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里面无证行医,但是没有造成任何伤害的,有处罚吗?还是说就没人管?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去哪里可以举报医院里无证行医的医生~

卫生监督所、卫生局、公安局。

  我这有两个案例你看看:
  一:无证开诊所被判拘役并处罚金
  在没有取得《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却开诊所,两次被新城区卫生局查处后,仍然不思悔改。昨日上午,童秦州、王华栋二人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各处罚金5000元。
  童秦州是西安市某医院职工,退休后,2011年便在新城区尚爱路开起了私人诊所,私自从事诊疗活动。2011年到2013年间,童秦州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行医,2011年、
  2012年新城区卫生局先后二次查处,责令其停止非法行医活动,并予以行政处罚。“私人诊所”被查封不久后又偷偷经营,2013年3月7日,公安机关与新城区卫生局联合执法时,将正在非法行医的童秦州抓获。法院认为,童秦州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童秦州能自愿认罪,非法行医尚未造成伤亡后果,确有悔罪表现,故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判处童秦州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二:无证医生私开诊所被判刑
  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廖某先后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两次后依旧照常给人看病。日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廖某今年42岁,中专文化,儋州市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廖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也未取得经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06年至2010年2月期间,在海口市龙华区白水塘路303市场一号铺面开一家诊所。2009年11月4日上午10时48分,被告人廖某在其经营的私人诊所内,为一名患者看病打点滴治疗时,被海口市龙华区卫生局查处。但廖某不思悔改。2009年11月23日上午11时,被告人廖某在其经营的私人诊所内,为两名患者看病打点滴治疗时,再次被海口市龙华区卫生局查处。之后,被告人廖某仍我行我素,继续在其经营的私人诊所里非法行医。2010年2月5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廖某在其经营的私人诊所外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也未取得经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行医,且在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进行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应予惩处,遂作出以上判决。

医院聘请无证医生不存在违法,具有医学相关学历医学毕业生报考执业资格要求在医院试用期考核满十个月,你的工作范畴是试用工,如医院安排你独立上班,那医院制度上造就了违法,你作为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不具备判断是否违法的能力,要不然你也不会网上请教,你不具备诊疗能力所以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害赔偿由医院承担,但你和医院属聘任关系,出问题医院肯定会在工作制度上处罚你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
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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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笔者建议应视违法主体是“医师”或“非医师”分别适用法律。

1.
违法主体是非医师:
(非法机构或场所设置行为和行医行为属两个不同违法行为,应分别
裁量、合并处罚。)(1)对设置行为,适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2)对行医行为,适用于《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2.违法主体是医师:
(非法机构或场所设置行为和行医行为相牵连,按上位法特别规定择一重罚。)医师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适用《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你好, 情节严重构成非法行医罪。根据中国刑法第336条第1款的规定,非法行医罪刑罚分为三个量刑幅度,一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二是“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是“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以向卫生局举报

千万不要这么想,医学有很多未能探究明白的地方,且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第一次发现时罚款,第二次就是刑事责任了。

怎么可能没有任何伤害呢?

在医院里面无证行医,但是没有造成任何伤害的,有处罚吗?还是说就没人...
答:医院聘请无证医生不存在违法,具有医学相关学历医学毕业生报考执业资格要求在医院试用期考核满十个月,你的工作范畴是试用工,如医院安排你独立上班,那医院制度上造就了违法,你作为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不具备判断是否违法的能力,要不然你也不会网上请教,你不具备诊疗能力所以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害赔偿由医院承...

医院无证行医怎么处理
答:如果该“医生”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致使你婶婶死亡,能够证明该死亡结果与非法行医确有因果关系,那么该“医生”就构成了“非法行医罪”,依据我国《刑法》规定,“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

无证行医未造成他人伤害的怎么处罚
答:对于无证行医的,如果没有构成刑事犯罪,由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对其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与相关材料,并且罚款,如果导致他人损害的,赔偿其损害。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其行为涉嫌非法行医罪,依据犯罪情节判处刑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

无证行医抓不到现场怎么处理
答:法律分析:市民如果发现医疗机构无证经营,医生无证非法行医,或者医疗机构超诊疗范围经营,非法出租科室等问题,可以拨打当地卫生局举报投诉受理中心电话,具体可以打114查询。卫生局、卫生防疫站、城管、工商执法站、派出所。投诉只能找前2个,举报这5家都管。以下问题为非法行医或无照行医突出表现:医疗机构...

没有行医资格证给病人看病违法吗
答:法律分析:无证行医可构成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就是指的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进行非法行医,所犯情节严重的,将会对行为人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第一,由于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对遭受人身损害的患者具体赔偿范围: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

医院用无证人员行医如何处理
答:法律分析: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九条 未经...

无证行医处罚最新规定
答:给患者带来医疗安全隐患;3、经济损失:无证行医者通常在没有经过审批的场所从事医疗活动,其所使用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往往存在来源不明、质量不过关等问题,可能对患者造成经济损失;4、社会稳定:无证行医者的出现,不仅违法行医,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卫生医疗秩序,给医疗市场带来不正当竞争,容易引发社会...

无证行医怎么处罚
答:1、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的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

医院用无证医生有事吗?
答:法律分析:医院用无证医生是不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

无证行医怎么处罚
答:无证行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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