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电氧焊施工机电区应注意哪些

简述井下电气焊时应注意事项~

电焊作业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及预防方法
电焊又称电弧焊,这是通过焊接设备产生的电弧热效应,促使被焊金属的截面局部加热熔化达到液态,使原来分离的金属结合成牢固的、不可拆卸的接头工艺方法。根据焊接工艺的不同,电弧焊可分为自动焊、半自动焊和手工焊。自动焊和半自动焊主要用于大型机械设备制造,其设备多安装在厂房里,作业场所比较固定;而手工焊由于不受作业地点条件的限制,具有良好灵活性特点,目前用于野外露天施工作业比较多。由于工作场所差别很大,工作中伴随着电、光、热及明火的产生,因而电焊作业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危害。
一、易引起触电事故
1、焊接过程中,因焊工要经常更换焊条和调节焊接电流,操作进要直接接触电极和极板,而焊接电源通常是220V/380V,当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存在故障、劳动保护用品不合格、操作者违章作业时,就可能引起触电事故。如果在金属容器内、管道上或潮湿的场所焊接,触电的危险性更大。
2、焊机空载时,二次绕组电压一般都在60~90V,由于电压不高,易被电焊工所忽视,但其电压超过规定安全电压36V,仍有一定危险性。假定焊机空载电压为70V,人在高温、潮湿环境中作业,此时人体电阻R约1600Ω,若焊工手接触钳口,通过人体电流I为:I=V/R=70/1600=44Ma,在该电流作用下,焊工手会发生痉挛,易造成触电事故。
3、因焊接作业大多在露天,焊机、焊把线及电源线多处在高温、潮湿(建筑工地)和粉尘环境中,且灶机常常超负荷运行,易使电源线、电器线路绝缘老化,绝缘性能降低,易导致漏电事故。
二、易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由于焊接过程中会产生电弧或明火,在有易燃物品的场所作业时,极易引发火灾。特别是在易燃易爆装置区(包括坑、沟、槽等),贮存过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塔、罐和管道上施焊时危险性更大。
三、易致人灼伤
因焊接过程中会产生电弧、金属熔渣,如果焊工焊接时没有穿戴好电焊专用的防护工作服、手套和皮鞋,尤其是在高处进行焊接时,因电焊火花飞溅,若没有采取防护隔离措施,易造成焊工自身或作业面下方施工人员皮肤灼伤。
四、易引起电光性眼炎
由于焊接时产生强烈火的可见光和大量不可见的紫外线,对人的眼睛有很强的刺激伤害作用,长时间直接照射会引起眼睛疼痛、畏光、流泪、怕风等,易导致眼睛结膜和角膜发炎(俗称电光性眼炎)。
五、具有光辐射作用
焊接中产生的电弧光含有红外线、紫外线和可见光,对人体具有辐射作用。红外线具有热辐射作用,在高温环境中焊接时易导致作业人员中暑;紫外线具有光化学作用,对人的皮肤都有伤害,同时长时间照射外露的皮肤还会使皮肤脱皮,可见光长时间照射会引起眼睛视力下降。
六、易产生有害的气体和烟尘
由于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电弧温度达到4200℃以上,焊条芯、药皮和金属焊件融熔后要发生气化、蒸发和凝结现象,会产生大量的锰铬氧化物及有害烟尘;同时,电弧光的高温和强烈的辐射作用,还会使周围空气产生臭氧、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长时间在通风条件不良的情况下从事电焊作业,这些有毒的气体和烟尘被人体吸入,对人的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影响。
七、易引起高空坠落
因施工需要,电焊工要经常登高焊接作业,如果防高空坠落措施没有做好,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没有经过验收就使用;上下交叉作业采取防物体打击隔离措施;焊工个人安全防护意识不强,登高作业时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一旦遇到行走不慎、意外物体打击作用等原因,有可能造成高坠事故的发生。
八、易引起中毒、窒息
电焊工经常要进入金属容器、设备、管道、塔、储罐等封闭或半封闭场所施焊,如果储运或生产过有毒有害介质及惰性气体等,一旦工作管理不善,防护措施不到位,极易造成作业人员中毒或缺氧窒息,这种现象多发生在炼油、化工等企业。
九、防触电措施
总的原则是采取绝缘、屏蔽、隔绝、漏电保护和个人防护等安全措施,避免人体触及带电体。具体方法有:
1、提高电焊设备及线路的绝缘性能。使用的电焊设备及电源电缆必须是合格品,其电气绝缘性能与所使用的电压等级、周围环境及运行条件要相适应;焊机应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防止日晒雨淋,以免焊机电气绝缘性能降低。
2、当焊机发生故障要检修、移动工作地点、改变接头或更换保险装置时,操作前都必须要先切断电源。
