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寒的文章主角一个同学找了两个女朋友,其中有个好像是练体育的,其他的我忘了,谁能告诉我这篇文章的名

帮忙找一篇在韩寒一个上发表过的文章,讲述主人公自己超忆症,结尾大概是:如果死之前他会做什么?他会用~

我开始发现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是在5岁那年,准确地说是在1990年的11月2号。

那是一个起风的星期五,天气有些阴霾,早晨起床时妈妈让我多穿点,因为今天开始要降
温。那天早上一进幼儿园,我就因为和一个名叫孙宇的小胖子打架,被我们 的孙老师给
抓住了。孙老师是一个很温柔的女老师,那年她23岁,刚从大学毕业不久,那天她穿着一
件暖黄色的线衣,梳着一个很好看的马尾辫。

她把我和孙宇揪到角落,问我们为什么打架,孙宇一脸茫然地摇摇头,说:“我不知道,
他今天一进来就打我,说要找我算账。”

于是她转而问我要跟他算什么帐,我义正言辞地告诉她:“三天前下午放学回家的时候他
在我屁股上踢了一脚,他说有本事三天后找他报仇,所以我今天就打他了。”

孙老师笑着摸了我的头一下,说你这孩子可真是记仇呢,小朋友之间要相互友爱。

我说:“他才没跟我友爱呢,他从认识我到今天总共踢过我7次屁股,揪过我5次耳朵,还
捏过我两个8次脸。”

那时候我只学到10以内的算术,所以只能用这种方式来描述16。

听我这么说完,原本微笑着的孙老师顿时就表情凝固了,她把孙宇打发走,然后就拎着我
到园长办公室给我妈打了个电话。

后来事情的发展就没有什么悬念了,她们惊奇地发现我是一个不正常的孩子,我能清晰地
记得从自己记事开始的每一件事每一个细节,细致到每天的每一顿饭吃的是 什么东西,
电视播了什么节目什么新闻,天气是好是坏刮风还是下雨,甚至谁在什么地方和我说了什
么话,每一个画面都历历在目,只要我去回忆,它们就像过电影 一样清晰。而且除了睡
觉的时间外,没有任何的空白之处。

而我也从那一刻才开始明白,原来人是种会“遗忘”的动物,他们会把眼前这如此清晰,
真实而不停流动着的画面在转瞬间忘得一干二净,甚至连自己说过的话,做 过的事,听
过的歌,读过的文字都能够在一段时间后无情地抛之脑后,而且遗忘的比率和效率都是如
此的高,就好像西瓜经过榨汁机后留下的那些少得可怜的残渣一 般,我甚至有些担心他
们会不会有一天连自己是谁都忘掉呢。

可我自己却完全没法体会这种“遗忘”的感觉,就好像活着的人永远无法领悟“死亡”的
虚无感一般,我只能无助地坐在那里,看着家人因我将前一天晚上的新闻联 播一字不差
地背出来后那惊奇而又惊恐的眼神,然后忧愁地交谈着这究竟是一种什么病,会不会对大
脑的发育有影响之类的话题。

然而成人的世界终归是功利的,当我在邻居面前把《三字经》,《弟子规》像倒豆子一样
倒背如流的时候,我看到了父母得意的眼神,尽管这只花了我不到一个小时 的时间而已
。而他们打电话的时候,也只要喊一声“七大舅”或者“八大姑”,我就能把号码完完整
整地报出来,比查电话簿要方便快捷多了。甚至连我奶奶也会问 我“缝衣针放在哪里了
”,“早晨我说要去谁家做客来着”之类的问题,从此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讨论过我脑子的
结构,只夸我是个聪明的孩子。

不过其实我并不是个聪明的孩子,只是我的头脑像电脑一样冰冷而精确。



2.

