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职业介绍所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我想开职业介绍所,需要什么条件,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一、开职业介绍所,需要的条件:
各省市的情况略有不同。具体可以查各省市的劳动保障网,一般的情况(以北京为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职业介绍服务对象、方式、内容等业务范围;
2、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
3、有不少于10万元的资金;申请“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业务的机构,应有不少于50万元的资金;
4、有不少于5人的专职工作人员;申请“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业务的机构,应有不少于20人的专职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兼营职业介绍业务的机构除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外,申请的职业介绍业务范围应当与主营业务相关。
二、申请提交的申请材料:
1、逐项填写《职业介绍机构开办审批表》一式两份;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在相应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2、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书面申请;
3、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4、职业介绍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5、职业介绍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资格证明及简历;
6、办公和服务场所证明(自有场所应出具房屋产权所有证复印件;租赁的场所应有租赁证明和房屋产权所有证复印件,且租赁期应在一年以上并符合房屋租赁的相关法规);
7、资信证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8、办公设备、设施清单;
9、个人开办的须提供开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工商企业预先核准名通知书;单位开办的须提供工商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10、申请人可以委托其他公民或组织为代理人代办有关事项,应同时提交有申请人签章的《申请职业介绍机构委托意见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递交至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2、本局收到告知承诺文书和相应的全部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批件。
四、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有两种:
一种是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即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面向社会提供就业服务的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
另一种为经营性职业介绍机构,是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设立,面向社会提供就业服务的经营性机构。
合法职业介绍机构有固定经营场所,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性职业介绍许可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经营服务性收费价目表》、监督机关名称和监督电话,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活动时,须佩戴工作证和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上岗证。
五、非法职介机构不具备上述证:
照或证照不全,工作人员没有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上岗证。非法职介的常见形式有:打着某信息服务部的招牌,发布招聘信息招揽求职者;临时租用工作场所,办公设施简陋,通过散布一些很有诱惑性的虚假信息骗取求职者钱财。

1、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申请表。
2、业务范围、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3、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4、营业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租赁年限不少于一年,并提供出租方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消防部门出具的营业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5、主要办公设备清单。
6、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证明。
7、从业人员的花名册、《**市职业介绍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明。
开办条件:
1、有能表达职业介绍行业活动的性质、特点的机构名称。
2、有明确的包含服务宗旨、服务对象、服务形式等内容的机构章程。
3、有符合《条例》、《规定》许可的可行的业务范围。
4、有规范的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
5、有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开办资金。注册资金为10万元以上的申办机构可到市(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登记,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的申办机构可直接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登记。
6、有不少于20平方米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电脑、固定电话等服务设施。
7、有2名以上具备国家人力资源管理、职业指导职业资格或熟悉劳动力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并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提:

1、有明确的职业介绍服务对象、方式、内容等业务范围; 

2、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 

3、有不少于10万元的资金;申请“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业务的机构,应有不少于50万元的资金;

4、有不少于5人的专职工作人员;申请“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业务的机构,应有不少于20人的专职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兼营职业介绍业务的机构除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外,申请的职业介绍业务范围应当与主营业务相关。 

流程:

1、逐项填写《职业介绍机构开办审批表》一式两份;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在相应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2、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书面申请;

3、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4、职业介绍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5、职业介绍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资格证明及简历;

6、办公和服务场所证明(自有场所应出具房屋产权所有证复印件;租赁的场所应有租赁证明和房屋产权所有证复印件,且租赁期应在一年以上并符合房屋租赁的相关法规);

7、资信证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8、办公设备、设施清单;

9、个人开办的须提供开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工商企业预先核准名通知书;单位开办的须提供工商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10、申请人可以委托其他公民或组织为代理人代办有关事项,应同时提交有申请人签章的《申请职业介绍机构委托意见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扩展资料:

职业介绍所是运用市场机制实现劳动者就业和转换职业的中介机构,是职业介绍的主要形式。

又称失业介绍所、劳动介绍所。任务是进行就业登记,掌握劳动力资源,介绍、安排劳动力就业,监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共同遵守劳动合同和协议,对闲散劳动力进行组织、管理、业务技术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

参考资料:

职业介绍所-百度百科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412号令

  2、《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3、《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4、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介绍机构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劳社就〔2004〕10号)

  二、开办条件:

  1、有能表达职业介绍行业活动的性质、特点的机构名称;

  2、有明确的包含服务宗旨、服务对象、服务形式等内容的机构章程;

  3、有符合《条例》、《规定》许可的可行的业务范围;

  4、有规范的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

  5、有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开办资金。注册资金为10万元以上的申办机构可到市(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登记,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的申办机构可直接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登记;

  6、有不少于20平方米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电脑、固定电话等服务设施;

  7、有2名以上具备国家人力资源管理、职业指导职业资格或熟悉劳动力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并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事程序:

  1、凡具备申办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拟开展职业介绍业务的,可携有关证明材料至市劳动保障局申领《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表》,咨询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或兼办职业介绍业务的条件、程序及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2、经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导后,申办人在完成对服务场所、资金保障、功能区设置、机构设施的准备工作,达到符合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各项条件后,向市行政审批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的核实工作,并一次性提出核实意见,书面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3、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决定受理的,在10个工作日内联合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到现场进行评估。具体评估要求为:

  (1) 查验申办机构功能服务区的布局情况;

  (2) 查验申办机构服务设施的落实情况;

  (3)对查验评估的机构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并责成改进。

  4、经现场审核评估符合条件的,市、区两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署现场审核评估意见,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上报省厅编号后,核发《职业介绍许可证》。

  5、登记机构凭领取的《许可证》副本办理相应的工商、税务和收费注册或登记,并于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至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结备案手续,领取许可证正本。

  6、登记机构领取《许可证》正本后方可开展职业介绍活动。

  四、申办材料:

  1、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有关批文。

  2、填写完整的《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3、拟开展职业中介活动的申请表、可行性报告及筹备报告(机构设置概况;功能区设置到位情况,包括设施清单、窗口设置情况、有无接待大厅、挂图是否按要求悬挂)。

  4、机构章程(明确服务宗旨、对象、形式;机构组成和人员分工;经费来源渠道等)及内部有关规章、制度(机构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职业介绍服务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

  5、法人代表或拟任人选、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简历和有关资格的合法证明;两名以上劳动力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考核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新设立机构需提供与专职工作人员聘用意向书,兼办职业介绍业务机构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

  6、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具有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资金证明,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须经法定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住所证明,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场地产权证和租赁协议)。

  8、国家、省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现场评估标准:

  1、功能区设置

  职业机构必须设置求职登记、用人登记、信息发布与查询、推荐介绍等前台服务项目和相应窗口。有条件的职业介绍机构应当设立职业指导室。

  2、机构设施

  (1)挂图:职业介绍机构场所应在显著位置悬挂如下挂图:职业介绍服务流程、职介收费标准、职业准入工种、求职者须知、用人单位须知、职业介绍文明用语及忌语、机构服务制度、劳动力市场职业岗位工资指导价位(可用电脑、触摸屏或书面显示)、省、市职介管理监督电话(省025-83276046 市5011432 5052483 5023017)。

  (2)用具:包括电脑(二台以上)、电话、保险箱、统计资料、档案存储、保管器具等,对财务资料和档案管理需符合有关安全、保密的规定。

(一)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申请表。
(二)业务范围、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三)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四)营业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租赁年限不少于一年,并提供出租方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消防部门出具的营业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五)主要办公设备清单。
(六)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证明。
(七)从业人员的花名册、《**市职业介绍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明。

办职业介绍所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答:4、职业介绍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5、职业介绍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资格证明及简历;6、办公和服务场所证明(自有场所应出具房屋产权所有证复印件;租赁的场所应有租赁证明和房屋产权所有证复印件,且租赁期应在一年以上并符合房...

办职业介绍所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答:(一)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申请表。(二)业务范围、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三)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四)营业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租赁年限不少于一年,并提供出租方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消防部门出具的营业场所消防...

开一家家政中介,大概需要多少资金和什么手续?
答:早几年,办一家保姆职业介绍所的门槛很低,只要有3万元以上资金、有从事职业介绍经验的人员、固定场地并报劳动部门审批后到工商局注册即可,但据了解,现在劳动部门对这类职介所一般已不再审批。目前要成立家政公司,只需按...

办职业介绍所需要什么手续不!
答:证件:职业介绍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价格表,另外,从业人员需要有职业介绍资格证

开一家职业中介需要什么手续?
答:职业中介需要的手续:1、个人不可以开职业介绍所,要开得成立公司才能经营,也可以采取挂靠某熟悉的公司名下申请开职业介绍所。2、凭投资人身份证明到工商部门先办理名称核准。3、《凭名称核准通知通知书》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请问办职业介绍所要那些手续
答:先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许可证,最后凭劳动保障部门的许可证再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

开职业介绍所的条件?
答:办职业介绍所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412号令 2、《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3、《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4、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介绍机构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劳社就〔2004〕10号)...

我要开职业介绍所,要什么手续,资金要多少?
答:1、职业介绍所目前简单可分为一般职业介绍和家政服务二种,家政服务并无前置审批手续,而办理一般职业介绍则需要经过劳动部门先行审批,再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2、关于注册资金问题,如一人公司,则需要10万元注册资金;...

请问杭州开职业介绍所要什么手续,需要多少钱?
答:《职业介绍许可证》正本则可在从业人员经培训取得《职业介绍资格证》后再申领。同时持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劳动人事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证书或具有相当学历且具备劳动就业管理两年以上实践的,因合法原因离职后,在法定的工作年龄范围...

请问在山东,泰安,开一个职业介绍所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这是必须的)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劳动部门审批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再到工商所办理设立登记。劳动部门的收费咱不清楚,还是咨询相关人士吧 工商部门的收费应该不会超过200 具体问题请拨打12315咨询 ...

IT评价网,数码产品家用电器电子设备等点评来自于网友使用感受交流,不对其内容作任何保证

联系反馈
Copyright© IT评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