政制裁必须严格区分制裁的主体、对象和种类。依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环境保护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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