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去国税局买发票需要什么资料

税务登记相关法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四、《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制定、第36号修改)第五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
五、《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制定、第36号修改)第十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六、《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制定、第36号修改)第十条第二款: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七、《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制定、第36号修改)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八、《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制定、第36号修改)第四十五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办理税务登记的对象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9-12-31 字号:[大中小]



(一)下列纳税人应当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领取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以下统称营业执照),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上述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没有中外合资企业)
2.领取营业执照,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个体工商户;(A选项)
3.经有权机关批准从事生产、经营,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以及其他事业单位;(B选项)
4.从事生产经营,按照有关规定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纳税人;
5.实行承包、承租经营,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纳税人;(不是指选项C)
6.有缴纳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义务的纳税人。
(二)下列纳税人可以不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7.偶尔取得应当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收入的纳税人;
8.自产自销免税农、林、牧、水产品的农业生产者;
9.县级以上国家税务机关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其他纳税人。县级以上国家税务机关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其他纳税人。


答案是AB

发票领购手续根据纳税人的不同情况,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对于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先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然后,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2、对于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除了具备领购发票的一般条件外,还必须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才能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发票;
3、对于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除应提供①条规定的证明外,还应向税务机关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条形章及《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申请表》,才能办理专用发票领购手续;
4、纳入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一律凭“税控IC卡”向税务机关领购电脑专用发票;
5、只有经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才能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列单位和个人不得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非增值税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但没有向税务机关申请认定的增值税纳税人。
此外对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而发生丢失的一般纳税人,半年内不得领购专用发票并收缴结存的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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