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 退学费问题

关于大学退学之后退学费问题((追加分!!!))~

一、可否退还学费问题

可以退,但前提条件是你必须办理退学手续。具体计算为年学费扣除已经学习时间学费(按月计算),如你缴纳6000元,按一年学习9个月计,每月学费为667元,如你在11月份内办理好退学手续,则应退给你的学费为6000-667×3(9、10、11月份学费)=3999元。
参考法条:《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教财[2006]2号)
参考链接:http://longren.blog.bokee.net/bloggermodule/blog_printEntry.do?id=137073

二、退学程序问题
首先向学校学籍管理机构提出退学申请,一般是学生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27条第6点之规定,学生本人申请退学,学校应予批准 。一般来说应该有专门的申请表格,填写后上交,由校方逐级审批(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最好要求校方明确退学手续的审批时限,以防校方无限期拖延),按一般规程,退学手续的办理最慢在两周内即可获批。
退学手续获批后,校方应出具书面的退学通知单,学生拿到通知单后,应办理离校手续,一般有专门的离校手续单,其中包括财务处,在办理手续时,应要求学生处或财务处退还剩余的学费。一般正规高校在通知本人来校办理离校手续时,应该已经办理好相关的退费手续。

三、学费收据问题
一般学校在学生缴纳学费后,应当场开具学费收据。也有一些学校因为单据问题,可能会晚一些统一发放,但按规定都是必须开具给学生的,这一点不必担心。我想即使是民办学校,也不敢不承认你缴纳了学费,因为这不是你个人的行为,全班乃至全校学生应该都可以证明。

四、如发生纠纷后解决办法
1、向校长办公室投诉或信访。因为此问题各方面规定都非常明确,不属于有争议的内容,一般校长考虑学校声誉不太会纠缠不清。
2、如学校层面无法解决,则直接向你所在城市的教委写投诉信。现在信访程序还是比较完备的,如果你写了具名的投诉信,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一般是七天)。

希望我的答案能给你提供一些帮助,如有其他问题也可咨询,我是高校专门处理学生学籍问题的老师,祝你好运!

办理了退学可以退部分学费。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教财[2006]2号)中明确规定了“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具体内容可自行到网上搜索。

具体计算为年学费扣除已经学习时间学费(按月计算),如你缴纳6000元,按一年学习9个月计,每月学费为667元,如你在11月份内办理好退学手续,则应退给你的学费为6000-667×3(9、10、11月份学费)=3999元。

办理了退学就不能继续就读,也不能在别的高校就读,因为高校退学后学籍已注销。想要在原学校其他专业就读,要办理转专业手续,具体要看你们学校对于转专业的规定(政策规定转专业条件由学校自行制定,但一般不能跨专业大类转专业),申请转专业一般要在大一第二学期提出申请,并由学校审核讨论你是否可以转专业。

你可以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操作。

但你提供的说明不够充分。根据我的理解,你是缴纳了第一学年的全部学费,但实际读完第一学期后就因故办理了休学,休学一年后又办理退学手续是吗?如果是这样,首先依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休学一年期间不产生费用,你的情况可以等同于06年3月办理退学手续;其次按《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学费退款应该按月退还。你的年学费为9800元,那么月学费约9800/9=1100元

你现在所要做的,就是尽快提出退学申请。按以上规定,可以明确告诉你的是,如果3月份办理完了退学手续,你至少可以退得4、5、6月份你退学后没有参加学习期间的退款,即1100元*3=3300元。

需要提醒你的是:
1、由于规定里没有详细说明一学年按几个月计算,常规做法是按9个月计算,你要防止学校按10个月或12个月计算,那样的算法你所得退款就会减少。
2、由于规定里也未详细说明“退学后”具体应该是该从“提出退学申请之日”还是“退学申请获批之日”起计算,所以大多数学校是按后者计算,你要防止校方为少退款而故意延长审批时间,一般来说,退学手续1-2周即可获批。
3、9800元的学费,希望你再核查一下,最好找出学费收据。因为按你的描述似乎你应属于高职生,据我所知,高职生的年学费应该是7500/年。当然如果你属于重点专业或艺术类专业另当别论。

从民校退学应按入学长短退学费

北京就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征求意见

从民校退学应按入学长短退学费

民办学校应制定对受教育者的退费办法,对于受教育者退(转)学,学校应根据其入学时间长短按适当比例退还学生一定费用。昨日,北京市法制办就北京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具体内容昨日在首都之窗公布。一旦该办法正式实施,2000年9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社会力量办学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在该办法草案中规定,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退(转)学,学校应当根据依照入学时间的长短按适当比例退还学生一定费用,具体规定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民办学校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对受教育者的退费办法,明确退费原则和标准、解决争议的办法和程序,报审批机关备案,并在学生交费注册入学前,向受教育者公示。

此前,在2003年和2004年分别出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了“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应当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并公示;对其他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应当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至于退学或转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从昨日起到4月3日,市民可通过首都之窗或北京市法制办网站就该办法发表意见。

学生退学费规定

下面那个好像是江苏省的,我也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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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退学费规定(摘要):
江苏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1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价费[2001]117号):
七、入学新生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
学生因各种原因自行退学,学年内就学时间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50%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还学费、住宿费。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教财[2006]2号
(一)学费 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收取。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二)住宿费 高校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

《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6]319号
2006年12月30日
第十三条 高校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十个半月计算。退学时间以学生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日期计算,当月15日以前(含15日)退学的,退还当月半个月的学费和住宿费;超过15日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退学学生的代收费用应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
学生因病等原因休学或参军的,可以比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等。休学期满复学后,按照随读年级相关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费用。
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高校退还学费,按学分制收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是的,直接找高层领导谈,下面的什么导师,指导员是帮不了你的,他们只会想办法把事情缩小,想办法让你退不了学费。找系主任以上的领导谈。谈得诚恳些。主要也就是退多退少了。把上半年的学费折下来,然后取整数提出来。让学校也看到你的诚意,看到你也是想解决问题的。

吃进去的东西让人家吐出来,估计够戗

勒个是不能够退的,!
因为 如果你的学校是国立学校
他们所收到的学费包括杂费
均交给国有
除特殊情况外(如捐款... ...)
所以 你交的学费学校也无能为力
他们把钱交给国有以后
定时国家拨一定数量的钱下来
这些钱都是 用来发教师工资的
如果你觉得你能在国家手中拿回那几万块钱的话!
呵呵 你还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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