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不予处分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几种~

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以下四种情形应不予行政处罚: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虽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
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以上是对哪些情况不予行政处罚的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规定:“第十四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四)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由此可知,不予行政处罚情形有违法轻微的,未满十四周岁的,无法辨认行为的精神病人,以及其他法律所规定的情形等等。通过我国行政法律的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法律是具有人性化的一面的,法律这样规定,对于维护我国的法律秩序,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答:法律分析:1.因不可抗力导致税务行政相对人有税收违法行为的;2.因国税机关原因导致税务行政相对人有税收违法行为的;3.税收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税务行政处罚不予处罚;4.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税收违法行为的;5.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答:1.初次违法。初次违法,是指当事人第一次实施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存在多次违法的情况,即便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且没有危害后果,行政机关一般也不能不予行政处罚。2.危害后果轻微。危害后果轻微是指当事人实施了违法行为且已经造成了危害后果,只不过这种危害后果相对较轻。3.及时改正。是指当事人...

行政处罚不予处分的情形有哪些
答: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以上是对哪些情况不予行政处罚的回答。

行政处罚撤销的五种情形
答:综上所述,在实践中,出现其行为人在被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被处罚者违反行政规定的行为而作出的惩戒后。按照规定其行政机关是要下达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如果有存在下达决定书是在证据不足情形下,是会被撤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

行政案件不予处罚的情形
答:法律分析: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
答: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 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以下四种情形应不予行政处罚: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答:不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答:1.初次违法。初次违法,是指当事人第一次实施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存在多次违法的情况,即便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且没有危害后果,行政机关一般也不能不予行政处罚。2.危害后果轻微。危害后果轻微是指当事人实施了违法行为且已经造成了危害后果,只不过这种危害后果相对较轻。3.及时改正。是指当事人...

从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都有哪些?
答: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①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和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对实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接受行政处罚。②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答:3、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4、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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