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山东临沂最新的再生资源管理办法~

临沂市作为我国主要的再生资源集散地,在全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其中,金属交易量占全国市场第三位,废旧塑料交易量占全国第二位。据有关部门的不完全统计,全市已建成再生资源集散市场10余家,回收网点超1.46万个,再生资源年交易量340多万吨,年交易总额接近420亿元,再生资源从业人员10万余人,全市规模以上再生资源加工企业已超过80家,加工业户5000多户。
2009年6月24日,商务部公布了29个全国第二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和11个再生资源集散市场试点单位,临沂市成为全省惟一入选的城市,这为临沂市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
目前,临沂市正在积极打造有自身优势和特点的再生资源产业体系。前不久,临沂市制订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三年总体规划:从今年起,临沂将逐步建立以回收
网络、分拣中心、加工利用、网络信息四个环节紧密衔接的物流、商流、信息流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再生资源产业化进程,促进全市再生资源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十一五”以来,我省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重要举措,围绕“十一五”期间万元生产总值(GDP)能耗降低22%的目标,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省万元GDP能耗从2005年的1.32吨标准煤降到2010年的1.02吨标准煤,累计降低22.1%,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节能目标,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一)节能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省委、省政府把节能作为“十一五”发展的重大战略,出台了《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鲁发〔2007〕2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7〕39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省政府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省政府节能办和节能监察总队,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管理部门设置了节能管理处室或岗位。建立各市、重点部门和重点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省政府按年度下达节能目标并实施考核奖惩。加强节能督查,省委、省政府多次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查。适时启动节能预警调控,取得积极成效。(二)结构节能取得显著成效认真落实能评审查制度,加强能评审查,严控新建高耗能项目。支持鼓励发展节约型产业。出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9〕7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19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颁布实施太阳能热水器行业联盟标准。实施485个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项目。以节能机电装备制造、新能源利用为重点,认定12个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出台《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25号文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47号),鼓励推行合同能源管理,48家公司被国家推荐为首批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采取上大压小、等量淘汰、差别电价、区域限批等措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淘汰落后立窑水泥熟料产能7596万吨、炼铁产能822万吨、炼钢产能527万吨、焦炭产能470万吨,关停小火电机组717万千瓦。(三)节能科技支撑能力增强围绕实施“十大节能工程”和“三个节能100项”,推进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和节能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国家节能奖励项目和省级节能项目1024项,落实财政资金30亿元,带动社会投资612亿元。加快推广节能技术产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采用高效节能设备,确认250家企业购置的548种节能节水设备,减免税收8000万元。落实高效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政策,推广节能灯1950万支,创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示范村”1000个。发布推广目录,向社会推荐一批节能新技术、产品和工艺。推动节能产品认证,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全省企业获得中国“节”字标识认证证书1262张。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重点用能企业淘汰改造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的意见》(鲁经信资字〔2010〕483号),淘汰改造能效不达标的高耗能落后设备2.3万台,落后工艺装备3000台(套)。(四)重点领域节能成效明显强化建筑节能。出台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政策和标准,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推进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纳入对各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累计建成节能建筑2.2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12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62亿平方米。推进交通节能。建立交通节能减排考核体系。通过以旧换新补贴提前报废老旧汽车1.4万辆。组织112家企业开展“车船路港”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国家“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运营活动。开通ETC(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通道134个。启动渤海湾和中韩陆海联运甩挂运输项目。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制定《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0号),实施省级公共机构节能计划,机关人均用电量等指标明显下降。(五)重点企业节能得到强化加快企业节能管理创新。在全国率先出台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标准,52家企业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编写培训教材,组织培训考试,573人取得能源管理师资格证书。组织实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推动企业加强能源计量、统计等基础工作,实施能源计量保障工程,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组织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加强能耗监测分析。下发《关于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能效对标活动的意见》(鲁经贸资字〔2009〕66号),以水泥行业40户企业为重点,研究对标工具,编写对标手册,推动高耗能行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千户重点企业节能2172万吨标准煤。(六)循环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重点培育济南、青岛、淄博等10个循环经济型城市、20个循环经济型园区和300家循环经济型企业。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双百工程”。启动循环经济统计、标准化试点和“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培育再制造产业。全省再制造企业发展到30多家,其中5家企业列为国家再制造试点企业,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再制造产业模式。推进清洁生产。出台一系列清洁生产法规、政策,建立健全清洁生产工作机制,规范和培育清洁生产咨询服务体系。949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实施清洁生产方案2.94万个,完成清洁生产投资172亿元。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出台废旧硒鼓回收再利用、餐厨废弃物管理、逐步取消宾馆酒店一次性用品等政策措施,尾矿、城市建筑垃圾、废旧电器等领域资源综合利用步伐加快。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产值达到1435亿元,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达到2.4亿吨。(七)依法节能工作加快推进修订颁布《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出台《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5号)、《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0号)等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节能法规体系。颁布节能地方标准197项,其中能耗限额标准52项,初步建立了节能标准体系。建立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相结合的执法工作机制,加大节能执法力度。(八)节能社会氛围逐步形成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先进节能理念,弘扬节能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能源资源的现象和行为。举办“节能宣传周”、“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等主题宣传活动。成功举办5次节能展洽会和3次太阳能展览会。“十一五”期间,全省上下积极推进节能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对深入做好“十二五”节能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包括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设备及其零部件、废纸、废棉、废橡胶、废塑料、废玻璃等。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对废物回收利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的有关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意识,提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第六条 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

