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初中生持刀追赶同学,学校不能开除、警方不能立案,未成年犯罪该如何处理?

初中生持刀追砍同学,不能将其开除亦不能立案,该怎么处理这些未满16岁的问题学生?~

首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有责任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法律规定的不良行为。发现未成年人组织、参加不良行为团伙的,应当及时制止。发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虽然学校的责任落在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后面,但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显然不知道该为存在此类问题的学生做些什么,但学校仍然可以为学生做一些事情,如心理辅导和法律教育。

持刀追学生、组织团伙殴打他人、录像上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虽然还不够刑事处罚,但已经严重危害了社会。如果有必要,他们可以申请把学生送到工读学校进行矫正——当然,他们必须与父母达成协议。其次,虽然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在有重大刑事案件的情况下,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并不意味着这个年龄的未成年人不需要对其违法犯罪承担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有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等行为;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必要时政府可以,依法接受教育。对于李某等人的行为,警方可以按照治安管理法对其进行拘留,而不是进行批评教育,然后由家长带回管教,这是不负责任的。

这场官司持续了几个月,双方父母终于互付了10多万元。事发后,学校坚决不同意学生在学校继续学习。家长们忍不住把孩子送进了封闭式管理的“步行学校”,这几年据说变化很大。后来他参军并留在部队里。这样的学生即使是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也不能简单地批评教育,不追究法律责任。这不是对年轻人的保护或爱护,而是纵容,甚至是不负责任。对于青少年的不良行为,家长和学校应该想方设法纠正。如果它们长得太远,就应该毫不犹豫地去伤害它们的肌肉和骨骼。

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从轻处罚,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减轻处罚。受到任何自然人的非法侵害都可以采取防卫或正当防卫措施。

我国《刑法》规定,16周岁以上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14至16周岁的人,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严重犯罪的,才承担刑事责任。此案中,李某军因为不满16周岁,对其行为公安机关的确无法作为刑事案件立案。

再看治安管理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拘留和罚款规定为主要处罚措施,对结伙斗殴等寻衅滋事行为,或者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可给予拘留、罚款等处罚。但该法同时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而罚款只是针对家长的。

剩下的,就是政府进行收容管教了。根据2013年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于李某军这样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工读学校应当严格管理和教育。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问题是,我国工读学校的数量越来越少,且各地办学差异很大,有的工读学校甚至成为了“小未管所”,地位亟待明确。而收容教养在劳教制度被废除后,也几乎沦为“僵尸条款”。说到底,对未成年进行收容教养这种“负能量”的事情,现在没有部门愿意积极去做,从而形成了对于“李某军”们的纵容——往往是一放了之,等到了岁数再说。



追砍的事情结束后,学校的处理模式是,因为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李某是不可能被开除的,对于在学校里,小郑容易被砍,学校的意见是,让小郑家长自己多送下孩子。而警方呢,虽然这个李某之前打人现在砍人,并且还经常盗窃,因为盗窃都被抓了几回了。但由于是未成年人,还没有涉及到严重的刑事犯罪,因此也不能立案。

对于这样的问题少年,我们国家目前的刑法是无能为力的。刑法对16周岁的罪犯才追究刑事责任,对14到16周岁的罪犯只有杀人等几种特别严重的犯罪才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我们一直呼吁降低刑事责任追责年龄,例如降到12岁或者10岁是比较合适的。

我认为如果其家庭不愿意进行教育,这个孩子应该由当地政府收容,并送到工读学校。另外,应对与家长的过失教育行为进行处罚,同时赔偿被校园霸凌,以及校园暴力那个孩子。希望那些被欺负孩子的家长,能够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不要忍耐,忍耐就是纵容罪恶。



按犯罪时的年龄即未成年人来进行处罚。

首先要看犯罪时的年龄,如果不满十四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只对八种超暴力犯罪负责任;以满十六周岁的对所有犯罪行为负责;但不满十八的从轻处罚,而且绝对不处死刑。然后,看有没有超过追诉时效,即一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如果在经过了上述期限后,司法机关就不再追诉了。否则仍要执行刑罚。

