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票开错且跨月怎么办

~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开具的时候发现有错误的,可即时作废。如果跨月了不能作废,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再开具正确蓝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票开错处理办法
1、当月发现:如果在开票的当月发现,购货方到主管国税机关做取消认证处理,然后退回你企业,你企业在开票系统内将该票作废,然后重新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交给购货方。注意未取消认证开票系统内不允许作废发票。
2、次月发现
(1)如果开票的次月发现必须开具负数发票。
(2)如果购货方尚未入帐可以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按原错票开具一份负数发票,将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附在开具的负数发票的后面作为开具负数发票的依据,然后再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交给购货方;
(3)如果购货方已经入帐,就需要购货方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交给你企业,你企业根据证明单按原错票开具一份负数发票,然后再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连同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一起交给购货方。
法律依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五条 ,《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第十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七条,《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第十八条,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第十九条,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一般情况下,我们当月发现发票开具错误,或者发票因为各种原因需要退回重开,我们可以直接在开票系统里面对发票进行作废处理。如果上月开具的发票(下称:正票),等到本月才收到说要作废重开,你进入系统会发现,压根就作废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在已经跨月的情况下,不可以作废,只能申请开红字发票,分如下几种方法处理:
1、销售方尚未将发票交给购货方,此时销售方在金税开票系统内申请开红字发票,待税局审核通过后,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2、发票已经交给购货方,但是购货方尚未认证抵扣,此时购货方出具发票拒收证明,连同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一起给销售方,销售方在金税开票系统内申请开红字发票,待税局审核通过后,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拓展资料: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专票开错了跨月了怎么办
答:法律分析:专票跨月无法直接作废,只能通过开红字发票来处理。步骤1.填开《信息表》。步骤2.按情形,选择是购买方还是销售方申请,填写相应的发票信息。步骤3.核对信息是否无误,如无误,点击“确定”。步骤4.生成了信息表,可以按情形选择是否打印,如果是购买方填开的,且已经申报抵扣了,那么应该打印...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作废怎么处理
答: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其具体的流程参考如下:1、发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填写信息后打印2、进入红字增值税专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已经隔两个月了,还能作废吗?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在已经跨月的情况下,不可以作废,只能申请开红字发票,分如下几种方法处理: 第一、销售方尚未将发票交给购货方,此时销售方在金税开票系统内申请开红字发票,待税局审核通过后,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第二、发票已经交给购货方,但是购货方尚未认证抵扣,此时购货方出具...

专票跨月怎么冲红作废
答:专票跨月冲红作废的方法如下:1、采用发票红冲方式进行作废:需要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在发票上加盖作废章。开具红字发票,将原发票的内容加以更正。将原发票和红字发票一起保存备查。2、采用发票作废和重新开具方式进行作废:需要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在发票上加盖作废章。将原发票和相关证明...

专票跨月作废怎么处理操作步骤
答:“专票跨月无法直接作废,只能通过开红字发票来处理。首先需要填开《信息表》,如销售方未将发票给购买方或购买方未抵扣且可将发票退还销售方,则由销售方填开,如购买方已抵扣或无法退还则由购买方填开;然后《信息表》上传校验审核通过;最后由销售方根据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并打印 增值税专票跨月作废...

专用发票跨月作废怎么处理
答: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其具体的流程参考如下:1、发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填写信息后打印2、进入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界面选中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3、上传成功后生成信息表编号4、进入...

增值税专票开错且跨月怎么办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开具的时候发现有错误的,可即时作废。如果跨月了不能作废,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再开具正确蓝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票开错处理办法1、当月发现:如果在开票的当月发现,购货方到主管国税机关做取消认证处理,然后退回你企业,你企业在开票系统内将该票作废,然后重新...

隔月专票怎么红冲作废怎么操作
答:专票跨月只能红冲,不能作废。具体步骤为:1、首先登录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如果是普票,需要重新填写新的发票,点击发票填开,选择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打开之后在上面点击“红字”,输入需要红冲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确认无误之后找到对应的纸质发票,点击确定打印就可以;2、如果是专票,登录之后...

增值税发票跨月作废怎么操作
答:当发票发生跨越作废时,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是不可以作废的因为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的,只能做发票红冲。此时,需要对方将错开的发票归还,然后开具一张红冲发票,把这笔收入冲销掉,之后在开一张正确的发票。隔月的在开票系统里不能作废了。但可以开具红字...

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
答:虽然在现实生活中,很少的人会时刻需要发票,但是要是能拿到发票也是不错的。而且不可忽视的是,能拿到发票也是报销的条件之一。发票主要分为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其中,增值税发票又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按照规定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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