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同意变更工作地点离职,公司要给经济补偿吗?

岗位调动员工不同意离职是能有补偿金?~

法律分析:是有补偿金的,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调岗的,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才能调岗,而员工不同意属于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调岗是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不同意而主动离职的,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是一定要给经济补偿的。因为公司没有经过员工的同意,就私自给员工调岗,使员工被迫离职,公司这样的做法已经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要求公司给予赔偿的。

按照相关的法律,公司在给员工调岗的时候,是必须经过员工本人同意的,如果没有经过同意,就直接把员工调离原来的岗位,这样的做法是非常不合适的,是违反相关规定的,员工是有权到劳动局去举报的,而且公司也因此会背上官司,还需要给员工做出一些赔偿。所以作为一家企业,做事情的时候必须要符合规定,不能任由自己的性子来,这样只会让自己的企业失去可信度,不利于企业未来的发展。

作为员工,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侵害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站出来,不要选择妥协,因为你这样子做,只会让更多企业去侵害员工的权益,不知道你是否有想过,为什么现在这样的现象还是屡禁不止?那是因为这些公司的违法成本实在太低了,他们没有认识到这件事情的重要性,所以根本不在乎员工的感受,因此作为员工的你就应该选择最合适的方法去维护自己,让这些违法企业付出相应的代价,这样他们才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现在是一个法治社会,所有人都需要按照规定去做事情,有违反规定的,就要付出代价,这样这个社会才会更加的和谐,作为用人单位就应该切实地为员工着想,员工感受到企业的温暖,他就会觉得更加有归属感,工作的时候也会更加有状态,如果企业不想用,这个员工要给出正当的理由,而不是通过一些龌龊的手段逼迫员工离职,这不是一个正规企业该做的事情,这样的企业迟早都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孙小妹2007年 1月12日入职北京某服装公司,担任店长一职。孙小妹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作的主要地点为北京,合同同时约定:“如果必要,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的组织管理和/或雇员的能力及才能,对雇员的职位和/或工作说明进行调整”。

2016年1月7日,公司向孙小妹送达员工调岗通知书,内容为:

调岗通知书

孙小妹,基于您2015 年的工作表现和绩效情况,公司决定,自2016年 1月10日起对您的工作地点进行调动,调您从北京蓝色港湾店至北京华联万柳店,您将汇报给北京华联万柳店长。调岗后您的职位、工资、补贴以及其他福利待遇维持现有标准不变。

孙小妹于2016年1月12日向公司送达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内容为: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本人孙小妹,自2007年 1月12日入职你单位工作,担任店长一职,自2008年以后,双方已经签有三次固定期劳动合同。在职期间,你单位未及时书面通知我与我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合同,并且强行给我调岗降职,单方无故停止我的工作,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正当权益,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被迫与你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相关问题,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望你单位收到此告知函三日内书面通知我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逾期造成不利后果由贵单位自行承担,与本人无关,特此函告。

2016年1月14日公司向孙小妹送达关于《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的答复及劳动合同续签催告书,内容为:

答复及劳动合同续签催告书

公司于 2016 年1月13日收到您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基于您提出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公司的回复如下:

首先,您提出公司未及时书面通知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这一点情况并不属实。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将与您续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寄到您提供给公司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且这份快递(内含中文劳动合同原件两份)于2016 年1月9日由您本人签收。并且,关于劳动合同续订的事宜,在送达劳动合同前后,公司也多次与您进行了当面以及电话沟通,表达了公司与您续签合同的邀约,也对您就劳动合同本身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解答,您也在多次沟通中均表示愿意与公司续签合同。然而,至2016 年 1月14日止,公司并未收到您签回的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基于您提出的公司强行调岗降职的情况并不属实。公司与您续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中并未调整您的职位与薪资待遇。基于公司经营情况以及您在北京蓝色港湾店铺的工作表现,公司向您提出了调整店铺的工作安排,然而您并未按照公司的工作安排按时在指定店铺工作。基于这一点,您事实上仍然在原店铺北京蓝色港湾店铺工作,工作地点、薪资以及职位并无变化,公司也未强行对你做调岗处理。

第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公司与您订立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已将书面合同送达。请您于2016 年 1月19日之前将由您本人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返还至公司。

孙小妹主张公司将其由北京的蓝色港湾店调到华联万柳店,还是店长,薪资没有变,但是工作路程发生了变化,其不同意调岗。

孙小妹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07年1月12日至2016年1月12日期间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0 309元及未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代通知金6701元,仲裁委不予支持。

孙小妹不服,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公司在北京区域内调整工作地点属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自主权范畴,员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依据不足

一审法院认为,关于劳动关系解除,公司于2016年1月7日给孙小妹送达调岗通知,将孙小妹从北京蓝色港湾店调至北京华联万柳店,职位、工资、补助及其他福利均维持不变。孙小妹称因路程远不同意,于2016年1月12日即向公司送达了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公司未及时通知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强行调岗降职等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孙小妹与公司签订的 劳动合同约定工作的主要地点为北京。公司在北京区域内对孙小妹实际工作店铺进行调整应属于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自主权范畴,且职务和工资待遇均无变化。孙小妹以此为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依据不足。

