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存货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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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3月12日在销售增塑剂产品过程中,出现了销售调拨单及销售章真实,财务专用章及增值税发票系伪造的现象,导致被骗货30吨,案值24万余元的重大损失。具体手段如下:

1一陌生客户隐匿真实情况,到公司销售公司开具了真实的产品销售调拨单,使用伪造的财务专用章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私盖印章,然后到销售处盖销售章,最后到储运车间提货,导致事故发生。

2利用财务部在三楼办公,销售公司在一楼营业,储运发货在公司后区的劣势,经过长期预谋,使用假牌照的报废车作案。骗过了公司财务部收款开发票关、销售公司对接关、储存车间发货核对关、保卫科车辆出入口验收关、齐鲁石化股份公司门卫查证关。以上几个方面充分反映出了我公司在管理上存在很大的漏洞,亟待堵塞。

案件暴露出的管理漏洞

1由于业务量大及从未出现类似事故的侥幸心理,主观麻痹大意,财务部与销售公司、发货处、保卫科没有建立起紧密结合的防范措施和监控网络,存在严重漏洞。不能及时沟通,只知道按旧流程办事。给犯罪分子提供了作案的机会。

2印鉴管理失控。财务印鉴与销售印鉴缺少防伪措施,使用掌管存在漏洞,在加盖印鉴时未能得到有力的监控。

3未建立发票购入,使用,注销的登记制度。

4物流反馈信息系统失灵,对账不及时。若销售及财务、发货能及时对账,集中办公,就会及早发现问题,杜绝漏洞。

5销售人员及发货人员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印章方面的知识缺乏,缺少鉴别能力,提供了骗术得逞的可能。

6交接工作不明晰。在交接工作时就存在个别遗留问题,理应责成其限期查明,否则不得离岗。

7凭证单据检查工作不力。

8经过公安部门介入和初步调查,有内部人员预谋合伙作案的嫌疑。

9发现问题时追查不及时。在事故发生三天后,此事才得到证实。当时,由于人手较少未能对此进行专项清查。

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堵塞管理中的漏洞

出现被骗巨款24万元,究其根本原因在于缺乏一套相互牵制的约束机制,使之侥幸得手,猖狂作案。为此,将内控原则运用于销售业务中,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势在必行。

为使内控能够充分发挥作用,设计各种控制措施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职责分工原则

每项经济业务的处理必须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即企业内部必须实行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处理业务的权限、政策界限与纪律规定。

相互牵制原则

其目的在于,利用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和每项业务由多部门、多人员处理所形成的相互牵制关系,实现内部的自动控制。例如,出纳职务与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的职务分离;钱账分管;账物分管等等。

凭证制度原则

1必须设计合适的凭证格式及其传递程序,凭证则作为反映业务过程的法律事实。

2对所有凭证应预先编码,以防丢失。

3对所有凭证在入账装订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以保证其账务处理的正确性、真实性与合规性。

4为防止个别人乘虚而入,应建立及时沟通制度。

核对检查原则

销售开票、财务收款开票、发货、出口应实行集中办公。除凭证的审核外,还要对证账,账账、账表、账卡、账实的核对检查。

内控原则在销售业务中的具体运用

印鉴管理制度

财务负责人掌管财务印鉴,加盖时要审查有无审批手续,金额是否正确,用途是否符合规定。不得签发远期和空头支票。应更换防伪印章。

核对往来账务

财务负责人应指派专人随时随地与销售及发货核对账务,及时互通信息,查实原因,调整账务并催收应收国内(外)账款。

监督检查制度

1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全面、正确地进行账务处理,使收支业务尽早入账,不得压单;

2记账与出纳业务的职责相分离,使记账的权限仅限于主管会计,用密码的方式给予限定;

3对现金的账实情况进行经常性和突击性抽查,查看库存的现金有无超出限额,有无挪用盈亏情况,保管措施如何。

4监督移交工作的整个过程,查看移交清单是否完整,对于遗留问题应限期查清,不留后遗症。

严格交接手续

1有关人员调换岗位,须按规定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做到前不清,后不接。

2离职人员须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的账,证、表、公章、资料及有关事项,由监交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办理手续。交接清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档。

