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案例(十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案情

王某通过网络结识了身在美国的华人林某(已被美国警方羁押),两人通过网络聊天,约定由林某从境外将枪支、子弹通过物流公司从美国发往王某所在的T市,后王某根据买家联系地址将枪弹快递至买家。2010年7月至2015年8月间,王某向买家,家共提供枪支48支,子弹4500余发。涉案的张某,李某等多名买家“爱好”枪弹,因为收藏而购买。经鉴定,查获的枪支,具有杀伤力,子弹亦为有效子弹。

经查,买家张某为国有医院医生,多次利用开高价药处方,收受医药代表赵某(在逃)回扣(实查金额为100万元)。后张某升任医院院长时,更是长期接受赵某财物(实查金额为200万元),赵某利用张某的信任,与该医院签订价值500万元医疗器械合同,故意将已被淘汰的器械当成进口医疗器械卖给该医院,张某在签订合同,亦未认真审查合同,查验样品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

买家李某为某塔园公司经理,开发、销售塔位(用于殡葬)。李某将塔位分为使用型和投资型两种,承诺购买投资型的塔为两年后可以更名和退单,并不定期提高塔位的销售价格,吸引众多群众购买,从2010年至2015年,塔园公司大肆宣传塔位的投资价值,违反国家公墓销售规定,面向4334人销售投资型塔,未涉及未退金额7192万元。

经查,王某还以万家公司的名义经营有偿讨债业务。2012年,王某接受秦某的委托,向陈某追讨230万元欠款,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以收回欠款的20%作为报酬。随后陈某归还秦某50万元,秦某按约支付给王某10万元报酬。经国家经贸委曾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国经贸综合【2000】568号),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该通知未以国务院名义发布。

问题

1、王某向买家提供枪支、弹药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王某与境外的林某共谋,接受非法邮寄入境的枪支弹药,并转寄给枪支弹药的实际购买人,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应当数罪并罚。

2、张某,李某等买家购买枪支弹药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张某,李某等买家以收藏为目的购买枪支弹药的行为构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行为人只要实施买进和卖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构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

3、张某收受医药代表300万元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处方权是一种技术性权利,因此张医生收受100万元回扣的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但是,利用担任院长的职务来收受200万元贿赂的行为,利用的则是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所以还构成受贿罪。

4、张某签订医疗器械合同,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张医生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签定合同失职被骗罪。

5、李某销售塔为吸纳资金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李某违反国家公墓销售规定,销售投资型公募,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和社会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6、王某经营有偿讨债业务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为什么?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发布的通知,不属于刑法中所称的国家规定,因此王某经营有偿讨债业务,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刑法案例(十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答: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发布的通知,不属于刑法中所称的国家规定,因此王某经营有偿讨债业务,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司法解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_百 ...
答:1、《刑法》第三章是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其中包括八节,从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二百三十一条均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在此不一一列出,只例举其中几个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条款:(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

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时间
答:2021年3月1日。根据查询发大大网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四十八、本修正案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修正案对行刑法做出了多处修改,新增设多项罪名,刑法修正案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一系列。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法做了47处相当重大的修改,主要是两方面的内容,包含把一些行为规定为犯罪,约有十...

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罪
答: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民经济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

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有哪些
答: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民经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我国刑法中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罪名有哪些
答:第一百零三条 第一百零四条 第一百零五条 第一百零六条 第一百零七条 第一百零八条 第一百零九条 第一百一十条 【间谍罪】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第一百一十二条 【资敌罪】第一百一十三条 【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死刑、没收财产的规定】...

什么是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罪?
答: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罪是指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民经济的行为。该罪行出自《刑法》第三章。这个罪判刑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因为本罪种类小到金融诈骗,大到走私罪,判刑差别太大,从罚款到无期不等,因是《刑法...

下列属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有()。
答:【答案】:A、D 刑法常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破坏的是经济秩序,或者是造成经济交往秩序的混乱、或者是造成交易的不平衡等。走私和诈骗都是明显的破坏经济秩序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和职务侵占行为属于侵犯财产的行为,排除B、C两项。因此答案选AD。

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犯罪的界定与社会危害性 一切威胁国家核心利益,如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以及试图颠覆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行为,无论是侵犯国有财产、集体所有财产,还是公民私有财产,乃至侵犯人权和民主权利,凡是对社会造成实质危害且依法应受刑罚惩处的行为,都被...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罪名
答: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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