公司与孙小妹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16年1月11日到期,公司在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前向孙小妹邮寄送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文本,孙小妹认可劳动合同文本及快递单的真实性。

综上,孙小妹于2016年1月12日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依据不足,一审法院对孙小妹关于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关于孙小妹要求的支付未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一审法院亦不予支持。

提起上诉:公司无故强行调岗降职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一、公司强行调岗降职行为并非生产经营所需,不能认定为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自主权范畴,一审法院对此认定错误。孙小妹居住在北京市通州区,其自入职公司后一直在公司北京蓝色港湾店工作,任职店长,工作业绩突出,后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应当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公司对孙小妹的工作地点进行了重大变更,在职位上明无变动,实为降职。此行为既无经营的必要性,也无目的正当性,其真实意图为规避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的规定,判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岗位的调整是否具有合理性,应参考以下因素:用人单位经营必要性、目的正当性、调整后的工作岗位是否为劳动者所能胜任、工资待遇等劳动条件是否无不利变更。公司对工作地点的变更,实际上对孙小妹的劳动条件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使孙小妹上下班路程增加、时间增加,交通成本增加,公司未提供任何交通补贴,未采取措施消除不利影响,该行为不具有合理性。

三、公司与孙小妹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孙小妹的职位为店长,公司无故强行调岗降职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虽名义上职位不变,实为降职流放,一审法院认为孙小妹的职务没有变化,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四、公司无故强行对孙小妹调岗降职行为系为迫使孙小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恶意规避法定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应当向孙小妹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审法院:公司的调岗行为未对员工产生重大影响或严重侵犯其劳动者权益,属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自主权范畴

北京三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公司对孙小妹的调岗行为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应向孙小妹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中管理者一方,有权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劳动者的工作情况等对劳动者进行调岗,但因调岗行为直接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调岗行为应具有合理性。

本案中,根据查明的事实,孙小妹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作的主要地点为北京,职位为店长,同时约定“如果必要,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的组织管理和/或雇员的能力及才能,对雇员的职位和/或工作说明进行调整”,现公司在北京区域内对孙小妹实际工作店铺进行调整,同时,公司在向孙小妹送达的调岗通知书中称系根据孙小妹的工作表现和绩效情况对其作出调岗决定,并表明孙小妹调岗后的职位、工资、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维持现有标准不变。

通过上述内容可知, 公司的调岗行为未对孙小妹产生重大影响或严重侵犯其劳动者权益,应属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自主权范畴,并非孙小妹所述的降职行为。

孙小妹据此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请求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一审法院对此认定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

综上,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申请再审:公司无故对我强行调岗降职,迫使我与其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孙小妹不服二审判决,向北京高院申请再审,理由如下:

公司对我的强行调岗降职行为并非生产经营所需,不能认定为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自主权范畴,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公司对工作地点的重大变更,已在实际上对我的劳动条件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且未采取措施消除工作地点变更给劳动者带来的不利影响,此行为当然不具有合理性。

公司无故对我强行调岗降职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一、二审判决认定职务无变化,认定错误。

公司无故对我强行调岗降职的违法违约行为,迫使我与其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其恶意规避法定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义务,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一、二审判决错误,故依法申请再审。

高院再审:公司在北京区域内对工作地点进行调整,并未违反双方之间的约定

北京高院经审查认为,孙小妹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作的主要地点为北京。公司在北京区域内对孙小妹实际工作店铺进行调整,并未违反双方之间的约定,且职务和工资待遇均无变化。

孙小妹主张公司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缺乏事实依据。孙小妹主张其是被迫向公司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本案系公司恶意规避法定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义务,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再审理由,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孙小妹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高院裁定如下:驳回孙小妹的再审申请。



