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的失真成因

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有哪些?~

1、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法制观念淡化,有法不依
新《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行为作了较为详尽的规范,对违规行为作了相应的量化处罚的规定。但在以往的较长时间内,经济领域的法制是不够健全和不够完善的,由此造成了会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体现在工作中就是对每项经济业务的处理不够严谨;另外,在我国目前状况下,许多职能管理部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甚至存在着权钱交易,从而使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比较普遍。
2、会计人员自身素质差
有的会计人员不熟悉国家政策、法规,甚至对于专业知识也达不到要求。业务素质低,缺乏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在日常的会计工作中,或是不自觉地违返了国家政策、法规;或是对经济业务不能够进行正常的帐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或是在会计处理的过程中马马虎虎,缺乏应有的责任心;或是唯上司意志是从,丧失原则。无论是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都与会计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要求在较大差距。
3、企业管理部门、企业领导人的非法干预造成主观意识上的会计信息失真
企业管理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授意并指使会计人员编造虚假的会计信息,以达到控制、占有或骗取国家及企业、出资人资产的目的,出现贪污腐改、群体犯罪等行为,从而导致大量造假案件的产生。虽然会计对于做假帐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大多数假帐的主要责任并不在会计,而在于有权支配会计的人,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无论怎么说,会计是受命、受制、从属于单位领导的,领导要求怎么做,会计不敢不那样做。如果胆敢抗命,会计就只有下岗的份。虽然会计也可以以《会计法》为武器在一段时间内使领导的违法指令受到抵制,但这种情形断难长久。领导岂是吃素的,会长期容忍一个敢于和他作对的会计吗?
4、对政府干部的政绩考核不严
政绩考核多是以上交国家财政收入为主,很多干部出于个人利益动机,就给企业下达利税指标,若企业完成有困难,就暗示甚至鼓励企业在会计报表上作假,其结果是国家和企业利益受损,而个人得益。这就是所谓的“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问题。
5、执法监督力度不够
大部分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会计人员的配备,不但资格条件达不到要求,而且岗位分工不明确,岗位牵制弱化,重要经济业务的批准与报告制度得不到履行,根据经营者意志改写会计记录的现象大量存在,从而使内部失控。内部审计受单位领导控制,很难发挥其作用。作为社会监督主体的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够独立承担起“客观、独立、公正”的执业责任。少数事务所受自身利益驱使,执业态度不端正,风险意识淡薄,审计过程中搞人情风,搞私人交易,走过场,甚至违反职业道德为客户作弊,出具假报告,为会计信息失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会计信息制造者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前提。企业经营者往往会从自身利益出发,隐瞒或虚报经营成果;使会计主体不能真正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走向科学化管理。

  (二)会计体制不健全

  会计管理体制存在弊端是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
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一员,受本单位领导的控制和制约,须按企业领导的意志进行会计核算,做假帐,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使会计信息不能真正反映企业实际经济状况。

  (三)监督体系不健全

  监督机制不完善,也会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建立健全,在许多方面与市场经济还不相适应。从会计监督来看,改革赋予了企业自主权和会计核算的灵活性,但错误的思想认识造成会计核算失真等问题日益严重。审计监督由于面广任务重,加之人员知识老化等问题,因而与承担的任务和需要达到的目标不相适应,未能很好地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四) 惩治措施不到位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因素。我国为规范会计核算,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基本上已与国际接轨。但有些企业的经营者和会计人员对法律孰视无睹,法律观念极为淡薄,部分执法机构有章不循,执法时随意性大,从而助长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对会计造假往往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从而减弱了法律的效力。

  (五)会计人员素质及职业判断

  会计人员本身素质、职业判断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有很大的关系。一方面,业务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不强,导致会计人员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和严格的业务训练。另一方面,会计人员的管理日常化程度低。日常考核和继续学习、知识更新成为薄弱环节,使会计人员的实际业务水平大打折扣。主管部门往往顺从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出现了会计人员“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会计人员出于自我保护,屈服于单位领导,会计核算缺乏独立性,内部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

  (六)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单位无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设置不健全,会计人员配备不合理,岗位责任制不明晰,会计交接手续不规范,缺乏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

  (一)危害市场经济秩序

  失真的会计信息是传递错误信息,误导经济行为的导火索。从微观角度看,会计信息的影响渗透于各项管理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包含投资、融资、利益分配的决策、计划或控制等;失真的会计信息,直接影响国家税收、导致各项经济指标失真,最终导致国家经济政策与实际的偏离,引起错误的社会经济政策出台,并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矛盾。

  (二)损害各方利益

  会计信息失真,其实质关系到经济利益的分配。此外,对产品销售收入与成本的确认,有的单位受隐瞒收入、降低利润,减少税金的利益驱动,可能减少收入确认数额,增加成本费用数额;推迟确认时间,反之,若经营者想夸大经营业绩,也会相应歪曲这一信息。