严格发票鉴别制度

具体如:相关人员应熟悉科学的发票鉴别方法,提高他们的发票鉴别能力,丰富他们的发票鉴别手段等。

2022审计硕士典型案例分析:内部控制案例

HPL技术公司(HPL Technologies,Inc,以下简称HPL)是美国硅谷的一家软件制造商,创建于1989年,主营半导体软件的个性化开发、销售以及售后咨询和维护等业务。2001年7月31日,HPL以每股11美元的价格发售了690万股股票,筹措了7 590万美元,并在纳斯达克上市交易。在此后的连续三次季报中,HPL均报告了优异的业绩,股价也一度攀升至每股1785美元。然而,好景不长,HPL上市一年后便被钉在财务舞弊的耻辱柱上,其股票已于2002年7月29日被纳斯达克摘牌。

根据HPL审计委员会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调查,在HPL首发股票的前后5个季度内,其创始人、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DavidLepejian(以下简称Lepejian)虚构了逾2 800万美元的销售收入。HPL股票上市后,他又指使公司内部的高管人员借股价上扬之机抛售他们个人持有的85500股公司股票。

与安然、施乐、世通等财务舞弊案相比,HPL的造假规模似乎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但Lapejian在公司上市第一年就采用各种手段虚构了80%的销售收入,其胆大妄为令人触目惊心。SEC在对Lepejian的起诉状中详细揭示了他的各种造假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五种:伪造顾客订货单、伪造发运凭证、修改销售合同、篡改银行对账单和伪造询证回函等。这些手法既无新意、也不高明,但却轻易地欺骗了大名鼎鼎的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wC),确实发人深思。该案例的特殊之处在于:Lepejian在采用上述手法虚构销售收入时,运用了一系列高科技的舞弊手段。通过这些手段,在一年多的时间内,他一手遮天,既欺骗了公司的股东和董事,也愚弄了CPAaspx>注册会计师和HPL的财务人员。

一、HPL财务舞弊伎俩

(一)移化接木,虚构收入

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3月31日,在连续5个季度内,Lepejian伪造了数十张来自佳能公司和微电公司的订货单,金额从161万美元到1134万美元不等。由于佳能公司和微电公司是HPL的两大客户,与其有长期的业务往来,对信息技术驾轻就熟的Lepejian轻易地从以往与上述两个客户的真实订货单中提取了相关负责人的签名,在电脑上将其粘贴至伪造的订货单上。之后,他又修改了HPL一台传真机的程序,将伪造的订货单以佳能公司和微电公司的名义发至HPL的另外一台传真机。

仅有订货单,还不足以确认销售收入。根据美国的收入准则以及SEC发布的首席会计师办公室文告(SAB)第101号的要求,上市公司确认收入应同时具备四个具体条件:1、有确凿的证据表明销售交易存在;2、货物已经发送或劳务已经提供;3、卖方的成本和费用能够可靠地加以计量;4、货款的收回是可能的。为了满足“货物已经发送”这一基本条件,Lepejian接着伪造发运凭证:他为每份假订单起草了一份电子邮件,并以佳能公司和微电公司的名义向HPL发出电子邮件,确认HPL发出的软件已经运抵佳能公司和微电公司。

除了伪造顾客订货单和发运凭证,精通电脑技术的Lepejian还在2002年度多次伪造佳能公司的销售补充协议,提前确认本应分期确认的演示软件销售收入。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在其发布的立场声明书SOP97-2“软件的收入确认”中规定:软件销售与服务收入应根据企业与客户签订的有关协议,在产品开发完毕并在应收账款回收、客户接受产品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方可确认。如果是一揽子软件开发协议,收入的确认应在企业所应提供的全部产品与服务中分摊;如无分摊基础,必须将有关款项递延至所有产品和服务完成后再确认为收入。SAB第101号也明确规定:如果被发送商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了买方,但交易的实质却是一种寄售或筹资行为时,即便商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了买方,销售收入仍然不可以确认。SAB第101号还列举了几种不能确认销售收入的情形,其中包括以演示为目的出售给买方商品的情况。作为HPL的审计师,PwC也曾判断:对于HPL研制的演示软件的销售收入应在几年内分期加以确认。但若该产品被证明已经出售给了终端客户,则HPL可以在二次销售完成时按协议中规定的金额全数加以确认。在2002年度,HPL对佳能公司有过几次演示软件的销售行为,为了不让公司的财务人员和PwC的注册会计师“为难”,Lepejian伪造了佳能公司已将演示软件全部销售完毕的证明。“齐全”的交易凭证最终促使HPL的财务人员将这些虚构的交易在“发生的当期”就确认为收入。