很多年后,当我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一所全国知名的大学后,我才知道我的病叫“超
忆症”。

得这种病的患者记忆力会异于常人,能够记得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且过目不忘,这就是
我之所以能够毫不费力地考入名牌大学的原因,我从小学开始基本没有认真 学习过什么
,只要是我看过的书,上过的课,做过的题,到考试时就能像放电影一样的在脑海里回放
,就像作弊一样。由于我的逻辑思维能力并没有那么出众,只是 单纯记得原有的题目而
已,所以我的理科一直都不好。但自从我报了文科,我的高中生活便再也没有学习二字了
,历史地理政治三年所有的课本,我一周就全看完 了,从此以后大小考试都和开卷考无
异,我的答案从来都是一字不差,连标点符号都一模一样。

据我所知,全世界得这个病的也就那么几个,而能够病到我这个程度的,估计应该不会有
第二个了。

从小到大我都过得很开心,因为父母从来没有担心过我的学习,而我也因为我的特殊能力
交到了很多朋友,我会跟他们讲各种各样的笑话,说千奇百怪的故事,跟他 们说起曾经
任何一天发生的有趣的事情,甚至可以告诉他们在某年某月某一天,他们穿什么衣服,在
什么地方说了一句什么话。而他们也会听得津津有味,瞪大眼睛 如痴如醉般出神地望着
我,就好像在听别人的故事一样。

也就是在这样的时刻,我开始羡慕他们,羡慕他们眼神里流露出的那种东西。我从来无法
理解他们对于回忆的眷恋,他们总会很怀旧地拿起一个多年前的明信片,围 在一起回味
一张泛黄的旧照片,甚至看一部很久之前看过的电影,这些东西对我来说都是没有任何意
义的,毕竟在我的脑海里它们清晰到触手可及:明信片的每一个 字我都能默写下来,照
片上发生的事情我一眼就知道是哪一天的哪个时刻,而旧电影的每一个剧情每一句台词,
我都能躺在床上闭上眼睛完整地

多么可笑,但,多么可爱
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编辑老师向我提出再版一些过去的作品的时候,我非常犹豫。此事就此搁置了很长一段时间,以至于差点就此再无下文。

毕竟,距离那些文稿写就的年纪,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它受到过很多孩子们的喜欢,却让已经长大成人的我自己一直羞赧。毕竟,写作相对于成长是绝对滞后的。人们常常从你十年前的作品中管窥蠡测,以此衡量现在的你,甚至妄加定论——而这是当我还在乎别人的看法的时候。

到了今天,到了内心已经逐渐平淡,强大,几乎可以无谓人言的时候,我回过头去看那些青涩笔记:汗颜之余,我惊讶于我也有了一种长辈的心态:那些多愁善感的年纪——多么可笑,但,多么可爱。

再也没有了。

在年少时,生活是盾,我们是矛,自以为坚硬,于是总是爱以棱角冲撞它,看看它背后藏着什么。但那时生活原谅我们的年轻,所以不与我们计较。而长大后;走出 了校园,走出了青春期,才发现生活的真实面目是矛,不断地在冲击我们,坚硬而冰冷,于是我们只能将自己变成一只盾,再疼也要把棱角磨平。

工作之后,每一天都疲惫,忙碌,日子格外泥泞。我像一切普通毕业生那样告别学生时代,以清澈而稚嫩的身心,步入烟火人间,初尝生活种种,社会百态。每一天,我收起赔了一整天的笑脸,收起电脑,挎包,还有桌上的文件资料,关灯离开办公室。

那天不过是再平凡不过的一个工作日,下班后,在堵得水泄不通的路口,在浓浊的汽车尾气和狰狞的钢混建筑之间,我突然不想回家,不想回到又一个空洞的夜晚,却又不知何处可去……最终不经意地,为了买一份快餐,而走进了便利店旁边的一家书店。

那是一家新开的书店。店员姑娘殷勤地向我问好,而我阴着脸直走进去——估计太阴沉了,以至于我余光感觉得到她警惕地盯着我。躲开,往深处走,路过一排书架。就有这么巧,抬头撞见旧版的《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赫然在目齐之处。

我慌乱起来,草草看了一圈,就逃也似地离开了书店。留下自动迎送客铃声在背后清脆作响——它响得那么天真而磊落,让我更有一种强烈的自嘲感。

出来时,天已经黑了,我错过了黄昏。

是的,我曾经因为整个八零后“青春文学”所遭受的诟病和指摘而感到困闷,在很长一段时间,极度刻意避免任何伤春悲秋。可是,想开了,说白了,现实生活已然如此粗糙而暴躁,我们也早已变得坚硬,钝重。在此背后,让内心遗存一丝敏感和稚嫩,又有什么错好说呢。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这是我亲爱的高中母校同学之间流传的一句话,鼓励彼此刻苦攻书,要早起晚睡。

