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合同法司法解释一二是否现行有效~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以后,上述规定就已经失去了法律效力,在实践中不再适用。法律分析去年五月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于今年年初正式实施。该部法律是我国民事领域最新立法成果的体现,在内容上统合了之前民法领域的多部法律,包括物权领域的专门法、合同法领域的专门法、婚姻家庭领域的专门法以及侵权领域的专门法等等。该法一经实施,则之前有效的其他民事单行法自然归于无效,由此就产生了有关这些民事单行法的司法解释的效力问题。为了保障民法典的切实实施,保障民事司法实践中对法律的统一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之前的一些民事领域的司法解释,其中就包括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有关合同的司法解释。因此,问题中提到的这些司法解释现在已经失效,不再适用。不过其很多内容被保留了下来,制定成了新的司法解释。【个人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在民法典施行后,原民法部门中的部分民事单行法律(如与合同、婚姻、继承、物权等有关的法律)失效,最高人民法院之前作出的相应的司法解释也相应的失去效力,司法实践中不得再适用。因此,若想要了解最新法律的规定,建议提问者去检索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台的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一些司法解释,以这些规定为有效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司法解释二没有废止。
税屋提示——依据法释[2020]1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本法规自2021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解释二》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本解释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解释二》自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也就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自2019年2月1日开始适用《解释二》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条审判基本制度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二审案件,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都是终审,当事人不能再上诉。法谚曰:“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规定了法律法规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20〕16号)

  为切实实施民法典,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现决定废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等116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目录附后)。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废止的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目录
序号标题发文日期及文号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的若干规定1985年11月21日2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处理涉台刑事申诉、民事案件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附一:处理涉台刑事申诉、民事案件座谈会纪要(节录)附二: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涉台民事案件的几个法律问题1988年8月5日法〔办〕发〔1988〕18号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级人民法院与港方签订有关法律事务协议的须先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批准的通知1988年8月25日高法明电〔1988〕62号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通知1991年12月24日法〔研〕发〔1991〕44号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考评委员会暂行组织办法》和《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法官考评委员会暂行组织办法
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考试暂行办法1996年6月26日法发〔1996〕20号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2018年7月18日法释〔2018〕12号7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法(办)发〔1988〕6号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年2月22日法释〔2016〕5号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2月8日法释〔2000〕44号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工业企业以机器设备等财产为抵押物与债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的效力问题的批复2002年6月18日法释〔2002〕14号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出口退税托管账户质押贷款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2004年11月22日法释〔2004〕18号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几个涉及房屋典当问题的函1985年2月24日法〔民〕函〔1985〕8号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典当房屋被视为绝卖以后确认产权程序问题的批复1989年7月24日〔1989〕法民字第17号 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私房改造中典当双方都是被改造户的回赎案件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1990年7月25日法民〔1990〕6号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1998年6月26日 法释〔1998〕13号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12月29日法释〔1999〕19号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年4月24日法释〔2009〕5号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单位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单位应否承担返还其预收货款的责任问题的批复1989年1月3日法(经)复〔1989〕1号 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1999年2月12日法释〔1999〕8号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2000年11月15日法释〔2000〕34号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郑立本与青岛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追索赔偿金纠纷一案的复函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郑立本与青岛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追索赔偿金纠纷一案的请示1993年7月13日〔1993〕民他字第14号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2002年6月20日法释〔2002〕16号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4年10月25日法释〔2004〕14号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2018年12月29日法释〔2018〕20号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信用社扣划预付货款收贷应否退还问题的批复1994年3月9日法复〔1994〕1号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乡政府与其他单位签订的联营协议效力问题的批复1988年1月9日法(经)复〔1988〕3号 2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0年11月12日法(经)发〔1990〕27号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作为保证人的合伙组织被撤销后自行公告期限清理债权债务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有权要求合伙人承担保证责任问题的批复1988年10月18日法(经)复〔1988〕46号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1994年4月15日法发〔1994〕8号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法院错判导致债权利息损失扩大保证人应否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2000年8月8日法释〔2000〕24号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担保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的适用和保证责任方式认定问题的批复2002年11月23日法释〔2002〕38号3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向其他保证人行使追偿权问题的批复2002年11月23日法释〔2002〕37号3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问题的批复2004年4月14日法释〔2004〕4号3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3年8月7日法发〔1993〕15号3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8月31日法释〔1998〕26号36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989年12月13日法〔民〕发〔1989〕38号3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11月3日法发〔1993〕32号3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11月3日法发〔1993〕30号39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1996年2月5日法发〔1996〕4号4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12月24日法释〔2001〕30号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年12月25日法释〔2003〕19号4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年8月9日法释〔2011〕18号4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2017年2月28日法释〔2017〕6号4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2018年1月16日法释〔2018〕2号4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超生子女可否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等问题的复函附:劳动部保险福利司关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超生子女可否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等问题的征求意见函1990年8月13日〔1990〕法民字第17号4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 