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裁决是否有必要共存

~ 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裁决没有必要共存。
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裁决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它们的目的和适用范围也不同,因此它们没有必要共存。
撤销仲裁裁决的区别:
1、撤销仲裁裁决是指在仲裁裁决作出后,由于存在法定情形,法院依法将仲裁裁决撤销的行为。这些法定情形包括: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等。如果仲裁裁决存在这些情况,法院可以撤销该裁决,并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2、不予执行裁决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提出证据证明执行依据确有错误,经审查属实,应当裁定不予执行。不予执行裁决主要适用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由于存在法定情形,被执行人提出证据证明执行依据确有错误,经审查属实,应当裁定不予执行。不予执行裁决的法定情形包括: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确有错误;执行案件与原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任何关联;原生效法律文书内容错误或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原生效法律文书系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等。
综上所述,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裁决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它们的目的和适用范围也不同,因此它们没有必要共存。在实践中,如果发现仲裁裁决存在错误或者需要纠正,可以通过撤销仲裁裁决的方式进行处理;如果发现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存在错误需要纠正,可以通过不予执行裁决的方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第六十三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
答:撤销仲裁裁决是当事人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仲裁裁决,使其失去法律效力;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当事人对已经申请执行的仲裁裁决提出异议,请求法院不予执行该裁决。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改变或阻止仲裁裁决的法律效果,但起诉的主体、程序和法律效果略有不同。综上所述: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

仲裁不予执行和撤销的区别
答:1、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 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还是义务人;而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2、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 当事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

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裁决是否有必要共存
答:综上所述,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裁决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它们的目的和适用范围也不同,因此它们没有必要共存。在实践中,如果发现仲裁裁决存在错误或者需要纠正,可以通过撤销仲裁裁决的方式进行处理;如果发现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存在错误需要纠正,可以通过不予执行裁决的方式进行处理。【法律依据】:《...

关于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和撤销,说法正确的是( )
答:【答案】:C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B选项错。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上述法定情形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
答:撤销与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情形相同。对于涉外仲裁裁决而言,人民法院对其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均是《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的规定。2撤销仲裁裁决制度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撤销与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不同。(2)申请的主体不同。

撤销裁决与不予执行有什么区别
答:申请撤销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裁决是当事人寻求司法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两项措施。它们的主要区别是;一、不予执行裁决制度,主要是对仲裁败方权益的一种补救。例如当胜诉方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时,败诉方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具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请求法院裁定不予执行。而申请撤销裁决,主要是保护...

仲裁裁决的撤销和不予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答:撤销是表示裁决就不存在了,不予执行是裁决还在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不用执行。结果看着是一样的,表达的意思不一样。

简述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
答:(1)撤销与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不同;(2)申请的主体不同;(3)申请的实践不同;(4)管辖的法院不同;(5)法院的处理不同。

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存在的必要
答:撤销仲裁裁决是有效防止仲裁舞弊、违法行为发生,起到监督作用。不予执行裁决在破产程序中起到保护债权人公平受偿的作用。

仲裁裁决的申请撤销与仲裁不予执行的区别联系
答:也允许不同。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可以诉讼解决;仲裁裁决被裁定不予执行后,也可以诉讼解决。区别和联系是:都是人民法院依法对仲裁裁决进行审查,审查的法律依据不同,申请人申请的事由不尽相同,产生的法律后果一致,并很可能存在申请撤销被依法驳回,而申请不予执行被支持的情况,这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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