正是通过上述这些简单却很管用的伪造和变造手法,Lepejian在5个季度内虚构销售收入逾2800万美元,虚构金额约等于HPL这5个季度真实销售额的4倍。

(二)处心积虑,掩盖造假

会计造假与掩盖造假是相伴而生的。根据复式簿记原理,虚假的收入必定带来不实的应收账款和银行存款。如果说伪造、变造订单和发运单是收入造假行为,那么,篡改应收账款和银行存款记录,就是收人造假后续的掩盖行为。为了避免造假阴谋败露,Lapejian处心积虑,采用下列四种方法试图掩盖造假行为。

1、用公司的资金冒充虚构销售的回款。为了掩盖虚构销售收入的事实,Lepejian精心设计了一个流程来“收回”子虚乌有的应收账款。2001年9月,他以公司的名义出资500万美元在日本注册成立了一家子公司——HPL日本。紧接着,他私下与佳能公司协商,先由佳能公司购买HPL320万美元的软件,之后,佳能公司可再将该软件以400万美元的价格销售给HPL日本。有了这80万美元的利差,佳能公司欣然应允。而这一循环销售当然被Lepejian全部隐瞒了。当佳能公司将320万美元汇入HPL公司账户时,Lepejian将其解释为2002年度前3个季度HPL对佳能公司销售的部分应收账款的收回,并要求财务人员据以入账。

出于掩饰其造假行为的需要,Lepejian将HPL日本提交给他的银行对账单扫描进电脑,用程序删除了HPL日本对佳能公司的交易,使其账户余额保留在创立时的500万美元。用同样的手法,Lepejian修改了HPL日本提供给HPL的季报和年报,并将修改后的报表交由HPL的财务人员编制合并报表。

2、自己垫款“收回”虚构的应收账款。为了让自己一手虚构的2800万美元销售收入不露破绽,Lepejian甚至不惜以个人的资金充当虚构应收账款的收回。在2001年9月和2002年6月,他两次以自己在HPL公司的股票期权为质押,向其经纪公司借款330万美元存入其朋友的账户,再从该账户转入HPL公司的账户;2002年3月,他又向朋友借款100万美元存入HPL公司账户。当然,Lepejian不会忘了修改银行对账单,让其显示这三笔存款分别来源于佳能公司和微电公司。

3、篡改HPL日本提交的银行对账单和报表,编造920万美元的交易充当虚构应收账款的收回。2002年4月,Lepejian再一次篡改了HPL日本寄给他的银行对账单和季度报表,虚构了一笔HPL日本与佳能公司之间的业务交易,总值920万美元。随后,他立即指示HPL的财务人员将这920万美元以2002年度前三个季度对佳能公司的8笔“销售应收款”已收回的名义入账。

4、伪造应收账款和银行存款询证回函,误导并欺骗注册会计师。PwC在对HPL的销售收入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对应收账款实施了询证程序,但却因为Lepejian提供了精心伪造的客户地址和银行地址而没有察觉任何问题。结果佳能、微电、PL以及HPL日本的开户行均未收到PwC的询证函。PwC收到的回函实际上是Lepejian蓄意伪造并通过修改了程序的HPL传真机发回的函件,理所当然地,这些回函均声称HPL的应收账款及银行存款的余额是正确的。

更荒唐的是,当有一次邮递人员阴差阳错地将PwC按照假地址发出的询证函投递至佳能公司的正确地址时,佳能公司曾致函质疑,明确指出佳能公司只欠HPL货款621万美元,而不是询证函上所载明的1180万美元。被吓出一身冷汗的Lepejian慌忙用尽一[来源:论文天下论文网 切办法说服HPL的首席财务执行官和PwC的CPAaspx>注册会计师,称该询证函被寄错了。紧接着,他迅速伪造了佳能公司的一封信,信中称:该询证函被寄到了佳能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该机构与HPL并无任何往来。为了进一步让PwC的注册会计师相信这一谎言,Lepejian还特意安排了一次电话会议,让他的一个朋友假扮成佳能公司的官员,证实1180万美元的销售应收款余额是真实的。

