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合同未到期,重新签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合同还没到期公司想重新签新合同,这合法吗?~

单位必须和员工协商,必须征得员工的同意,员工可以依法拒绝单位重新签订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你们是公司被收购,原来的劳动合同应由新公司继续履行。如果你们不跟新公司签合同,新公司应该给你们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2、应该重新签,因为你们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已经发生变更。如果原单位没有补偿你们原来的工作年限,那你们到新公司后,工龄应该连续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3、合同就写基本工资,没写工资的结构,是合同必备条款没写清,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请求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给予纠正。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新合同工作时间发生了变更,应征得劳动者的同意。而且不是所有的工作岗位都适用综合工时制,应当由本省来确定,而且企业要到当地的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才可以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公司被收购不存在赔偿员工的情形,但是员工可以要求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因公司收购而解除合同,员工则可以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
公司的收购是股东之间的事情,和员工没有关系,公司被收购不存在赔偿员工的情形,但是员工可以要求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因公司收购而解除合同,员工则可以要求赔偿。公司要求员工重新签署劳动合同,一般是需要承诺承继员工原来的劳动期限的,这个劳动期限与未来享受的待遇有关。例如是否可以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来裁员时的经济补偿金、年假的天数等。如果公司不承诺承继原来的劳动期限,则员工可以要求结清以前的工龄补偿,即一年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按照半年计算。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只要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有在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重新计算工龄时,才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公司被收购,原有员工直接就变成新公司的员工,一般收购从法律上讲都是这样。如果要裁员,按照法律,根据工作年限,必须支付经济补偿给员工,收购协议签之前裁员,就原公司支付,签之后裁员,就新公司支付,不能不付,否则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基本这种情况仲裁都会支持员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情况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根据《公司法》规定,合并后新产生的公司法人应当对原合并前的法人权利义务予以承继。如此推定,你的劳动合同还属于有效期间,在此期间如果自己提出辞职肯定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公司表示要继续需录用我,我也同意留下来”那也只是按原样双方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也不存在什么补偿问题。从法律角度看,你们的新用人单位也根本不需要做什么买断之类的措施,它无非就是要在原来的合同上变更一下用人单位的名称而已。



公司收购有很多种方式,如果公司股东变化,但公司仍存在,公司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照原样履行就行,没有补偿。
  如果公司被收购后与另一家公司合并,劳动合同由合并后的公司执行,也没有补偿。这种情况应重新签订合同,但不重新签订,也不影响效力。
  补偿按在公司工作年限,工作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1、2、如果属于上述两种情况之一,你不想继续在公司做或者留下来,都是没有补偿的。

3、如果原公司不是合并,就是注销,那么不论是否在新公司做,都应该由原公司给你们补偿。差不多就是你同事说的意思。

1、公司继续用你,你不想做了,要求补偿,谁给你补偿?旧的公司没有权利,新公司没有义务。
2、公司继续用你,你继续做,要求补偿什么?也没有辞退你,只是换个合同而已,工龄具有延续性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情况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根据《公司法》规定,合并后新产生的公司法人应当对原合并前的法人权利义务予以承继。如此推定,你的劳动合同还属于有效期间,在此期间如果自己提出辞职肯定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公司表示要继续需录用我,我也同意留下来”那也只是按原样双方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也不存在什么补偿问题。从法律角度看,你们的新用人单位也根本不需要做什么买断之类的措施,它无非就是要在原来的合同上变更一下用人单位的名称而已。

公司被收购,合同未到期,重新签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答:公司被收购不存在赔偿员工的情形,但是员工可以要求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因公司收购而解除合同,员工则可以要求赔偿。法律分析公司的收购是股东之间的事情,和员工没有关系,公司被收购不存在赔偿员工的情形,但是员工可以要求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因公司收购而解除合同,员工...

公司被收购重新签合同吗
答:法律主观:原来合同有效,不需要重签合同。 公司收购有很多种方式,如果公司股东变化,但公司仍存在,公司未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还是照原样履行就行,没有补偿。 如果公司被收购后与另一家公司合并, 劳动合同 由合并后的公司执行,也没有补偿。这种情况应重新签订合同,但不重新签订,也不影响效力。 ...

公司被收购新公司要求重新签合同员工有赔偿吗
答:法律分析:公司被收购,重新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一般没有赔偿。但公司被收购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

公司被收购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答:法律分析:企业在改制中应坚持人力资源市场化原则,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置换职工身份。企业改制时,应按照政策法规规范操作,妥善处置职工的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

公司被另外一家收购了,要与新公司重新签合同,老公司是不是要赔偿?具体...
答:2、如果你同意终止原合同并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新公司支付终止原劳动合同的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老公司并吸收合并后已丧失...

公司被收购了,原合同还没到期,新公司就要我签订新合同,我不想签新...
答:如果没有变化,是可以签新合同的

公司被收购重新签合同员工有赔偿吗
答:公司被收购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因此,公司收购后重新签合同,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继续有效的,并不受到影响,也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收购后知识劳动合同的履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提出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

...合同尚未到期,现公司被另一公司收购,要求员工重新签订合同,合同期限...
答:按照法律你工作满10年了,现在就算收购也是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原公司的合同不到期完全可以主张补偿。由现在签三年明显有不和法之处,钻了法律的空子。你可以拒签,但是拒签的话就会和公司闹僵,然后顶多拿点补偿走人。

公司被收购重新签合同员工有赔偿吗
答:新公司应继续履行合同,员工难主张补偿,除非公司无故解除合同。如果公司被收购后与另一家公司合并,劳动合同由合并后的公司执行,也没有补偿。这种情况应重新签订合同,但不重新签订,也不影响效力。公司被收购是不影响原来的合同履行的,因为和新公司签订合同,是变更合同的,那么劳动者不同意,是需要执行...

上市公司被收购,原合同未过期,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合同,如果拒签是否可以获 ...
答:1、你们是公司被收购,原来的劳动合同应由新公司继续履行。如果你们不跟新公司签合同,新公司应该给你们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2、应该重新签,因为你们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已经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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