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在本市跨区搬迁,工人不愿去问有补偿吗

我在工厂工作五年了,工厂要搬迁,是本市搬迁但是跨区了,我能得但补偿吗?~

你想要什么补偿??不理解公司搬个家换个地方,员工怎么就想着要补偿呢?那你员工换个地方住是不是也要跟厂里表示一下呢?
只要人家工厂没有解雇你,你不愿意去就辞职。没有补偿。如果是工厂倒闭了,让你失业了,那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你自己不愿意干的话,没有补偿!

工厂跨市搬迁是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员工有权拒绝随迁。
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工厂应根据员工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具体的工作地点,现在变更的,无法协商确定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公司搬迁换地点 员工不愿“跨区上班”要索赔

公司要从集美区搬迁到翔安区,员工不愿“跨区上班”,为此状告公司要求赔偿。近日,集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公司迁址引发的劳动争议。

老郑家住集美区,他于2006年6月进入集美一家公司工作,双方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为厦门。

然而,一年多前,公司因发展需要,开始陆续将厂房从集美区搬迁至翔安区,员工也将全部安置到新厂区上班。

当时,公司就搬迁事宜告知员工后,老员工老郑当即表示“新厂区离自己家太远,自己会晕车”,不同意到新厂区上班。

去年7月,公司通知老郑于8月前到翔安的新厂区报到上班,旧厂区将无法再打卡。

随后,老郑仍坚持到旧厂区上班,但是,他因无法打卡,不能进入旧厂区。当时,老郑还为此报警,称“公司阻挠我上班”。

双方协商未成,老郑就没有再到公司上班。去年8月20日,公司以老郑多次旷工,严重违反公司章程为由,通知老郑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老郑接到通知后,立即起诉到法院。他说,并非他有意旷工,而是公司不让他打卡,导致无法在旧厂区上班,过错在公司。因此,他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等。

对此,公司答辩说,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工作地点为厦门,工作地点的调动也是工作需要,老郑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拒不上班,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赔偿金。

近日,法官审查后认为,公司整体搬迁是劳动者当时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预料的重大变化,客观上的确造成了老郑在途时间延长、上班不方便等影响,而所谓“旷工”并非劳动者故意所致,用人单位以此为由,简单将多年的老员工扫地出门,方式方法也不太恰当。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老郑与公司达成了和解,公司作出适当补偿,老郑也不再打官司,双方“好聚好散”。

法官说法

企业搬迁致“分手”不算违法解除合同。

本案主审法官分析说,当前,不少生产型企业将逐步从城区搬迁至郊区。对于企业厂区的搬迁,应当给予支持,而因此给劳动者带来的上班路途远、照顾家庭不方便等难处也应当给予理解。

劳资双方如果因为企业搬迁而造成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企业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能因此认定为企业违法解除。双方应互相体谅彼此的难处,公司要考虑老员工身体情况予以适当补偿,劳动者也要体谅公司整体搬迁管理不易。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公司搬迁换地点 员工不愿“跨区上班”要索赔



如果合同没有硬性规定,搬迁超过原厂区20公里的话应该是有补偿的

1、要看合同上有没有相关约定,如有约定的,按约定来办理;
2、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如果有此涉及到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单位但仍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因为工作地点也是劳动合同的内容之一的。

被收购并不影响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具体的工作地点,现在变更的,无法协商确定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工厂同城搬迁路程太远,员工不愿意去,该如何维权
答:工厂搬迁 工人不愿意去新厂 有没有赔偿 【1】根据《劳合同》第17条第四项 劳合同规定工作内容工作点 【2】单位搬迁改变劳合同内容 【3】要根据《劳合同》第35条 用单位与劳者协商致变更劳合同约定内容 变更劳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劳合同文字由用单位劳者各执份 【4】能协商致改变劳合同合同...

工厂市内搬迁,员工是不去是否可以申请辞职
答: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工厂搬迁如果员工不愿意跟随,有补偿吗?
答:1.公司若在工厂区域内搬迁,员工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2.若公司搬迁到工厂区域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你们工厂要搬迁,而你们不愿意一起搬迁,这种情况属于《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

工厂跨市搬迁有赔偿吗
答: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企业搬迁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应按照以下标准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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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仲裁庭不予支持。工厂从深圳市龙华镇搬迁到龙岗区,属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搬迁,劳动者不去,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的,虽然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者的权利,仲裁委会受理,但是对劳动者的主张,仲裁庭不会支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85、用人单位在深圳市...

现在工厂要搬去跨区的,老板要我过去,我不想去,可以拿到赔偿吗?_百度...
答:工厂搬迁,员工不去的,否给予经济补偿,要具体衡量企业搬迁的距离及合理性因素。一般一个区之间搬迁,对员工工作生活影响不大的,公司可以不补偿。但是如果劳动地点发生变更的,必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因为劳动地点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

工厂在本市跨区搬迁,工人不愿去问有补偿吗
答: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具体的工作地点,现在变更的,无法协商确定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

公司跨区搬迁怎么赔偿
答:工厂搬迁的经济补偿 工厂搬迁了,员工不想跟着过去有没有经济补偿金?对此问题,作以下分析:1、要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怎么样约定的,还有要看,合同履行地是哪里的?比如合同履行地在广州的话,要跨市的搬迁到东莞,那员工不愿意跟过去的话,这个是有经济补偿金的。这个要看合同履行地...

工厂搬迁,员工不愿去,能得到赔偿吗?有什么办法?
答: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

上海的工厂搬迁外地工人不去的话有没有赔偿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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