Lepejian自导自演的骗局是在2002年7月被戳穿的。就在HPL对外公布其2002年度的财务报告后不久,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佳能公司法律顾问的质疑报告。报告指出佳能公司与HPL的大部分款项往来是不存在的,并质问HPL为什么不对他们曾经提出的有关询证函金额不实的事实表示应有的关注。至此,Lepejian的阴谋彻底败露。

二、HPL财务舞弊案的启示

类似HPL这样的案例在中国的上市公司中也可能会出现。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在发行新股(IP0)阶段,面对上市的种种业绩压力,迫切需要虚构销售收入来美化其经营业绩,而在IPO阶段,改制公司“检查与制衡”等内控制度的缺失,往往为其高管人员进行财务舞弊提供了机会。随着电脑科技的发展和普及运用,企业的经营业务和会计信息系统的无纸化运作日臻普及,或许有一天,这些企业的某些“高手”可能会做得比Lepejian更“周到”。针对这种审计环境的变化,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可能存在的虚构销售收入行为保持高度警惕,本着谨慎执业的原则,执行更为详尽的审计程序,以防止审计失败。

启示1:提防“询证陷阱”,倡导眼见为实

强化对应收款项、银行存款的审计,特别是通过实施询证程序证实销售收入发生额和销售条件(如有无退货的补充协议)的真实性,是发现虚假收入的有效手段。然而,HPL案例表明,注册会计师很容易掉进被审计单位设下的“询证陷阱”。常规的询证程序确实存在局限性。比如,注册会计师一般是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询证地址寄发询证函,若被审计单位不提供真实的地址,则询证程序就可能完全失效。

为此,注册会计师在取得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询证地址时,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对应收款项,注册会计师应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客户名称、地址与有关记录(如销售发票上的记录)相互核对。此外,还应亲自致电或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询问被询证者是否收到询证函,回函是否已经寄出;在取得电子媒介的询证回函后,注册会计师还应当索取书面回函,保留回函信封作为审计证据,并充分关注回函来源。为免于上当受骗,注册会计师还可自行通过其他途径(如Intemet等)获取被询证单位的地址、电子邮件地址、传真、电话等,并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相关询证地址进行核对。如果核对结果存在差异,注册会计师应当警觉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舞弊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询证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回函,由于存在被篡改内容和来源的可能,故注册会计师除应直接接收外,还应当要求被询证者在审计报告日之前寄回询证函原件。

启示2:牢记“现金为王”,甄别单证真伪

“现金为王”是理财学中的信条,也是审计学中的至理名言。重视对货币资金的审计,是发现虚假收入等财务舞弊线索的捷径。银行存款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现销收入和赊销应收款项的收回是它的两大来源。因此,银行存款余额真实与否也会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企业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获取银行对账单等单证是注册会计师审查银行存款的一项标准取证程序。然而,HPL案例表明,随着现代造假手段越来越“高明”,加之银行单证属于在被审计单位内部流转过的外部证据,其可靠性应被审慎评价,切不可为貌似真实的印章签字和电脑记录所蒙蔽。对重大银行存款余额的确认应当以询证程序为主。为保证询证的有效性,避免被审计单位利用高科技手段篡改、变造和伪造银行对账单等单证,对于重要和异常的银行账户,注册会计师应当寻求被审计单位的配合,亲自前往银行询证。

启示3:关注“物流信息”,避免“重账轻物”

追查存货的永续盘存记录,关注企业实物流转,也是发现虚假销售收入的重要手段。许多财务舞弊案例表明,“重账轻物”,重视财务信息,忽略物流信息,很容易导致审计失败。注册会计师为了确定销售收入的真实性,通常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是:审阅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中大额或非正常交易的会计记录并追查至相应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发运凭证等原始凭证。然而若像HPL案例所描述的那样,上述凭证均属经过精心伪造而成,肉眼凡胎的注册会计师就很可能发现不了任何问题。

因此,当注册会计师对其中特别重要的销售交易或对原始凭证(如发运凭证等)的真实性有质疑的时候,就有必要再进一步追查存货的永续盘存记录,测试存货余额的真实性。凭空捏造的销售收入一般不会伴随着真实的存货流转,因此抽查存货盘存记录往往能够有效地揭露虚假销售收入。

启示4:宁可“舍近求远”,不可“因小失大”