如果操作得当。是可以获得劳动补偿的。你所说的内容是因为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客观条件发生改变。而此次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近,当事人与公司协商,你们并没有达成一致。那么你现在踢出来的方式很重要。如果你以离职的方式向公司递交离职单。离职单上面必须的离职,原因,要写明,因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地点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所以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这么写,是一定能拿到补偿的。但是这么写公司是不会同意批复的。那么也只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理由是。公司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客观条件。及劳动地点变更,至四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现在你提出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劳动仲裁会支持你的。如果操作得当。是可以获得劳动补偿的。你所说的内容是因为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客观条件发生改变。而此次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近,当事人与公司协商,你们并没有达成一致。那么你现在踢出来的方式很重要。如果你以离职的方式向公司递交离职单。离职单上面必须的离职,原因,要写明,因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地点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所以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这么写,是一定能拿到补偿的。但是这么写公司是不会同意批复的。那么也只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理由是。公司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客观条件。及劳动地点变更,至四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现在你提出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劳动仲裁会支持你的。如果操作得当。是可以获得劳动补偿的。你所说的内容是因为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客观条件发生改变。而此次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近,当事人与公司协商,你们并没有达成一致。那么你现在踢出来的方式很重要。如果你以离职的方式向公司递交离职单。离职单上面必须的离职,原因,要写明,因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地点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所以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这么写,是一定能拿到补偿的。但是这么写公司是不会同意批复的。那么也只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理由是。公司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客观条件。及劳动地点变更,至四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现在你提出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劳动仲裁会支持你的。如果操作得当。是可以获得劳动补偿的。你所说的内容是因为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客观条件发生改变。而此次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近,当事人与公司协商,你们并没有达成一致。那么你现在踢出来的方式很重要。如果你以离职的方式向公司递交离职单。离职单上面必须的离职,原因,要写明,因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地点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所以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这么写,是一定能拿到补偿的。但是这么写公司是不会同意批复的。那么也只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理由是。公司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客观条件。及劳动地点变更,至四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现在你提出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劳动仲裁会支持你的。



我认为如果操作得当是可以获得劳动补偿的。你所说的内容是因为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客观条件发生改变,而导致此次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近,当事人与公司协商,你们并没有达成一致。那么你现在踢出来的方式很重要。如果你以离职的方式向公司递交离职单。离职单上面必须的离职,原因,要写明,因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地点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所以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这么写,是一定能拿到补偿的。但是这么写公司是不会同意批复的。那么也只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理由是。公司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客观条件。及劳动地点变更,至四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现在你提出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劳动仲裁会支持你的。



如果操作得当。是可以获得劳动补偿的。你所说的内容是因为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客观条件发生改变。而此次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近,当事人与公司协商,你们并没有达成一致。那么你现在踢出来的方式很重要。如果你以离职的方式向公司递交离职单。离职单上面必须的离职,原因,要写明,因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地点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所以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这么写,是一定能拿到补偿的。但是这么写公司是不会同意批复的。那么也只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理由是。公司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客观条件。及劳动地点变更,至四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现在你提出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劳动仲裁会支持你的。

员工吗,如果不同意变更工作地点,最好是通过协商解决,这样,双方减少伤害,如果公司强行更改工作地点,导致员工被迫离职,公司当然要给予一定的补偿!



如果员工不同意改变工作地点我能得到赔偿吗
答:1.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公司无权单独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变更合同,合同继续履行;不能达成一致的,公司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公司不经协商变更工作地点的,劳动者有权拒绝(救灾、...

公司地址变更员工不同意怎么办
答:法律分析: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搬迁的时候,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到新的地方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进行赔偿后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工作地点变更劳动者不同意怎么办
答:如果合同上明确说明了工作地点但现如今改变了工作地址,劳动者不同意到新的地方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进行赔偿后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合同上没有明确的地点如只是写了某市那么只要还在市内就不算改变工作地点,员工不去,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更换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你可以拒绝变更,如果...

工作地点变更劳动者不同意怎么办
答:法律分析:续签合同中如果变更工作地点,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的话,则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不续签;如单位一定要劳动者续签且变更工作地点,劳动者可以不同意。单位执意要这样劳动者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反映或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当然劳动者也可以要求...

变更工作地点员工有权拒绝吗
答: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对于工作地点是可以协商的,因为工作地点不仅仅是劳动者劳动的场所,还是其生活环境、人际关系的依托,如果调动员工工作地点对员工产生重大影响或严重侵犯其劳动者权益,超出公司自主经营权限的范围员工可以不接受。【法律分析】工作地点属于合同法定内容,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公司无权...

公司调换工作地点员工不同意怎么办
答:一、工作地址变更,员工不去如何处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搬迁的时候,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到新的地方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进行赔偿后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写可以调整工作地点,员工不同意
答:(2)如果用人单位系想通过调岗降薪的方式达到让劳动者自动离职的目的,劳动者更应当谨慎。因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发生变化,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协商不成,也不能单方辞职。 (3)如果用人单位在未予劳动者协商的情况下,单方作出调岗降薪决定,劳动者可以实名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

变更工作地点员工有权拒绝吗
答:【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如变更工作地点,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在实践中,有不少企业认为,调整员工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需要与员工协商,但员工不同意的话,企业就容易陷入被动。因此,就想方设法通过劳动合同争取在调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方面的自主权。企业在劳动合同中...

不接受调岗主动辞职有赔偿吗
答:员工不同意调岗可能是因为调岗后的工作环境、考虑到自己的能力或家人等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但员工离职是否能够获得经济赔偿金,还需要考虑调岗方案是否合理。1、调岗方案合理,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2、调岗方案不合理,可能得到经济补偿金;3、员工被迫...

公司要求调换门店,本人离家较远,不同意去,离职是否能获得赔偿?
答:可以获得赔偿,公司单方面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员工有权拒绝,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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