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门牌管理规定》等2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的杭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27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征管暂行规定〉等23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已经2012年3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 长 邵占维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一、《杭州市建筑装饰工程管理办法》(1994年7月2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5件政府规章修改60件政府规章个别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04年9月2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内河航道管理办法〉等18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改)。二、《杭州市城市地下水管理规定》(1997年6月2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4号发布,根据2004年9月2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内河航道管理办法〉等18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1年2月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6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及处理办法〉等32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改,根据2012年5月1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征管暂行规定〉等23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三次修改)。三、《杭州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1997年6月2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发布,根据2004年9月2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内河航道管理办法〉等18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7年12月1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06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3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改)。四、《杭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2000年12月29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2号发布,根据2011年2月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6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及处理办法〉等32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2年5月1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征管暂行规定〉等23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改)。五、《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4年4月2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2号发布,根据2008年8月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43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修改)。六、《杭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6年6月26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发布)。七、《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2年11月19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1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将《杭州市门牌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将《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部门管辖。发生管辖权争议的,应当自发生争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第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章的名称修改为:“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

  第十五条第二款中的“三日”修改为“三个工作日”。

  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利用互联网信息系统或者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也可以依法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监测。用来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的互联网信息系统或者设备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保证所收集、固定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二十八条第四款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辅助办案人员对案件关联的电子数据进行调查取证。”

  第三十三条修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公文书证,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涉及身份关系的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的“七日”修改为“七个工作日”。

  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中的“要求举行听证”修改为“要求听证”。

  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的“三个工作日”修改为“五个工作日”,将“要求举行听证”修改为“要求听证”。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中的“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申请听证而加重行政处罚”修改为“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要求听证而给予更重的行政处罚”。

  第四十六条第三款中的“要求举行听证”修改为“要求听证”。

  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中的“要求举行听证”修改为“要求听证”。

  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的“一般程序”修改为“普通程序”。

  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容易损毁、灭失、变质、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季节性商品等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在确定为罚没财物前,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依法先行处置的,或者经权利人同意或者申请,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在采取相关措施留存证据后,可以依法先行处置;权利人不明确的,可以依法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没有权利人同意或者申请的,可以依法先行处置。先行处置所得款项按照涉案现金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中的“二日”修改为“二个工作日”。

  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当事人依法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当事人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暂缓或者分期的期限;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驳回申请。”

  第七十条第一款中的“一般程序”修改为“普通程序”。

  第八十条中的“七日”修改为“七个工作日”。

  第八十一条第四项修改为:“经受送达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可以采用手机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执法文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拍照、截屏、录音、录像等方式予以记录,手机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信息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修改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和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全市统一的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门牌管理规定》《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门牌管理规定》等2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
答:一、将《杭州市门牌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将《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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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1997年12月5日发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5件政府规章修改60件政府规章个别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04年9月20日公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内河航道管理办法〉等18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改)。七、《杭州市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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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杭州市有害固体废物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12月2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公布,根据2004年7月2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6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机动车辆清洗站管理办法>等24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1年2月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6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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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代市长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决定经市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99号)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一、第六条修改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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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第一次修改,根据2019年12月3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2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改)。六、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2015年11月2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89号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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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五、《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修改为:“拆除产权属私人所有的出租住宅房屋,应当实行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因拆迁而引起变动原租赁合同条款的,应作相应修改。承租人另有住房后,应及时交还承租房。原房屋所有人不愿保留产权的,经...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杭州市职工教育暂行规定》等6件市政府规章的...
答:一、《杭州市职工教育暂行规定》〔1995年6月16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5件政府规章修改60件政府规章个别条款的决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修正〕。二、《杭州市统计工作管理规定》〔1996年6月2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发布,根据200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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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删去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二、删去第六十四条。三、删去第七十条第二款,将第一款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驾驶燃油助力车、正三轮摩托车、营运人力三轮车以及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车辆在禁止其通行的道路上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二十元...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杭州市建筑装饰工程管理办法》等7件市政府...
答:一、《杭州市建筑装饰工程管理办法》(1994年7月2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5件政府规章修改60件政府规章个别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04年9月2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内河航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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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第二款修改为:“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先进模范人物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本市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体系,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引导、服务、创新和保障能力建设,传播向上向善的新思想、新风尚。”五、将第六条改为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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