那时的我们,为了一根莫须有的高考指挥棒,除了叛逆时期的家庭隔阂,各种情感矛盾,还需忍受莫大的课业压力,迎头对付应试教育的残酷——换做一个四十岁的自己,这一切或许不算什么,何必为赋新词强说愁。可对于十几岁的肩膀,它真的很重。

如果可以,我想穿越回去告诉15岁的自己:十年后的你很幸福,再坚持一下。

高中三年的苦熬,也仅仅是换来了一个让我痛哭一场的结果,若不是命运待我宽厚,暗中打开了另一扇窗,我也不知今天的我会在哪里,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幸运的 是,而今高考已经不算是唯一出路,留学,创业……那些如今已经四散天涯的旧日同窗,全球第一世界国家都遍布他们的足迹。“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终 究是你们的。”

我已经不知道90后00后的青春期是什么样子,什么心情……是否会为我们当年的苦恼而苦恼,是否会为我们当年的快乐而快乐。然而我冥冥中相信,所有的“我 们”, 都会在经过很多失落和庆幸,经过很多选择和后悔——或不后悔之后——成为了现在的自己:平凡,痛并快乐着,勇敢生活。

总有一些事情,是共有的记忆,或者说,将成为共有的记忆。

要谢谢时光,谢谢命运,谢谢所有让我快乐或痛苦的人与事——

黄昏无霞,何以为黄昏。

青春无你,何以为青春。

楼主说的是文章,不是书。是吗?
书的话是《像少年啦飞驰》,文章的话是《一起沉默》,见第五自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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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沉默 选自《零下一度》

文/韩寒

然后学校电台电视台都盛邀磊子去露声露面。几个礼拜后,磊子的名字连躲在实验楼里只会解剖青蛙的人都知道。我的女友也对磊子大起敬意,并向我要了一张磊子的签名照。为此我大吃其醋,但最终挑了一张磊子最丑的照片交上去。

以后的磊子开始笑得灿烂,我们寝室也成了美女招待室。当磊子和一帮女生在房间里笑谈文学时,我觉得有些悲哀。但磊子的确说要找个女朋友了。

事实证明磊子找女朋友仿佛买水果,不是以“个”而是用“斤”来计算。磊子学会了打领带并有了四个女朋友。这四个女朋友涵盖了社会的许多科技领域,但没有一个是中文系的。这是因为磊子认为中文系和中文系的人在一起只能谈文学,而和其他系的在一起便可谈爱情。

磊子的四个女朋友都很漂亮。其实一个人有四个情人并不难,最难的是安排好这四个情人,以免她们发生口角械斗。磊子开始是春风满面的,过了几天觉得时间不够用了,便和其中两个分了手,分手的原因不外乎“我们现在正是搞研究为建设祖国‘四化’而努力的时候”,这种土得掉渣的理由让磊子的两个女友伤心不止。后来,磊子说那时看着她们哭自己心里挺快乐。不知那是不是变态心理。

磊子的另外两个女友,我都见过。一个叫做玲,是体育系的。磊子和她是在球场上认识的。当时是我妙传给磊子一个球,磊子发扬国奥队风格,一脚歪射竟然打中远在边线外的一个女孩。那女孩应声倒地。磊子大吃一惊,以为自己过失杀人了,忙赶过去收尸。那女孩坚强地站了起来,刚想复仇,一见磊子便大叫“久仰久仰”。人有名气到底好办事,一脚把人踹得久仰了,人家反而要倒过来说久仰。磊子对我说,他之所以爱上玲是因为他从没见过眼睫毛比头发长的女孩。我要说明的是,玲几乎没有头发,但这个独特的个性丝毫不能掩饰住
玲的美丽。玲是学校体育部部长,十分健壮,其他女子难以望其项背。但玲说话十分温柔,举止更加是三十分文雅。这些都令我觊觎万分。他们几乎每天都去学校外面的铺满落叶的在万家灯火映衬下显得格外凄清的大街上漫步。磊子是为了防止别人看到,而玲一定觉得踏着落叶倚在磊子身上十分地浪漫。而我向我的女友提出去街上散步时,她总会拒绝。但我并不怨她,因为我知道天越来越冷,黑得越来越早了,这样子受冻我会心疼她。

第二个女友是磊子在图书馆认识的,搞哲学研究的。她的一头长发很令磊子心动。其实我也心动。那女孩叫萍,长得十分弱小。磊子一站在她面前,顿时伟岸三分,有了男人的感觉。据磊子说,他俩见面对视的一刹那,磊子觉得她的眼神十分迷人,是一种“辩证唯物主义的眼神”,磊子当场就被吸引住了。