上市公司一般都有为数不少的子公司,且其地域分布广泛。注册会计师对这类公司进行审计时,往往“舍远求近”,甚至以“重大性”为由,省略对一些不重要子公司的审计程序,或者只指派少数经验不足的“新手”对被审计单位的子公司进行审计。有一些会计师事务所根本没有指派注册会计师前往子公司进行现场审计,而只是代之以往来款、银行存款询证等一些简单的程序。注册会计师对子公司的审计重视不足,经常被别有用心的被审计单位所利用。PwC在对HPL的审计中,最大的失误就在于没有派注册会计师前往HPL日本进行审计。目前,它和HPL的券商正面临1亿美元的民事赔偿诉讼。

HPL案例给我们的另一个启示是,为了防止被审计单位利用一些表面看起来不重要的子公司进行财务舞弊,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非常规的审计手段,结合专业判断,“舍近求远”,强化对子公司的审计。AICPA于2002年11月颁布的第99号准则“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明确要求注册会计师实施非常规审计程序,专门针对被审计单位没有料到会被检查的子公司、工作场所和账户进行审计,就是因为认识到许多被审计单位已经“洞悉”了注册会计师的“心态”,“吃透”了注册会计师惯用的审计方法并采取相应的规避措施。

启示5:重视“控制僭位”,因应无纸化趋势

无纸化会计信息系统在交易授权、执行方面与手工会计系统大相径庭。最典型的区别是:在手工系统中,对一项经济业务的每个环节都要经过某些具有相应权限人员的授权签章,但在无纸化会计系统中,职员可利用特殊的授权文件或口令获得某种权利或运行特定程序进行业务处理,由此导致系统失控或“控制僭位”并最终诱发舞弊的案例不在少数,HPL就是典型。Lepejian正是利用了自己是HPL公司创始人兼主席和CE0的身份,掌控着内部控制各个模块的操作密码,使他可以轻易地进出各个模块,肆意伪造、变造会计和业务数据。

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对无纸化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审计时,应注重对企业内部控制的了解和测试。应特别注意对系统操作方面的一些控制程序进行了解和测试(如网络系统安全的控制、系统权限的控制和修改程序的控制等),必要时需要电脑专家的配合。特别是在金融、保险和证券等高度依赖电脑信息系统处理业务和会计数据的行业中,如果审计小组中没有配备精通电脑系统的专家,注册会计师很有可能只是对经过电脑系统“精心梳理”过的信息进行形式审计,而不能发现被审计单位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事舞弊的行为。[lunwentianxiacom]

2022审计硕士典型案例分析:职务分析

资料大中华剧院的出纳员在剧院专设的售票室负责售票,收款工作,每日各场次所出售的戏票,**票均事先连续编号。顾客一手交钱,出纳员一手交票。顾客买票后须将入场券交给收票员才能进入剧院,收票员将入场券撕成两半,正券交还给顾客,副券则投入加锁的票箱中。

要求

1请问本例中在现金收入方面采取了哪些内部控制措施

2假设售票员与收票员串通窃取现金收入,他们将采取哪些行动

3对串通舞弊行为,采取何种措施可以揭发

4剧院经理可采取哪些手段使其现金内部控制达到最佳的效果

答案

1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为:(1)入场券连续编号;(2)售票与收票分两负责;(3)入场时收票员将票一撕两半,各执一半;(4)票据加锁。

2收票员收票时不撕票而将全票交与售票员重新出售;收票员直接收银,而让交钱者进场。

3观察售票员手中有无散票、旧票;突击抽查观众是否无票或持旧票入场。

4严格控制未用入场券,记录每日每班第一和最后一张的券号;抽点库存现金;入场券加盖剧场的章和日期章;不定期观察是否利用售票机售票以及检视收票时有无持废票、旧票或无票入场事情发生。

(一)[资料]昌运锅炉厂有以下一些工作:

(1)批准物资采购的工作

(2)执行物资采购的工作

(3)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的工作

(4)物资保管和发放的工作

(5)物资保管账的记录工作

(6)物资明细账的记录工作

(7)物资总分类账的记录工作

(8)物资的定期清查工作

(9)物资的账实核对工作

(10)物资明细账和总账的核对工作

[要求]分析该厂上述工作中,哪些是不相容职务,并说明理由。

(二)[资料]东方贸易公司请你就下列问题提供咨询服务,该公司有三位员工须分担下列工作:

(1)记录并保管总账

(2)记录并保管应付账款明细账

(3)记录并保管应收账款明细账

(4)记录货币资金日记账

(5)保管,填写支票

(6)发出销货退回及折让的贷项通知单

(7)调节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对账单

(8)保管并送存现金收入。

上述工作中,除6,7两项工作量较小外,其余各项工作量大体相当。

[要求]假如这三位职工的能力都不成问题,而且只需要他们做上面列出的工作。请根据上述资料,说明应如何将这八项工作分配给三位职工,才能达到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

答案

不相容职务的分析(一)

1和2,2和3,4和5,6和7,4和8等均属不相容职务。这些工作由一人或一个部门去做,容易发生舞弊现象,而且也不易发现工作中的失误等问题。

不相容职务的分析(二)

东方贸易公司三位职员分工如下:1,6,7工作由一个人负责2,3工作由一个人负责4,5,8工作由一个人负责。



存货内部控制的简介
答:存货内部控制是企业为管理好存货,针对存货收、发、存与供、产、销各环节的特点,事先制定的一套相互牵制、相互验证的内部监控制度。存货内部控制是企业整个内部控制中的重点内容和中心环节。企业制订存货内部控制的目的在于保障存货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存货资金周转,提高存货资金使用效益。

生产与存货循环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查询百度题库试题显示:生产与存货循环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A.生产流程的内部控制,B.存货的内部控制,C.成本会计制度的内部控制,D.管理层的内部控制。答案解析为BC,生产与存货循环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存货的内部控制和成本会计制度的内部控制两项内容。生产与存货循环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循环。...

简述存货业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包括哪些内容
答:公司经营管理主要内容是对产、供、销、人、财、物的管理,因此,根据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目标和原则要求,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应包括对货币资金、成本费用、存货、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筹资融资等的控制。公司会计部门应着重从这几个方面进行制度控制。 1. 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控制 货币资金是公司流动性...

存货内部控制环境指的是什么
答:第一、把握存货内部控制,需要每年至少实地盘点一次存货。第二、把握存货内部控制,需要按较经济的数量购买存货。第三、把握存货内部控制,需要保持足够的存货以防因存货短缺减少销售收入。第四、把握存货内部控制,需要把控人员,仅允许相关接近会计记录的人员接近存货。第五、把握存货内部控制,需要保管好存货...

存货内部控制应建立哪些控制制度
答: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半成品、商品及周转材料等;企业代销、代管、代修、受托加工的存货,虽不归企业所有,也应纳入企业存货管理范畴。不同类型的企业有不同的存货业务特征和管理模式;即使同一企业,不同类型存货的业务流程和管控方式也可能不尽相同。企业建立和完善存货内部控制制度,必须...

存货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什么?
答:合理有效的存货内部控制不仅有助于防止存货业务的错误记录和舞弊行为的发生,还能使企业加强成本控制,实施低成本战略,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持续稳步发展,达到以效益为中心,向管理要效益的目的,是企业实现经营目标的重要保证。最主要的,我觉得还是成本控制吧,企业运营不就是围绕着钱在转么。

存货内部控制应建立哪些控制制度
答: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半成品、商品及周转材料等;企业代销、代管、代修、受托加工的存货,虽不归企业所有,也应纳入企业存货管理范畴。不同类型的企业有不同的存货业务特征和管理模式;即使同一企业,不同类型存货的业务流程和管控方式也可能不尽相同。企业建立和完善存货内部控制制度,必须...

针对盘点存货的内部控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答:【答案】:A 选项 A 错误,每一组盘点人员中应包括仓储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人员,即不能由负责保管存货的人员单独负责盘点存货;安排不同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初盘和复盘。

企业存货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答:各部门领用存货时,领料单据必须要进行连续编号,同时领料单上必须有相关责任人的签字,包括经办人、仓储部门负责人、领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字审核。存货出库后,仓储部门要及时将相关单据送交财务部门进行稽核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2/5页 (二)存货盘点的内部控制。盘点应该由财务部门物资会计、仓储保管...

存货业务的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措施有哪些?
答:另外,现金收付的复核制,物资收发的复秤制、复点制等,也都是防错防弊的内部控制制度。 3.明确规定建立财产清查盘点制度如为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除规定物资保管员对每项物资进行收付后,都要实行永续盘存办法核对库存帐实外,还要规定财产物资的局部清查和全面清查制度,以保证帐卡物相符或及时处理发生的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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