  (三)诱发经济犯罪

  假造会计票据、乱摊成本、设“两本账”、偷逃国家税收、转移国家资金搞“小金库”等,这些行为会导致生产经营活动无法科学化、制度化,削弱了国家财经法纪的权威性。造成秩序混乱,从而诱发经济犯罪。

  (四)危害会计人员

  会计信息失真,实际上使操作人员在执行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上大打折扣,或者说是在实际操作中降低了执行财经法纪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国家财经法纪的践踏。会计人员应当强化职业道德修养,不做假账,诚信做好会计工作,否则,轻者调离会计工作岗位,重者受到法律制裁。

  三、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建议与对策

  (一)强化会计法规与准则的学习与运用,减少会计虚假信息的施展空间

  一是学习、完善、熟练运用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压缩财务会计报告的粉饰空间,适当增加财务报表附注,合理披露非财务信息,进一步完善与严格规范关联交易的披露事项。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正确确认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加强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利润和现金流量信息的呈报。

  (二)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只有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完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体系,才能使企业严格执行会计法规,自觉遵守经济规律,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

  (三)从立法执法的角度,加大处罚力度和造假成本

  严格执法,提高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新修改的《会计法》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加大了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打击力度。但能否严格执法成为重中之重,若执法不严,法只能成为摆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无法完全杜绝,但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严厉处罚制度。对恶意造假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必须从立法执法对造假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不仅要其付出倾家荡产、声名狼藉的代价,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还要坐牢,使恶意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得到的收益。提高会计造假的成本,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会计造假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势头。加强执法力度,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四)增强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意识

  强化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加强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才能有效避免会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才能督促会计人员依法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在对会计工作的建设上,不能只把目标局限在财会部门和财会人员上,应把这项工作提升到整个经济管理上来,标本兼治,从根上消除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

  (五)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会计监督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关键所在。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日常监督,临时监督,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跟踪监督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并加以落实;完善会计信息监管体系,加大会计监管力度,遏制会计信息失真的蔓延;正确处理单位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单位负责人要积极支持会计人员行使监督职责,以身作则,树立会计人员在经济管理中的良好形象。

  (六)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

  强有力的外部监督体系。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验证、检查、监督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各级财政、税务、审计机关要依法对企业加强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在对所属单位的会计人员业务上进行指导,核算上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予以纠正,对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有关人员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会计队伍综合素质

  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道德伦理修养和法制观念;同时,应重视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会计证的管理;切实做好会计人员的经常性管理和后续教育。防范会计舞弊,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凡是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会计人员编造、篡改会计数据,弄虚作假,损害社会利益的,必须依法严惩,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随时发现,随时处理,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会计人员“顶得住又站得住”,保证会计人员的根本利益;加强监督力度,各级财政、税务、审计机关要依法对企业加强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各级主管部门也应负起责任,在对所属单位的会计人员业务上进行指导,核算上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予以纠正,对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有关人员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发挥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一个迫切而艰巨的任务,它需要政府及社会各监管部门、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要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准确掌握会计准则,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强化财会人员执业道德教育,充分认识会计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使之在履行职责时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不谋私利,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杜绝伪造、编造会计信息的现象的发生。发挥好会计的核算、监督职能,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整个会计处理过程,
为会计信息报告打下良好的基础,使会计信息失真在源头就实施有效预防和控制,并把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建立一个完善而健康运行高质量的会计信息系统,为我国经济的有效运行提供可靠保障。

首先,企业缺乏会计监督的自觉性。企业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的财务行为与会计法规制度发生抵触时,往往片面强调搞活经营, 而放松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削弱了会计监督。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各种经济监督之间监督标准不统一,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无法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虽然有关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税收财务物价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都要对会计报表审计验证,但其经常性、规范性以及广度、深度、力度都不能给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提供有力支持,也无法形成对企业会计监督的有效再监督机制。
其次,企业内部审计监督软弱。内部审计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代表着国家利益,通过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控制,保证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同时内部审计又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代表着单位利益。许多企业领导认为内部审计实际上是一种代表国家实施的微观经济监督,其主要职能与国家审计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差别,只是审计范围大小的不同。迫于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暂行规定》文件精神,不得不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这样内部审计机构在运行中不能被企业真正接纳,反而受企业排斥。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不能过多地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担心自己的工作被领导误解,采取明哲保身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处处小心翼翼,对企业违法违纪的财务活动视而不见。 1、我国现行《会计法》法律责任的安排,除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外,并没有涉及民事责任。而民事赔偿责任对造假者而言,将承担巨大的成本风险,其作用决不是行政处罚所能替代的。况且,《会计法》规定行政处罚金额个人最高是5万元,单位最高是10万元,这对于预期收入几百万,几千万的造假者来说是微不足道的。发达国家对企业会计造假的处罚十分严厉。我国由于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而引发的民事赔偿案已有多起,从1998年12月中小股东起诉"PT红光"到2001年9月北京,上海,无锡三地200多名股民起诉"亿安科技","银广夏 ",均被法院以"暂不受理"驳回,原因是我国没有这方面的法律和制度而难以进入法律程序。
2、单位负责人的具体法律责任的安排与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责任主体的定位明显存在不协调的问题。如《会计法》只有第四十五条"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编造会计资料,或者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负直接的法律责任,而其他条款的责任人并不特指单位负责人,也可以指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显然单位负责人的具体法律责任在具体条文上并没有全面落实。
3、新《会计法》在政府会计监管上也缺乏责任风险机制,对实施监管的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既不够具体也缺乏操作性。虽然第四十五条对"财政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行为,明确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对监督不作为或监督效力低下应承担什么责任并没有涉及,这种对有责任风险的会计行为实行无风险的监管,监管就很难真正到位。 1、经济交易失真。指企业为了粉饰财务报表,利用资产重组、关联方交易、资产评估、利息资本化、交易时间差等多种手段,虚构经济业务、从事不等价将换,从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
2、会计核算失真。指会计核算过程不能真实记录和反映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具体可分为原始凭证失真、会计账簿失真和会计报表失真。
3、会计信息披露失真。指隐瞒应披露的会计信息或不及时披露应及时披露的会计信息。 1、操纵利润。公司通过多计收入、少计成本、提前确认收入或滞后确认成本的方法来虚增利润或通过相反的操作手法来虚减利润,或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
2、调节资产。包括通过虚假的资产评估和虚拟资产的方法虚增企业资产和通过加速折旧、隐瞒债权的方法虚减企业资产。
3、其他方法。如为了逃税虚减应纳税所得和增值税销项税额,虚增进项税额等等。



