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支付服务费时,可否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使用财政资金釆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税款吗~

财政补贴作为营业外收入并交了所得税的,用补贴款购入的成本列入当期损益,所产生的进项税自然也可以抵扣。如果是专项补贴并指定用途的,补贴款不交所得税,产生的成本也不列入当期损益,进项税也不能抵扣。

不可以,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企业向银行取得贷款支付贷款利息,银行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扩展资料
《贷款通则》规定:
(一)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二)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三)贷款的贴息: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贷款通则》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四)贷款停息、减息和免息:除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和免息。贷款人应当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按照职责权限范围具体办理停息、减息和免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利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不可以。
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的费用,其本身就属于财政收入(含税收收入)的一部分,没必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纯粹的行政事业单位才不能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买用友财务软件时支付的服务费要一起计入无形资产吗?
答:1、在服务费金额较大的时候可以计入无形资产,一般则计入管理费用。2、为了保障软件的运行正常需要经常进行维护,为了提高其使用效率或增加新的功能模块进行升级。维护与升级发生的费用,应该根据重要性原则和配比原则来处理。如果金额较小,按照配比原则计入相关费用科目;如果金额较大则应予以资本化。

要取财政预算总预备费未支付完会怎样
答:处理方式如下:在财政决算完成后其预算资金并没有花完,财政部门完全有权收回还没有用完的财政资金,等下一个财政年度预算确定并得到市人大审议通过后,再连同新增的资金通过财政专库划到该部门的账上,而本年度被收回的资金也被合并到了新拨付的预算资金中去了。

国有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招标,财政资金能直接支付到国有企业吗
答:不能。1、防止资金滥用和浪费: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到国有企业账户上,会存在国有企业挪作他用的风险,导致资金的滥用和浪费。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直接支付给中标方,避免资金流转环节的多余成本和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财政资金的合理利用。

公检法要不要公益性岗位
答: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以及适宜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其他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是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部分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项,利用财政资金以支付服务费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承担,重点吸纳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满足基层公共服务对人才的需求,使高校毕业...

PPP项目可用性服务费可以减去政府资本金合理吗?有哪些问题?
答:面临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保函等风险;第三,各方出资不能按期足额到位影响到后续融资以及项目建设。因此,如在合同中已约定了政府及社会资本方的出资比例,而可用性服务费减去政府资本金则相当于变相抽逃资本金,是不合规的,不符合财政部对ppp项目的基本初衷和规定。

扶持资金适用财政直接支付?
答:财政直接支付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支出单位按期获得必要的资金,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财政资金的规范运作,减少中间环节,防止支出资金的滥用或挤占。扶持资金适用财政直接支付,可以提高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扶持资金作用,实现扶贫、扶持等政策的落实 ...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答:1.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收入2.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强制进行的培训业务以外,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培训、会议的收费3.组织短期出国培训,为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员提供境内服务等收取的国际交流服务费三.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行为有哪些1.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自愿...

按财政要求支付可以跨年吗
答: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按财政要求支付可能会跨年支付。例如,遇到自然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紧急支付;合同或协议规定了跨年支付的情况;支付项目的资金到账存在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支付。在这些情况下,跨年支付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备案,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记录。然而,跨年支付应当是例外而非常态,...

企业取得政府财政资金,收入时间如何确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六、关于企业取得政府财政资金的收入时间确认问题。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

企业收到的财政专项资金,怎么做账务处理?
答:企业收到财政专项资金,账务处理方法有两种,分别如下:总额法:收到补助资金时: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发生成本费用或损失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或者营业外收入 补偿已经发生的成本费用或者损失: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或者营业外收入。净额法:收到补助资金时: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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