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旧刑法实施以前犯了刑事罪并且更换了国籍出国了,那么回国后理论上要不要追究?

在国外违法被判刑,回国后还要被追究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一条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扩展资料: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第八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对于中国人在国外犯罪回国后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还要看他所犯的罪行及其严重性。如果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其所犯罪行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当然这里只是规定可以不予追究,非必然结果,若造成的影响恶劣,不排除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法律分析在外国犯罪,首先肯定是要受到外国法律的制裁。但对于其在外国的犯罪行为,在我国并不一定构成犯罪。若不构成犯罪,那么回国之后肯定就不会受到追究,但要是在我国也认定构成犯罪的话。则此时要看其所犯罪刑最高刑期有没有超过3年,若没有超过3年的,可不予追究。而要是超过了3年,意味着罪行比较严重,这个时候就要追究其责任,不过可以免于处罚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第十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第十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中国的刑法,在管辖权上,只有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才会不以中国法律追究。其他外国籍的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要受中国法律的追究。

刑法的地域效力上有四大原则,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和普遍管辖。你据说的这种更换国籍的事情,与属人管辖无关。还是属地管辖。中国政府依属地管辖可以对你进行起诉。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共有两部刑法,1979年刑法与1997年刑法。97年刑法相对于79年刑法的进步之处在于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并且废除了“流氓罪”,将其分解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入罪门槛提高了,量刑标准降,低了把“反革命罪”改为了“危害国家安全罪”,这样有一大批原来认为是犯罪的行为,现在是无罪化了。要判处重刑的,现在判刑轻了或不判刑了。

改革开放初期的几次“严打”,牵连最广的是“流氓罪”,朱德的孙子也是这个罪名被枪毙的。这个罪名现在如果楼主所说的那位,是触犯了这个罪名的话,现在应该不会再起诉了,即使起诉,也不会判那么重的刑了。因为中国的刑法在溯及力上遵从“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也就是美国刑法的“重罪不溯及既往”原则。

第三,“从旧兼从轻”的溯及力原则,只针对那些没有起诉,或者起诉了尚未判刑的情况。想问一下,楼主据说的那位有没有被判刑?如果已经判刑又越狱,或者被缺席判决了的话。就要按原来的继续执行了。

第四,是否追究责任,关键在于检察机关是否还提起公诉。修改国籍之后,户籍资料会归档,而不会丢失。当事人、受害者也有可能会在你出现的时候重新进行控告。公安机关在你入境的时候,也有可能查到你的档案。

但是你如果能带来一些投资之类的,而被当地政府所依赖的话,他们会替你把公诉机关给挡住,不予起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第五,你现在如果回国被起诉了。可以联系你的国籍国驻华使馆或领事馆,他们会出面维护你的权益。在追究你的刑事责任的时候,中国的法律可以挑的毛病太多,所以一旦牵涉到外交的,公诉机关自己先怯了,你就安全了。

第六,你加入外国籍的时候,是不是以政治避难为借口?在这种情况下,你的国籍国会想办法阻碍你回中国的。这点要注意。

如果公安已立案并且是因为逃避追究而出国并更换国籍,仍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当初未被列入怀疑对象,则需要看是否已过追诉时效。

首先,我国刑法是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如果现行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犯罪行为过了追究时限,就不予追究了。同时,我国刑法采取的是属地原则,是按犯罪地追究刑责,而不是考虑嫌疑人的国籍身份!

在旧刑法实施以前犯了刑事罪并且更换了国籍出国了,那么回国后理论上要...
答:第一,中国的刑法,在管辖权上,只有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才会不以中国法律追究。其他外国籍的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要受中国法律的追究。刑法的地域效力上有四大原则,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和普遍管辖。你据说的这种更换国籍的事情,与属人管辖无关。还是属地管辖。中国政府依属地管辖可以对你进行...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采取的并罚...
答:刑法第71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这种数罪并罚的特点是:(1)犯罪人在原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又犯新罪;(2)不管新罪与原判决...

对于刑法实施以前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答:根据《刑法》第1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

在新法律修改之前犯罪的会按新法规判刑吗?
答:在新法律修改之前犯罪要看新旧法律的量刑情况,从轻且从旧。法律分析在新刑法之前犯罪的适用规则是不溯及既往,从罪刑法定原则中必然引申出刑法不溯及既往的派生原则。因此,我国刑法原则上否认刑法具有溯及力。但从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出发,对于那些旧法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重,而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

刑法的溯及力名词解释
答: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以后,怎样适用发生在刑法生效以前的行为。发生在刑法生效以前的行为,适用刑法应遵循以下规定:刑罚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我国刑法采用的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具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

...现在实行的刑法是79年刑法。79年之前有关刑事犯罪,适用哪些法律?_百...
答:79年之前的犯罪,到现在已经过了追诉时效了,如果案情特别严重的,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才可以追诉。刑法的原则是从旧兼从轻,就是说,如果是79年之前的犯罪行为,即使仍要追诉的,适用当时的刑法或刑事政策,如果再行法律比之前的法律处刑较轻的,则适用现行的法律。放心,哪个时期都有法律,即使在...

法律咨询:一个新的法律或者司法解释颁布后,在没颁布之前犯的该罪会不...
答:二、对于开始于1997年9月30日以前,连续到1997年10月1日以后的连续犯罪,或者在1997年10月1日前后分别实施同种类数罪,其中罪名、构成要件、情节以及法定刑均没有变化的,应当适用修订刑法,一并进行追诉;罪名、构成要件、情节以及法定刑已经变化的,也应当适用修订刑法,一并进行追诉,但是修订刑法比原...

1997年才有刑法典,那97年之前犯罪都不用惩罚吗
答:要惩罚的。新中国第一部刑法是1979年颁布的,1997年属于第一次修正。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各阶级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且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并给予犯罪嫌疑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关于对跨越修订刑法施行日期的继续犯罪、连续犯罪以及其他同种数罪...
答:连续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跨越修订刑法施行日期的继续犯罪、连续犯罪以及其他同种数罪应如何具体适用刑法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开始于1997年9月30日以前,连续到1997年10月以后的连续犯罪,或者在1997年10月1日前后分别实施同种类数罪,其中罪名构成要件、情节以及法定刑均没有...

法律上所说的从旧兼从轻是如何定义的
答:是刑法罪刑法定原则中从旧原则的发展。法律分析是指新的法律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并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新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的法律。从旧兼从轻原则的法律适用简单理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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