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2012年2月合同到到期,合同已经超过3个月了,公司在2012年5月和我补签了3年劳动合同。

请问我是2011年2月到的公司,试用期2个月,公司2012年4月给我从2011年2月补签的3年劳动合同和补缴社保,~

1、已经签了就难说,要看具体怎么签的。没有签之前是一定可以的,可以要求入职一个月后的工资发二倍,即可以要求再发12个月的工资。但这样一来,也不可能再在公司呆下去了吧。
2、现在难于得到支持,因为双方已经同意补签了。

可以要求补偿。劳动者可以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
第四十八条: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百度一下,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您好,我是12333工作人员,现为您解答。
1.当时没签的时候确实是出现了违法行为。订立劳动合同,包括续订的情形也是一样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不能。因为单位已经补签了劳动合同并且时间写明是2012年2月份,您签字也认可了。除非您有证据能证明是在5月份签订的。即便是通过仲裁来维权,也是需要提供举证材料的。

1、2012年5月和补签了3年劳动合同合同已经生效
2、因为是你按照法律要求提出辞职而不是单位要辞退你,所以单位应该不用补偿,只是按你上班的时间发工资,除非合同里面约定了。
3、你还有注意,要按法辞职——即提前30日书面辞职,否则单位可以按无故旷工处理,不帮你办社保转移什么的就麻烦了。

如果公司已经补签合同的话,你现在辞职是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合同上写的日期是从2012年2月开始的3年劳动合同,您需要提前30日书面辞职,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

应该能

请问我是2012年2月合同到到期,合同已经超过3个月了,公司在2012年5月和...
答: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

请教一下,我明年二月份合同到期,我不想和公司再签合同,要提前告诉公 ...
答:公司如果要与你续签合同,你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同意,你可以得到赔偿。公司如果不与你续签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合同到期’可以不提前通知单位,到时办理交接手续。

本人于2012年2月入职,与企业签订了3年合同,现企业经营期限到期,双方...
答:1、你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当支付给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你工作了2年多一点,所以补助你2个半月的工资,按你之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是基本工资 2、你怀孕了,如果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没有什么额外的补助的。只有还保持劳动关系,才可能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我2012年2月6日入职,至2014年7日24日被公司辞退,除了N加壹赔尝外,有...
答: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律师,您好,请问我是2012年7月份入职,合同到今年12月31日到期,现在公司...
答:一、你可以要求支付四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失业金损失等;《劳动合同法》87条、《社会保险法》等。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

2012年2月份入职,2014年1月离职,请问我的年假总共有几天?
答:【2】2012年2月工作,2014年1月离职。到2013年2月工作满一年。可以休年假5天。【3】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

我2012年2月2日到2017乍2月3日在太平洋保险买了定期5年的5万元保单利息...
答:好多人买保险好几年了,还没看合同一眼,等出险了,保险公司不理赔了,才知道这保险是忽悠人的!保险公司就看重了这一点,一忽悠一个准!在业务员的字典没有"欺诈"只有"误导"。目前在全国有两百多万的保险从业人员和一千万多曾是保险公司业务员都在藐视国家法律,忽悠和欺骗客户,不是国难吗?(我...

...我的合同是2012年1月2日到期,今天是12月9日,公司没有提前三...
答:劳动合同到期,法律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你!但是,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与你续签,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本人工资!

2012年2月14号交的保险到2021年2月14日是10年吗?
答:是的,2021年2月14日刚好是第10年交费日。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如何计算: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生效没有特别约定,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生效约定了附属条款,...

请问假如我是2012年2月1日交的离职申请?是不是正规的话是不是非要等到...
答:1、针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一般企业会在员工手册、劳动合同内都会有约定,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所以当你提交离职申请后也就是等一个月后就可以离职。如果企业比较人性化的话,也可以协商,只要将交际事宜办理完毕后,企业同意,员工也可早点离职。2、针对签订劳务协议的员工。一般会在劳务协议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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