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经营未办理外出经营报验登记,是在经营地缴税还是在原税证所在地缴税?

外出经营 一定要去经营所在地交税吗?~

不行。现行的营业税暂行条列规定,与提供劳务相关的营业税纳税地点是劳务的发生地,而非公司注册地。所以一定要开外出经营证到当地去缴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 号)
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二条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三条规定: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1、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应分别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按预缴地和机构所在的适用税率和征收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营改增后,对一般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在征管上采取了先在建筑服务发生地按两个点预征增值税,再回机构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的过渡安排。根据城建税及其附加的规定,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与增值税同时缴纳。
2、在建筑服务发生地缴纳的附加税,只是按两个点预缴的增值税缴纳的附加税,回到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同时,纳税人还应该缴纳附加税。
参考资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 号)
扩展资料
政策实务理解
1.政策适用范围: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才适用该政策。
2.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同时需要缴纳以预缴的增值税为基数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附加,下同)。
3.异地预缴增值税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以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预缴增值税税额×异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4.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以机构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申报缴纳增值税税额×机构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特别提醒,申报缴纳增值税税额是计算应纳税额抵减预缴增值税税额后的税额。
5.如果异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和机构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存在差异,不需要补缴和不能申请退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6.不存在预缴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在机构所在地抵税费的问题
由于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的增值税,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则在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时,已经将预缴的增值税抵减了,也就是算的时候也就“抵减了预缴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外出经营未办理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就要在经营地缴税,如在经营地未交,原税证所在地可以追缴。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外出经营未办理外出经营报验登记,是在经营地缴税还是在原税证所在地缴 ...
答:外出经营未办理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就要在经营地缴税,如在经营地未交,原税证所在地可以追缴。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出后,多久之内要进行报验登记?如果没有...
答:纳税人应当于外出经营地开始前,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自《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发之日起30日内未办理报验登记的,所持证明作废,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具。

纳税人未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怎么办
答:纳税人未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应当及时去办理,并按照规定缴纳应缴的税款,在办理外管证只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副本或者加盖纳税人印章的副本首页复印件(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不提供上述证件);从事建筑安装的纳税人...

外经证未过期但是没有及时到税务局办理报验登记,如何处理?
答:外经证是税务部门开到施工方所在地税务局的证明,方便施工单队到施工所在地开票。结束后要到税务局注销,否则会影响下一次开具外经证明。其它暂时没有。如果异地业务未终了,现在不用办理外管证了,税总发〔2017〕103号“纳税...

开完外经证为什么要在30日之内报验
答:因为规定自《外经证》签发之日起30日内未办理报验登记的,所持证明作废,需要重启申请才可以。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纳税人需提供以下资料:(1 )税务登记证副本;(2 )经营地经营项目的合同、协议等详细...

外经证未报验可以注销吗
答:法律分析:因为已经报验登记过,所以这份外经证要先到项目经营地做情况申报,告诉税局开错了就好,然后再到外经开出地缴销就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有效期有多长?
答:……纳税人应当于外出经营地开始前,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自《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发之日起30日内未办理报验登记的,所持证明作废,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具。”...

外经证 报验过期,应该如何处罚
答:应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提交下列证件、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4、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开个经营许可证的,不收取费用。

企业外出经营的,如何办理报验登记?
答:纳税人在《外管证》注明地销售货物的,除提交以上证件、资料外,应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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