3、在给焊机安装电源时不要忘记同时安装漏电保护器,以确保人一旦触电会自动断电。在潮湿或金属容器、设备、构件上焊接时,必须选用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
4、对焊机壳体和二次绕组引出线的端头应采取良好的保护接地或接零措施。当电源为三相三线制或单相制系统时应安装保护接地线,其电阻值不超过4Ω;当电源为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系统时,应安装保护零线。
5、加强作业人员用电安全知识及自我防护意识教育,要求焊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专用绝缘手套。禁止雨天露天施焊;在特别潮湿的场所焊接,人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或橡胶绝缘片上。
6、禁止利用金属结构、管道、轨道和其它金属连接作导线用。在金属容器或特别潮湿的场所焊接,行灯电源必须使用12V以下安全电压。
十、防火灾爆炸措施
1、在易燃易爆场所焊接,焊接前必须按规定事先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经有关部门审批
同意后方可作业,严格做到“三不动火”。
2、正式焊接前检查作业下方及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作业面是否有诸如油漆类防腐物质,如果有应事先做好妥善处理。对在临近运行的生产装置区、油罐区内焊接作业,必须砌筑防火墙;如有高空焊接作业,还应使用石棉板或铁板予以隔离,防止火星飞溅。
3、如在生产、储运过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设备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前必须检查与其连通的设备、管道是否关闭或用盲板封堵隔断;并按规定对其进行吹扫、清洗、置换、取样化验,经分析合格后方可施焊。
十一、防灼伤措施
1、焊工焊接时必须正确空戴好焊工专用防护工作服、绝缘手套和绝缘鞋。使用大电流焊接时,焊钳应配有防护罩。
2、对刚焊接的部位应及时用石棉板等进行覆盖,防止脚、身体直接触及造成烫伤。
3、高空焊接时更换的焊条头应集中堆放,不要乱扔,以免烫伤下方作业人员。
4、在清理焊渣时应戴防护镜;高空进行仰焊或横焊时,由于火星飞溅严重,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十二、预防电光性眼炎措施
根据焊接电流的大小,应适时选用合适的面罩护目镜滤光片,配合焊工作业的其他人员在焊接时应配戴有色防护眼睛。
十三、预防辐射措施
焊接时焊工及周围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劳保用品。禁止不戴电焊面罩、不戴有色睛镜直接观察电弧光;尽可能减少皮肤外露,夏天禁止穿短裤和短褂从事电焊作业;有条件的可对外露的皮肤涂抹紫外线防护膏。
十四、防有害气体及烟尘措施
1、合理设计焊接工艺,尽量采用单面焊双面成型工艺,减少在金属容器里焊接的作业量。
2、如在空间狭小或密闭的容器里焊接作业,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降低作业空间有害气体及烟尘的浓度。
3、尽可能采用自动焊、半自动焊代替手工焊,减少焊接人员接触有害气体及烟尘的机会。
4、采用低尘、低毒焊条,减少作业 空间中有害烟尘含量。
5、焊接时,焊工及周围其他人员应配戴防尘毒口罩,减少烟尘吸入体内。
十五、防高坠措施
焊工必须做到定期体检,凡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病史人员,禁止登高焊接。焊工登高作业时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焊接前应对登高作业点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查看立足点是否稳定、牢靠,以及脚手架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必要时应在作业下方及周围拉设安全网。涉及上下交叉作业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十六、防中毒、窒息措施
1、凡在储运或生产过有毒有害介质、惰性气体的容器、设备、管道、塔、罐等封闭或半封闭场所施焊,作业前必须切断与其连通的所有工艺设备,同时要对其进行清洗、吹扫、置换,并按规定办理进设备作业许可证,经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
2、正常情况下应做到每4小进分析一次,如条件发生变化应随时取样分析;同时,现场还应配备适量的空(氧)气呼吸器,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
3、作业过程应用专人安全监护,焊工应定时轮换作业。对密闭性较强而易缺氧的作业设备,采用强制通风的办法予以补氧(禁止直接通氧气),防止缺氧窒息。

