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可不可以直接起诉派出所还是要直接起诉公安局。

行政诉讼是指起诉派出所吗?可以起诉吗?~

一年多已经过诉讼时效了
应该在行政行为做出六个月内起诉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你起诉公安局下属派出所,被告主体当然是派出所。你首先应向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将被告涉嫌的行政违法行为向法院陈述,请求法院撤销被告对你的行政处罚,要求被告道歉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庭审中,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证词向被告质证,被告会根据你的举证、对他们的行政行为做出答辩、并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在起诉状中要重点突出被告的行政情节、程序是否违法、适用的法律条文是否得当、是否限制过你的人身自由等等,一旦属实就会增加你的胜诉可能。你也可以请律师、调取被告的询问笔录、及相关文书等证据向法院递交;被告是否违法将由法院裁决确认。

派出所是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对派出所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派出所作为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应当是被告。如果涉及国家赔偿的则要起诉其授权机关——公安局(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对派出所做出的处罚不服,起诉派出所,哪处罚的起诉哪。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人民法院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在我国,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并称为三大诉讼,是国家诉讼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章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行政诉讼可以直接起诉派出所,不要起诉公安局,因为是派出所作出的行政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行政诉讼可以直接起诉派出所,不可以起诉公安局。派出所是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对派出所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法律分析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人民法院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在我国,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并称为三大诉讼,是国家诉讼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根据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哈哈,我觉得如果是女孩子的话应该不是吃一顿饭就可以解决的,可以减少在宿舍的时间,或者是自己首先得真诚待人的,然后如果怪别人的话出去住也是不错的选择,眼不见心不烦,自己清净。

提起行政诉讼可以不经行政复议机关而直接起诉?
答:这要看具体的案情和案由。有些案件,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不服复议结果,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有些案件,可以自由选择在行政诉讼前是否经过行政复议。

...在提起之前必须经过行政复议 另外又有哪些情况可以直接起诉...
答: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直接起诉的情况有:1、《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

起诉公安局下属派出所的行政违法行为是不是直接向法院递交自诉状?被 ...
答:在起诉状中要重点突出被告的行政情节、程序是否违法、适用的法律条文是否得当、是否限制过你的人身自由等等,一旦属实就会增加你的胜诉可能。你也可以请律师、调取被告的询问笔录、及相关文书等证据向法院递交;被告是否违法将由...

不需要行政复议直接起诉的
答:一、不申请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吗? 一般来说,不经过复议也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但是对于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必须先经过复议才可以提起诉讼,本案例就是这类情况,对于公安的处罚,是复议前置的。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行政处罚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吗
答:对行政处罚是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对于当事人因不服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等行政处罚而提起的诉讼,在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之内,如果符合其他起诉的条件的,法院应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因为身份证无法改名,谁教我打官司?如何起诉派出所?详细步骤?
答:一般行政案件,对夏季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就本案而言,应该是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行政不作为)。1.先写好...

被行政处罚的人能否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答:”根据这一规定,我们认为,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能否受理,要看行政机关据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是否有明文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凡是法律明文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不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答:是的,税务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其处罚(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向该机关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经行政复议直接起诉
答:你好,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要求行政诉讼前必须经过行政复议,否则行政相对人是可以不经行政复议而直接提起诉讼的。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复议前置的案件,包括如下几种:1.治安处罚的案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2.纳税争议案件(...

派出机构行政诉讼主体
答: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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