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5.3杀人案的网传事件

烟台大学5.3杀人案的案件介绍~

2011年5月3日下午13时许,烟台大学第三教学楼发生一起命案,一上自习女学生在三楼厕所内被杀。嫌疑人高某现已被捕,警方证实,高某,1989年出生,文登人,租房居住在莱山区,无业人员。5月2日因手头拮据,起意抢劫,5月3日早晨准备作案工具匕首一把,下午1点到烟大物色抢劫地点及对象,3点左右藏身在三教三楼女厕内,遇到被害人后,采取捂嘴、撞墙、掐脖子等方式实施抢劫,导致被害人窒息,抢得手机一部后从烟大西门逃走。5月4日高某被捕。

5月3日下午,不到3点半,烟台大学的一座教学楼的三楼,正在教室内安静上自习的学生们,隐约听到外面有人吵架的声音,同学还以为是情侣闹别扭,拌拌嘴,没人出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不一会,对面安静下来,上自习的女生中,有人结伴上厕所,推开门后看到的景象,让她们大吃一惊。地上、墙上都有血迹,一位女生倒在便池的隔间里,满头是血。据了解,5月3日下午,烟大09级汉语言专业的一名大二女生与男友一起去教室自习,期间,女生去上厕所,遭到了躲在女厕所内的歹徒的袭击,以致身亡,而歹徒仅仅就抢走了她身上的一部手机。刑警对案发现场发现,便池内有一把从刀柄处断开的刀尖,地上、墙上、便池内都留有血迹。被害女生的手机在案发后不翼而飞。经法医鉴定,死者头部有撞击后留下的钝器伤,颈部和腹部都有轻微的刀伤,颈部一道深红的掐印是致命伤;她是窒息致死。

5月9日在优酷网上有几段,据说是校方为了阻止受害家属闹事,而殴打受害者家属的视频。
事实真相(官方解释): 2011年5月3日下午,我校人文学院大二女生刘影在第三教学楼女厕所中被害。全校师生员工都感到无比震惊和悲痛。师生们积极配合警方展开调查,并及时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线索,在警方的努力下,26小时抓获犯罪嫌疑人。现在学校正积极与家长协商处理善后事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案发后,学校和学院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调指挥有关学院和部门全力配合警方展开调查,并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区公安分局迅即成立专案组,抽调大批警力,即刻封锁案发现场,投入取证和侦破工作。人文学院领导、辅导员、刘影同学所在班级导师及部分学生也赶到医院,看望刘影,询问抢救情况。当得知刘影抢救无效死亡的消息,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失声痛哭。
与此同时,学校召开紧急会议,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当晚,全校大排查工作全面展开。学校严格按照警方要求,迅即组织并发动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逐个统计3日中午12点至下午5点在第三教学楼上课及自习的全体学生的有关情况,进行排查。
学校还安排人文学院领导连夜驱车近500公里赶往济南机场,于5月4日上午8时左右将刘影同学的家长接到烟台,为其安排食宿,并安排专人轮流照顾刘影同学的家长。上午10时,莱山警方向家长通报案情。此后,学校安排人文学院领导陪同家长去殡仪馆看望被害学生。至今,刘影同学的遗体仍由公安机关控管。中午12时,应家长的要求,学校积极协调警方,陪同其到案发现场进行悼念。
与此同时,5月4日上午8时,学校召开紧急会议传达案件进展情况:已经获取犯罪嫌疑人详细的体貌特征。9时左右,警方通报:已获取犯罪嫌疑人的视频图像。按照警方要求,学校立刻再次组织各学院有关学生辨认犯罪嫌疑人。在全校师生的积极配合下,莱山警方经过26小时全力侦破, 5月4日下午,抓获犯罪嫌疑人高某,晚十时审讯完毕,案件告破。
5月5日上午,学校召开案件侦破通报会,莱山区公安局办案干警介绍了有关情况:犯罪嫌疑人高某,校外无业青年。因生活拮据,月初无钱交房租,预谋抢劫,于5月3日下午实施抢劫,导致了刘影同学的死亡。学校立即向全体师生通报了这一案情。莱山警方也在相关媒体发布了案件侦破公告。警方还到宾馆将破案经过和犯罪嫌疑人抓捕过程告知刘影同学的家长。
5月5日下午至晚上11时,受害学生第二批亲属9人(包括1名律师)先后抵烟,学校委托专人为其安排食宿,陪同就餐,并进行安慰。5月6日上午,警方法医在宾馆房间内向遇害学生亲属介绍案情。中午,亲属要求去案发地点,学校即刻陪同前往。5月6日下午3时,学校在宾馆二楼会议室与亲属及律师商谈善后处理事宜。之后,学生亲属于傍晚7时,自行离开学校安排的宾馆,入住其他旅馆。期间,学校一直积极与其联系,并时刻关心学生亲属的食宿和其他需要。
5月8日上午,学校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善后事宜。会前,全体校领导和与会人员集体为遇害学生举行哀悼仪式。会后,学校领导携带慰问金看望学生亲属,亲属未收。
期间,学生亲属在校园西门哭喊。学校有关教师一直陪在现场进行沟通和安抚,并提供饮食及水果。学校还安排校医院两名医生,始终陪护在他们身边。下午3点多,学校领导与学生亲属及代理人(律师已独自回去)进行第二次商谈,学生亲属提出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支付120万元赔偿,商谈暂无结果。
5月9日早8时,学校开通“花落留影”祭奠刘影同学专题网页(/5_3/index.php),寄托全校师生的哀思。
5月9日上午10时,学校与学生亲属第三次商谈,亲属提出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支付90万元赔偿,商谈亦无结果。此后,亲属及从家乡赶到的有关人员十多人一直滞留在学校办公楼前静坐、哭喊。当时正值下雨,学校派专人为其送伞并劝其避雨,家属不予理睬。中午1时左右,他们在校园里摆放十五个花圈,并在道路上静坐、大声哭闹,引起学生围观,影响了校园秩序。学校保卫人员对其进行劝阻,希望他们自己移走花圈。在遭到拒绝后,学校工作人员开始清理花圈,学生亲属上前阻拦、追打,从办公楼前花坛前追至文科馆前。在莱山区警方的阻止下,事态才得到控制。
5月10日,学校与学生家属又进行了几次商谈。
学校在进行案件善后处理工作的同时,也要求各单位认真汲取此次事件的经验教训,并提出了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措施。目前,学校与学生家属的协商还在继续,希望全校师生员工不要听信各种谣言,做好为被害学生追思等善后工作,对于故意歪曲事实、恶意中伤者,学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烟台大学5.3案件善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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