以后的每个早晨,磊子都要陪她晨跑,以增强她的体质让她免受坏蛋的欺侮。而磊子在玲面前绝没这个义务。因为坏蛋非但欺侮不了玲,弄不好还会被玲反欺侮。磊子每天早上五点半准时苏醒,挣扎几下大叫一声就跳下床。此时天正微亮,磊子要完成穿袜子、戴手套等一系列程序。在黑灯瞎火中,磊子常逮住一只手套就往脚上撂。磊子说爱情的力量就是让人变成动物,既然变成了动物就手脚不分家了。然后,磊子摸出常备的两样宝物——酒和香烟。烟是用来提神的,酒是用来讨女友喜欢的。因为萍说她甚为喜欢磊子的酒味。磊子弄得酒气冲天后把我叫醒,问形象如何。每每此时,我总是处在一个梦做到柳暗花明时来运转的关键时刻,对此十分痛苦。之后,磊子大模大样地破门而去,再把门重重一摔。整个大学校园都知道大名人要跑步去了。

接下去的事,磊子对我警告过许多次不准说,其实我觉得说了也无妨,那便是磊子去偷花。有一次我和他一起去偷花,感觉自己贼途无量。磊子总是只折一朵玫瑰,然后醉醺醺地对花说:“留得青柴在,不怕没山烧。”

再然后,磊子会跟萍狂奔去操场。那时操场上人烟罕至,可以做一些跑步之外的事情。两人一直跑到萍的脸红扑扑的才打道回府。之间过程我并不清楚。磊子有一件跑完步后必做之事,就是拿信。磊子名声大噪以后,总有许多清纯少女或不清纯少女向其讨教怎样才能登上神圣的文学殿堂。磊子从来不屑于这些信,还说这年头文学殿堂已经没有了,只剩下文学澡堂。然后把信往床上一丢。托了这些信的福,我们寝室一个多月没买草纸。

但整个大转折发生在一个深冬的早上。那天,磊子拿到信后粗阅,不出意外磊子从拆信到看完信只消10秒,而这次他捧着一封天蓝的信看了足足10分钟,几乎变成望信石。看完之后,他把信往大衣口袋里一塞,匆匆忙忙出门,而且竟然忘了摔门。磊子的神奇行动引起了我们大讨论。我们兴高采烈猜想出二十个假设。毕竟我们对这个人很感兴趣。对这封神秘来信,磊子缄口不谈。时间流逝,我们也慢慢淡忘了。

这些是我后来才知道的。那封神秘来信来自于磊子最怀恨在心的、令他被群殴的女人那里。我知道磊子不愿见到她的名字,在此称她为C小姐,因为磊子即便在醉酒时都会骂她cheat。

事情大致是这样的:那天C小姐来了一封信,表达了自己的悔意和回归的决心。澳门被人家抢了这么多年也能回祖国怀抱,何况C小姐乎?而当时磊子用10分钟去思考这个问题如何解决,结果是磊子跑了出去和玲和萍分手。

分手的过程,磊子告诉了我。那时萍刚跑完步,脸上的红润并未褪去,见磊子急匆匆去找她,以为磊子要说些什么好话,顿时红晕又加深一层,像刚从油锅里捞出来。磊子喃喃道:“萍儿,有件事我想告诉你,希望你听了不要生气。”萍拢一下长发道:“哪会呀?”

磊子又说:“你不要杀了我。”

萍微笑说:“你今天有病啊?”

磊子见情况不对,这样的气氛不利分手,便猛沉下脸,作沮丧状。萍给他扮了个鬼脸,磊子料定这样下去非但分不了手反而会加深一层感情,便下决心说:“我对不起你。”

萍一听顿感趋势不妙,鬼脸做到一半还来不及收回,半人半鬼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磊子一咬牙说:“从今以后别来找我。”然后扭身就走。这样,萍的表情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此时的磊子是痛苦的,但磊子执意要给自己两个打击。随后他又一个电话叫起睡意正浓的玲。与玲分手,磊子是要做好准备的,因为两者打起架来难分伯仲。最主要的是,一男一女打架,男人势必吃亏,因为女方打男方一下,男方不能还她一下,只好暗自承受。这是中国惟一不讲究礼尚往来的地方。不过,和玲分手要比和萍分手好受一点,因为活泼型的女孩是用来相处的,而温柔型的女孩是用来相爱的。这点是磊子的爱情理论。