如果是在14岁以前犯的,那么司法机关不会进行处理;如果是在14-16周岁犯的八种暴力犯罪的,被抓时没超过诉讼时效的,还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超过16周岁的,那么只要被抓到,没过诉讼时效的,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样的学生为什么学校没有开除的权利呢?我想说我当时在上学的时候,我们学校就一个小霸王,整天拿着棍子站在校门口欺压那些柔弱的同学,而且还向其他的同学要钱。
我同学最后被我们学校给开除了,这样的害群之马要它有何用,不仅影响其他的同学,还败坏校风,不能因为是未成年人就得过且过任其发展,这样下去只会造成更大的影响。
未成年人犯罪的事例真的是不在少数,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对未成年人做出一定的制裁了,不能再让未成年人如此逍遥法外,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庇佑了。

未成年人犯罪,这种情况一定要是要付出代价的,虽然是未成年人,按照法律不可以承担责任,但是如果纵容这样种事情的发生的话,对于社会的不稳定性会起到很不好的作用,
可以对他的监护人采取措施,或者是国家申请修改相关法律都是值得考虑的。

南宁一初中生持刀追赶同学,学校不能开除、警方不能立案,未成年犯罪该...
答:我国《刑法》规定,16周岁以上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14至16周岁的人,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严重犯罪的,才承担刑事责任。此案中,李某军因为不满16周岁,对其行为公安机关的确无法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再看治安管理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拘留和罚款规定为主要处罚措施,对结伙斗殴...

南宁一初中生持刀追赶同学,学校不能开除、警方不能立案,未成年犯罪该...
答:追砍的事情结束后,学校的处理模式是,因为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李某是不可能被开除的,对于在学校里,小郑容易被砍,学校的意见是,让小郑家长自己多送下孩子。而警方呢,虽然这个李某之前打人现在砍人,并且还经常盗窃,因为盗窃都被抓了几回了。但由于是未成年人,还没有涉及到严重的刑事犯罪,...

初中生持刀追砍同学,不能将其开除亦不能立案,该怎么处理这些未满16岁...
答:发现未成年人组织、参加不良行为团伙的,应当及时制止。发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虽然学校的责任落在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后面,但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显然不知道该为存在此类问题的学生做些什么,但学校仍然可以为学生做一些事情,如心理辅导和法律教育。持刀追学生、组织团伙殴打他人、录...

初中生持刀追砍同学,不能将其开除亦不能立案,该怎么处理这些未满16岁...
答:应进行分层系统干预,警察训诫后社工跟进。最近,公安部宣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将行政拘留的行政年龄从16岁降低到14岁。一旦有关规定获得批准,行政拘留将对14至16岁的儿童实施制裁。本公告《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第21条取消了对14岁以下和16岁...

初中生在班级持刀挟持同学要受什么法律制裁?
答:初中生上学持刀。是违反学校规定。搳持同学是违法的。根据情节的严重。可能要受到学校的处分。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他还不到成年人。最严重的伤害了同学的。可能要到未成年人叫教管所。总之。情节严重情况。是一个要素。未成年人又是一个要素。二者要兼顾。

一个在校读书的初中学生,在学校拿刀砍伤了同学和老师,那个行凶的学生或...
答:初中生在校持刀伤人,承担责任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持刀者的年龄;二是造成的伤害后果。1、年满14周岁以下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年满14周岁以上,造成重伤或者死亡,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年满16周岁以上造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2、年满14周岁以上,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广西一中学生将同学从4楼扔出,校园暴力涉及到哪些刑法问题?
答:近期,在广西都安一中学就发生惊人一幕,一初中生被高年级学生扔下4楼。导致对方全身多脏器严重受损,仍在重症监护室中救治。那么,校园暴力涉及到哪些刑法问题?《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样的人是不是应该要法律来管制一下呢?为什么现在的学生如此...

初中生午休期间有一名同学被另一名同学拿刀刺伤,学校应该怎样负责,还有...
答:从你所述事件来看,D年满14周岁可以判刑,只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人罪的问题,由于公共场合犯罪,D造成较大影响,但由于年龄问题未必会从重量刑,而且极有可能的是缓期2年执行,大概5-10年的有期徒刑吧。起诉D可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一旦附带民事诉讼,通常对罪犯量刑较轻。),同时起诉学校连带...

一个未成年持刀绑架同学假如他有伤害人质行为特警狙击手能直接枪毙吗...
答:只要有伤害人质行为,特警狙击手就能直接枪毙,不管他是不是成年人。

初中生将同学扔下4楼案开庭,众人为施暴者喊冤,此案有何隐情 ?
答:据说是因为施暴者长期受到被害人的校园霸凌行为,在一时冲动下才做出了这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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