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成因
答: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成因 1、自身内部缺乏监督机制 除了法律法规的制定不完善之外,相关的监督和管理机制也没有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在于部门管理者对于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对于规范化的工作流程不予重视,这样容易导致制度内容大多没有进行贯彻执行,导致...

会计核算失真的原因有哪些
答:1、单位和个人的私利是导致会计核算失真的主要原因。单位领导,为了谋求本单位或个人私利,以权谋私,个别领导者滋长了弄虚做假,欺上瞒下,沽名钓替的不良风气,让会计人员按照自己的意愿编造、篡改会计资料和会计数据,从而造成了会计核算资料的严重失真。2、会计法规体系不健全。立法不够,执法不严,监...

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答: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包括:1、法治不健全,法制观念淡化,有法不依。相关法律不够完善,造成了会计人员法治观念淡薄,对经济业务的处理也不够严谨,而管理部门的执法也不够严格。2、会计人员自身素质差。会计人员不熟悉政策法规,缺乏专业知识和道德,可能无意中违反了法规,或是受上司指使,丧失原则。3、...

为什么会计信息会失真
答:一、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因素1.会计法规、准则、制度本身的缺陷所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个别企业利用合法而不合理的手段粉饰财务报表、提高企业利润。造成企业经济交易虚假,导致会计信息失真。2.会计人员素质低下而影响会计信息质量。近年来,由于经济发展较快,会计人员相对紧缺,因而很多不具有专业素质的人员...

会计核算失真的原因有哪些
答:1.单位和个人的私利是导致会计核算失真的主要原因。一些单位领导,为了谋求本单位或个人私刺,以权谋私;个别领导者滋长了弄虚做假,欺上瞒下,沽名钓替的不良风气,让会计人员按照自己的意愿编造、篡改会计资料和会计数据,从而造成了会计核算资料的严重失真。2.会计法规体系不健全。立法不够,执法不严,...

会计信息的失真成因
答:况且,《会计法》规定行政处罚金额个人最高是5万元,单位最高是10万元,这对于预期收入几百万,几千万的造假者来说是微不足道的。发达国家对企业会计造假的处罚十分严厉。我国由于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而引发的民事赔偿案已有多起,从1998年12月中小股东起诉"...

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危害及对策的目录
答: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会计信息制造者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前提。企业经营者往往会从自身利益出发,隐瞒或虚报经营成果;使会计主体不能真正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走向科学化管理。 (二)会计体制不健全 会计管理体制存在弊端是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 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一员,受本单位领导的控制...

会计核算失真的原因有哪些
答:会计核算失真的原因:1、企业单位的管理层和个人的自律意识较低。2、会计法规体系不健全。3、会计监督的实施以及推广力度不够。4、相关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5、会计的处理手段未完善。会计核算失真指会计核算无法真实地反映会计主体经济活动信息的情况,即会计主体的会计数据和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会计...

求毕业论文: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及对策
答:本文拟就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如何预防会计信息失真谈一些看法。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 对会计信息失真可以从三个方面去理解:一是经济业务失真使得会计信息失真。有些企业单位,为了达到某种目的,采取虚列收入、乱挤乱列成本费用、支出和财产损失不及时记账等手段,虚报利润或亏损。二是会计核算资料失真使得会计信息失真...

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研究
答:这既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又是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形式。还有,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利用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缺陷大做文章,既“合法”,又能达到目的的情况时有发生。 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一)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加快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的步伐,从技术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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