据说和玲的分手是快刀斩乱麻式的,磊子直抒胸臆,10秒钟就完事。接下来磊子去喝酒,那天晚上大雾漫漫,磊子在天地茫茫间寻觅厕所,后来醉倒在操场上。

第二天,磊子大生一病。高烧直冲40度,那帮想取暖的小子都把冰冷的手放在磊子额上说要给磊子降温。磊子马上就精神大爽,说要上厕所,并大叫拿酒来,之后病倒床榻。我们大惊失色,因为磊子刚才太像回光返照,于是七手八脚把他抬到学校的医院。

我们围在磊子的床边,磊子的右铺说:“磊子啊,你还有什么话就说吧?”话音落下来,这小子就被我们骂一顿,说这种时候怎么能说这些晦气的话,要说一些生机勃勃的话,比如“磊子,快快好,我们一起建设‘四化’去”。可磊子始终胡话连篇,先背一首《满江红》,再大呼“秦桧你这厮”。我们凑上去说,小磊子你安心地去吧,秦桧由我来帮你摆平。磊子说不用,大哥我亲自出马。我们陪磊子说了一会儿胡话,磊子就睡着了。

我们相信医生的话,磊子不会有事。到了午夜,我们都回了寝室。在以往我们的寝室磊子在和不在一个样,但自从磊子功成名就之后就和我们无论在精神上还是肉体上都打成一片,没了磊子顿时不大习惯。

时值半夜,突然一个电话响起。电话是我接的,那头柔情似水的一个“喂”,然后问磊子在否。我说磊子在医院里躺着。那头十分急切,说要赶来。我说你不要急,女孩子家的半夜不方便,那头就挂断了。

第二天,我们去学校外边买了磊子最为之魂牵梦绕的烘山芋去看望。推开门大吃一惊,磊子的床边正有一个女孩在喂他吃烘山芋。更令我们生气的是,她那只烘山芋不论在哪方面都优我们的一等。凭着直觉,我就猜出她是C小姐。

以后我们的磊子康复得很快,并和C小姐快乐地在一起。小说至此应该结尾了。可事情并不是这样。那个冬天很漫长,我和我的女友感情日益冷淡。假使你的女友在你说话的时候不看你的眼睛,那你就时刻准备着失恋。她嫌我是无名小辈,无法给她轰轰烈烈的生活而她的另一半该是有名大辈,所以这种巨大的反差使她觉得自己的日子十分平淡庸碌。她说这些话时,连逗号都不给我一个。

她说爱应该是浪漫的而我从不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只说什么朱自清方志敏冰心巴金丁玲康朗英萧军柯灵姚雪垠艾青阮章竞袁静梁斌张天民刘厚明而不说一些玫瑰百合康乃馨。这话给我的启示是,怎么近代文人的名字这么押韵。她甚至说我怎么可以没有说过带她去私奔。我怒说,你想轰轰烈烈,别把我拖进去,私奔你一个人到街上裸奔去吧。

然后我们大吵一架。吵架的结果是,我们以后再也不可能吵架了。这天,我拎了两瓶酒回寝室,见磊子已经在那里开喝了。

我问他C小姐呢?

他说他妈的别提她。我们喝酒!不求同年同月同日恋爱,只求同年同月同日失恋。

我写这篇东西来怀念我们曾经爱过和失去的人。在此我有义务告诉你们,磊子和C小姐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然而,后来C小姐是如何离开的,我真的一点也不知道。磊子也缄口不谈。生活就是如此,有些事是永远说不清的。我们知道结局,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结局。

那夜我和磊子喝了很多酒。磊子说老子明白了,女朋友就像牙刷,要三个月一换,老子要坚决贯彻!

后来,磊子似乎再也没有过女朋友,至今未婚,在邮电局工作。已经没有人记得他曾有过一篇红极一时的论文。毕业时,我砸了吉他,他砸了笔记本电脑。磊子没能因为论文而留校。临走时,他说他的论文其实是互联网上抄的。我问他那玲和萍怎么办,不去叙旧?磊子说,好马不吃回头草。之后他北上我南下。

其实我们都不是好马,因为我们都在回忆。

像少年啦飞驰

像少年啦飞驰

哈哈,必须的。

《像少年啦飞驰》

《像少年啦飞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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