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增值税

总公司跟分公司的增值税怎么申报?~

如果在税务机关登记了总分公司的隶属关系,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汇总申报,也就是不管是总公司的业务还是分公司的业务,指定由总公司汇总后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分公司就不用申报了。
反之,则总公司与分公司要单独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业务往来要按照独立企业间的经济往来核算,否则税务机关有权调整。

既然分公司与总公司不在同一区(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准),那么分公司自然应当在其注册地办理税务登记,并按规定领取、开具销售(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发票,则分公司应当根据所开具销售发票的的金额计算销项税额;同时,分公司应根据购进货物或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计算进项税额。每期根据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的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分公司应当独立核算,只是未独立核算,但这并不影响分公司的纳税义务。
如果确系分公司的业务而由总公司开票,那么属于非法转移纳税义务,属于违法行为。
桥归桥,路归路。二者不能等同。

1,如果分公司有增值税业务,可以向税务局领购增值税发票。总公司可以向分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 不过注意一点:对企业附设的不在同一县(市、区)国税局管辖范围内不单独核算收入的工厂、车间、仓库等分支机构,相互移送货物不做视同销售处理。

2,公司本级(或分公司)当月应缴增值税=公司统一核算的当月应缴增值税总 额×[公司本级(或分公司)当月应税销售收入÷公司统一核算当月应税销售收入总额]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 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 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以下是我的理解:分公司要向总公司开能抵扣的增值税发票,要满足以下条件:独立核算,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4,总公司可以向分公司平销商品,只要两者内部协商好即可,税法上并无相关的硬性规定。

扩展资料: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

1 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2 收入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3 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增值税。中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值税



1,如果分公司有增值税业务,可以向税务局领购增值税发票。总公司可以向分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 不过注意一点:对企业附设的不在同一县(市、区)国税局管辖范围内不单独核算收入的工厂、车间、仓库等分支机构,相互移送货物不做视同销售处理。 2,公司本级(或分公司)当月应缴增值税=公司统一核算的当月应缴增值税总 额×[公司本级(或分公司)当月应税销售收入÷公司统一核算当月应税销售收入总额]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 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 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以下是我的理解:分公司要向总公司开能抵扣的增值税发票,要满足以下条件:独立核算,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4,总公司可以向分公司平销商品,只要两者内部协商好即可,税法上并无相关的硬性规定。

一般来说是,就地预缴,集中清算。下面是具体说明:
  首先,必须明确,该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企业是否确实具有法人资格,这点可以从该公司的营业执照上获取信息。从理论上说,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也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情况一、如果确实是分公司,一般说来,应当通过总公司汇总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它涉及纳税所属地问题,以及事关各地主管税务机关的任务目标,情况有点复杂,尤其是分公司的规模比较大的时候。
  在这样的情况下,理论上的东西都是空的,只有与当地税务机关搞好关系,协调好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税收分割问题。关系好了,如果不是当年任务完不成,税务机关不会太为难企业。他们一般会要求分公司在当地预缴一部分所得税,然后在总公司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所以,平时报送税务局的报表应做低利润,减少预缴税额,等汇算清缴时,再按实际来申报,尽量规避“多退”的问题(税务局收进去的钱一般不会退回,如果非得退,他们会派人来查帐,那你就等着老板训吧)。
  情况二、如果是子公司(现在很多人分公司和子公司概念混淆),具有法人资格,一般说来,是就地申报并缴纳所得税。如果需要母公司汇总缴纳,必须填写申请资料,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见国税发〔1995〕198号、国税发[2000]185号文件)。子公司预缴比例一般为年度应纳所得税额60%(见国税发[2001]013号文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的原则(见国税发[2001]013号)。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总公司跟分公司的增值税怎么申报?
答:如果在税务机关登记了总分公司的隶属关系,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汇总申报,也就是不管是总公司的业务还是分公司的业务,指定由总公司汇总后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分公司就不用申报了。反之,则总公司与分公司要单独向税务机关申报...

请问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增值税税率和总公司的一样吗
答: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销售同样的项目,税率是完全一致的,没有任何差别。

总公司可以抵扣分公司的增值税发票吗
答:各自核算绝对不能抵扣他人进项税额,网上申报也没有这功能程序。增值税发票名称也是总公司,当然总公司可以抵扣。但货物在分公司,总公司会计肯定带来麻烦要操作。

分公司和总公司交增值税附加用什么会计科目
答:按照规定,增值税附加税费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因此,应当设置和使用以下会计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应...

分公司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在总公司抵扣
答:按照核定的系数调整至地方国库.分公司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在总公司抵扣?其实笔者开头讲的内容是关于所得税的申报的问题,总公司如果不是小微企业那么分公司也不能适用于小微税率,但是对于增值税的抵扣,总公司与分公司却...

请问非独立核算分公司需要申报增值税吗?可以和总公司合并申报增值税和企...
答: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经总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分公司实行增值税预征,然后由总公司统一抵扣;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缴纳。

总公司与分公司在同一区域,请问怎样纳税
答:由总公司统一核算即可,纳税人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所列项目,逐项如实填写,于十日内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报批。纳税人报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和提供的有关...

分公司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因此,一般情况下,总公司与分公司应分别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但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他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由总公司汇缴。同时根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

分公司为总公司提供服务如何纳税
答:因此,一般情况下,总公司与分公司应分别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但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他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由总公司汇缴。同时根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

总分公司应如何统一交纳增值税?
答:应该是总公司统一交的统一交纳增值税.这个没看到有文件支持呀.决分公司统一缴纳所得税的到是有文件规定的.如果总公司和分公司由同一个主管税务机关管辖,可以统一缴纳增值税,如果由不同的税务机关管辖,必须分别向所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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