  鼓励对再生资源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以及企业和个人开展有关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第七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组织人员培训,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咨询和服务。第二章 回收管理第八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情况,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

  供销合作社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具体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工作。第九条 设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站(点)和集中分拣处理场所,应当符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配套建设必要的预防扩散和渗漏的设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再生资源的分拣、处理、集散和储存,应当在规定的集中分拣处理场所内进行。第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住宅区,应当根据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预留回收站(点)所需场地;已经建成的住宅区,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提供回收站(点)所需场地。第十一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应当符合登记机关规定的条件,并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的同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个体经营者,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本条第二款所称生产性废旧金属,是指用于建筑、铁路、通讯、电力、水利、油田、城市公用事业及其他生产领域,已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的金属材料和金属制品。第十二条 再生资源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与企业、居民建立信息互动,提供快捷、便民的回收服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活动,不得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第十三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应当与出售单位签订收购合同。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第十四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和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单位出售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和经办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个人出售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第十五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在回收、运输再生资源过程中,应当采取保洁措施,防止废弃物飞散、溅落或者遗漏。第十六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不得回收下列物品:

  (一)井盖、井箅等城市公用设施;

  (二)无合法来源证明的铁路、石油、电力、通信、矿山、水利、测量、消防等专用器材;

  (三)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四)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

  (五)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回收的其他物品。

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答:2、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3、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4、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21
答:第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公安机关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

再生资源回收属于哪个部门管山东?
答:再生资源回收属于哪个部门管在山东我是目前情况下再生资源回收当然是属于山东的一些治安部门来管

再生资源管理办法2022年
答:一、再生资源回收包括如下范围:1、回收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塑料、废纸、废玻璃、废油、废旧家用电器、废旧电脑及其他废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2、利用废旧有色金属、废马口铁、废感光材料、废灯泡(管)加工或提炼的在色(稀贵)金属和生产的产品;3、利用废家用电器、废电脑及...

废旧物资回收资质办理
答:废品回收公司需要办理的资质有:1、需要办理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办理地点是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2、需要办理特许行业许可证,到公安局去办理;3、还要去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有些地方对此项手续不做要求;4、此外,还需要办理的是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果有收购铜的业务还需办理电力器材收购许可证...

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答:第七条 环境卫生、物业服务、快递、包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商业零售、旅游、餐饮、住宿等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通过制定行业服务规范等方式,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第八条 鼓励、支持生活垃圾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开发利用,提高生活垃圾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再生资源废品回收证哪里办
答:再生资源许可证在工商部门办理。每个县城里还有个废旧回收公司,如果要办理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首先要通过废旧回收公司首准,到工商局有个特种经营许可证办公室,根据以下办理:申请;审核;审批。申报材料;个人身份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办理时限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7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

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由哪个部门批准
答:由当地的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批准。目前,我国垃圾累计堆放量已达60多亿吨,占用土地5亿米2,对土壤、地下水、大气造成现实和潜在的污染相当严重。因此,积极推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是治理污染的重要措施。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城市环境质量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国家将进一步加大...

办理再生资源回收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
答:办理再生资源回收许可证的需要的条件:1、企业名称核准。2、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3、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4 、办理营业执照 。政策支持 同期国务院下发通知为了促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税收公平和税制规范。经国务院批准,取消了“废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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