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请示1991年7月8日〔1991〕民他字第12号4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继承法的通知1985年6月12日法(民)发〔1985〕13号4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85年9月11日法(民)发〔1985〕22号4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1988年3月24日〔1987〕民他字第52号5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分享遗产人能否分得全部遗产的复函1992年10月11日〔1992〕民他字第25号 5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2000年7月25日法释〔2000〕23号5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刊登侵害他人名誉权小说的出版单位在作者已被判刑后还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复函1992年8月14日〔1992〕民他字第1号5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如何清算合资企业问题的批复1998年1月15日法释〔1998〕1号5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计(师)事务所执业审计师可以接受清算组的聘任参与企业破产清算的通知1993年8月28日法〔1993〕72号5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终结的裁定的抗诉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1997年7月31日法释〔1997〕2号5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约或侵权等民事纠纷案件诉讼管辖问题的批复2004年6月21日法释〔2004〕5号5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用社违反规定手续退汇给他人造成损失应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1988年10月18日法(经)复〔1988〕45号5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行账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1991年9月27日法(经)复〔1991〕5号59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代理发行企业债券的金融机构应否承担企业债券发行人债务责任问题的复函1994年4月29日法经〔1994〕103号6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年4月11日法释〔2001〕12号6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证券回购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1996年7月4日法复〔1996〕9号6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16日法释〔2001〕14号6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年8月14日法释〔2006〕6号6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0年9月13日法释〔2010〕12号6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013年1月18日法释〔2013〕4号6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储户挂失造成储户损失银行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1990年9月11日法(民)复〔1990〕13号6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合伙型联营体和个人合伙对外债务纠纷案件应否一并确定合伙内部各方的债务份额的复函1992年3月18日法函〔1992〕34号6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私营客车保险期满后发生的车祸事故保险公司应否承担保险责任问题的请示的复函1993年8月4日 法经〔1993〕161号6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复函1993年11月4日7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开办的其他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批复1994年3月30日法复〔1994〕4号7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市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委员会能否作为诉讼主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复函1996年1月8日法函〔1996〕9号7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以折角核对方法核对印鉴应否承担客户存款被骗取的民事责任问题的复函1996年3月21日法函〔1996〕65号7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机构为行政机关批准开办的公司提供注册资金验资报告不实应当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1996年3月27日法复〔1996〕3号7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城市街道办事处是否应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1997年7月14日法释〔1997〕1号7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验资单位对多个案件债权人损失应如何承担责任的批复1997年12月31日法释〔1997〕10号7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1999年2月11日法释〔1999〕5号7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1999年6月25日法释〔1999〕13号7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托运人主张货损货差而拒付运费应否支付滞纳金的答复1992年2月12日法函〔1992〕16号79最高人民法院对在审判工作中有关适用民法通则时效的几个问题的批复1987年5月22日法(研)复〔1987〕18号8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或个人欠国家银行贷款逾期两年未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问题的批复1993年2月22日法复〔1993〕1号8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1997年4月16日法复〔1997〕4号8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聘请专家担任陪审员的复函1991年6月6日法(经)函〔1991〕64号8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当事人均拥有专利权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1993年8月16日〔93〕经他字第20号8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6月7日法释〔2001〕20号8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2年1月9日法释〔2002〕2号8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决定2008年12月16日法释〔2008〕18号8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对土地争议的处理决定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应以民事侵权向法院起诉的批复1991年7月24日〔90〕法民字第2号8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否受理财政、扶贫办等非金融行政机构借款合同纠纷的批复1993年8月28日法复〔1993〕7号8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1998年9月2日法释〔1998〕24号9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级别管辖几个问题的批复1996年5月7日法复〔1996〕5号9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合同的名称与内容不一致时如何确定管辖权问题的批复1996年11月13日法复〔1996〕16号92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交货地点,但部分货物没有在约定的交货地点交付,如何确定管辖权问题的复函1995年7月11日法经〔1995〕206号9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委托贷款协议纠纷诉讼主体资格的批复1996年5月16日法复〔1996〕6号9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离婚判决生效后应出具证明书的通知1991年10月24日法〔民〕发〔1991〕33