1、氧气阀门口禁油,以防爆炸;乙炔易燃,注意与氧气瓶分开放置;人体上注意带上目镜,防止飞渣。
2、气体保护焊要注意漏水、漏电、漏气;注意通风;配带好防护用品。

井下烧焊安全技术措施
(1)气割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洒水。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2)在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3)工作前由机运队施工负责人做好气割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并统一指挥,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禁违章作业。
  (4)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向调度室请示,经调度室同意方可施工。
  (5)由负责人安排专人将气割时使用的工具运到工作地点,运送气割工具时应做到以下工作:1)严禁人、物同罐笼上、下;2)严禁氧气瓶与乙炔瓶同罐笼上、下;3)储气瓶上、下时应通知绞车司机开车时车速放慢,严禁紧急停车;4)搬运储气瓶时应轻抬轻放。
  (6)施工前,由安全部派安检员、通风队派瓦斯检测工、救护队派救护队员,携带灭火器和灭火水桶,在现场做好监督、监护和救护工作。
  (7)施工前以上部门必须到现场后方可开始作业,若以上部门人员不齐不允许施工,由调度室通知其部门,影响工程进度及时间由不到现场部门负责。
  (8)工作前由通风队瓦检员测量工作地点瓦斯,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确认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允许电气焊操作。施工中瓦检员随时测量工作地点瓦斯,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立即停止作业,并用水迅速将焊渣及熔渣冷却。
  (9)气焊工作时必须做到以下工作:每根乙炔管必须有防回火装置;氧气瓶、乙炔瓶的胶管接头、阀门的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附件、胶管、工具上禁止沾油;乙炔瓶与氧气瓶间距离不少于10m;开启氧气或乙炔阀门时严禁撞击,防止产生火花;胶管接头应用细铁丝扎紧;作业火源距氧气、乙炔瓶之间距离分别不小于10m。
  (10)气焊(割)结束后,应及时关闭氧气阀和乙炔阀,不准将氧气管及乙炔管放在掉有熔渣的不燃性材料上,并仔细检查,不许丢掉一切工、用具。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洒水并派专人留守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11)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12)注意事项: A、割嘴不许沾染油脂、泥垢,配件不得碰伤。B、割嘴必须用螺帽压紧不准松动和漏气,孔道必须畅通。C、氧气阀与乙炔阀应灵敏可靠,氧气管必须采用能承受2MPa压力的畅通红色橡胶软管,乙炔管必须采用能承受0.5MPa黑色或绿色橡胶软管必须有合格证,否则不准使用,软管若有漏气、老化、鼓包和变质时,不得使用,软管长度一般为10-20米。E、乙炔管堵塞时严禁用氧气或压缩空气吹除,发生回火时应先关氧气阀后关乙炔阀,乙炔阀着火可采用弯折软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13)技术要求:A :焊缝应圆滑、平整,不准出现夹碴、气孔、裂缝等现象。B:切割面应平直,严禁出现凹凸不平、超限等现象。C:焊接面要达到规定强度。

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气焊)作业引发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电气焊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职瓦检员、安监员现场监督检查。
第二条 每班内只允许有一个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
第三条 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动用电气焊维修时,必须升井进行,不得在井下维修。
第四条 设备安装需要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设备入井前进行,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第五条 能够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进行的电气焊作业,必须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进行。在综采工作面和回风巷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条 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机电、通风、安监、调度和监理公司等部门审查,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七条 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施工时间(计划)、地点、作业内容、现场负责人、专职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和携带火种人员。
第八条 一个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严禁一个措施多次使用。
第九条 进行电气焊作业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应在作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关联单位做好防范措施。
第十条 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
第十一条 电气焊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作业人员贯彻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
第十二条 电气焊割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到矿调度室进行登记,调度人员应对电气焊作业地点附近的设备、设施运行状态统一协调,以保证作业安全。电气焊作业结束后,作业负责人要在观察1小时以后及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员要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 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第十四条 电气焊作业地点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应至少备有两具4kg干粉灭火器和0.2m3的灭火砂,并有可靠的灭火水管,由喷洒水人员负责喷洒水。
第十五条 电气焊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必须全程监测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立即停止作业。安监员必须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携带火种人员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火种(只允许使用火柴)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 严禁在有压力液体或压力气体的容器、管道,带电设备以及正在运转的机械上进行电气焊。
第十七条 进入设备或容器内部作业时,施焊人员要穿干燥工作服和绝缘鞋,并设专人监护。禁止将泄露乙炔气的焊炬、割炬携带到设备内和容器内,以防混合气体遇明火爆炸。
第十八条 电气焊设备及工具必须完好、绝缘良好。焊机外壳必须接地,必须双线作业。
第十九条 电气焊作业时,应在工作地点及其附近设置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焊渣等高温物品,并及时扑灭明火。
第二十条 电气焊工作完毕或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工作完毕后,作业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喷洒水人员再次用水喷洒,并由焊后留守人员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第二十一条 电气焊作业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必须全部回收并及时运至地面存放,不得在井下存放。
第二十二条 井口房,地面煤仓内,煤仓上、下口,皮带走廊,洗煤厂筛分破碎车间等可能有粉尘或瓦斯积聚的地方进行电气焊作业,视同于井下作业。
第二十三条 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要按照附件的统一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写,作业完成后措施必须交由施焊地点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统一存档。

烧焊施工注意的都是一样的,氧气 乙炔相距不低于5米,20米范围设置警戒,施工完毕后洒水。。提前准备沙箱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楼上已经说的很全面了,就是这么多。

乡镇企业煤矿安全生产上缴罚款怎么处理
答:3、井下严禁带易燃品下井(打火机、火柴、香烟),更不能在井下吸烟,(检查时以发现香烟头、火柴头为据),地面井口20米内应无火源,也不得电、氧焊作业,违者罚款5000元。4、B煤组矿井下应有防灭火措施及设备,没有的每次罚款200元。七、放爆和火药管理 1、各矿应建立专用火药仓库和专职保管员...

煤矿井下电氧焊施工机电区应注意哪些
答:(1)气割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洒水。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2)在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3)工作前由机运队施工负责人做好气割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并统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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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气割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洒水。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2)在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3)工作前由机运队施工负责人做好气割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并统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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