号9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二审法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案件第一审法院能否再审问题的批复1998年8月10日法释〔1998〕19号9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级人民法院能否适用督促程序的复函1993年11月9日〔1993〕法民字第29号9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督促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年1月8日法释〔2001〕2号9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受理的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或不服仲裁裁决而起诉的案件不属本院管辖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1988年1月13日法(研)复〔1988〕8号99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信用合作社责任财产范围问题的答复1991年6月17日法经〔1991〕67号10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妨害民事诉讼被罚款拘留的人不服决定申请复议的期间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1993年2月23日〔93〕法民字第7号1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法院可否超越其级别管辖权限受理诉前保全申请人提起的诉讼问题的复函1995年3月7日法经〔1995〕64号10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仲裁法依法执行仲裁裁决的通知1995年10月4日法发〔1995〕21号10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因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批复1996年6月26日法复〔1996〕8号10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税务机关是否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直接划拨退税款问题的批复1996年7月21日法复〔1996〕11号10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第2款的批复1998年4月17日法释〔1998〕5号10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1998年5月19日法释〔1998〕10号10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2005年12月14日法释〔2005〕14号10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置送达问题的批复2002年6月18日法释〔2002〕15号10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问题的批复2000年8月8日法释〔2000〕25号1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应当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2004年7月26日法释〔2004〕8号1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持台湾地区有关行政或公证部门确认的离婚协议书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复函2000年12月26日〔2000〕民他字第29号1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对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问题的复函》的通知1996年2月13日〔1996〕法赔字第1号1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9月16日法释〔2000〕27号1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马原副院长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1993年11月24日法发〔1993〕37号115最高人民法院对国务院宗教事务局一司关于僧人遗产处理意见的复函1994年10月13日1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公开审判非涉外案件是否准许外国人旁听或采访问题的批复1982年7月5日〔1982〕法研究字第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已于2019年5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20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2019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8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7月20日起施...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还有效?
答:法律分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不再是人民法院参照的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批)的决定》中,序号50自2013年4月8日起废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9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一批)的...
答:2015年1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一批)的决定 (法释〔2015〕2号 2014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9次会议通过)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第...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至1989年 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第二批) (1996年12月31日 法发[1996]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我院公布第一批予以废止的司法解释目录之后,即着手对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经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废止的第二批司法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答:自2019年7月2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不再适用,但此前依据这些司法解释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 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审判实际需要,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答:序号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名称发文日期、文号废止理由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判处徒刑的反革命分子准许上诉的通知1955年12月29日 〔55〕法行字第17379号〔55〕高检四字第1315号〔55〕司普字第2789号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的上诉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2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内务部、...

2000法民字第4号复函什么时候废止的
答:2013年4月8日起施行的法释[2013]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批)的决定》[③]给公证实务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原因就是它明文废止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的函的复函》([2000]法民字第4号)这部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93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_百度知 ...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93 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 (法发[1994]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根据任建新院长在第十六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报告中提出的“抓紧对过去的司法解释进行清理,对其中不适应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要求的,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修改、补充或者...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2020...
答:明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试点决定在13个公益诉讼试点省份地方检察机关适用,现已无适用效力。附件2 决定废止的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制发的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目录(1件)序号文件名称发文日期及文号废止理由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部分地方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1年3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何时废止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一批)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一批)的决定 》已于2014年12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9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5年1月19日起施行。准确时间是去年的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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