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火车携带物品规定

~ 按照国家铁路局和公安部的新规。有关乘坐火车所带物品的规定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一、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二、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三、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
一、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
(一) 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1. 军用枪、公务用枪: 手枪、冲锋枪、步枪、机枪、防暴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2. 民用枪: 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3. 道具枪、发令枪、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4. 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二) 爆炸物品类
1. 弹药: 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手雷、地雷、手榴弹等。
2. 爆破器材: 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爆破剂等。
3. 烟火制品: 礼花弹、烟花(含冷光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等各类烟花爆竹,发令纸、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以及“钢丝棉烟花” 等具有烟花效果的制品等。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 管制器具
1. 管制刀具:根据《管制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GA 1334-2016),认定为管制刀具的专用刀具(匕首、刺刀、佩刀、三棱刮刀、猎刀、加长弹簧折叠刀等)、特殊厨用刀具(加长砍骨刀、加长西瓜刀、加长分刀、剔骨刀、屠宰刀、多用刀等)、开刃的武术与工艺礼品刀具(武术刀、剑等),以及其他管制刀具(超过GA/T 1335《日用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规定的尺寸规格限制要求的各种刀具)。
2. 其他器具: 警棍、军用或者警用匕首、催泪器、电击器、防卫器、弩、弩箭等。
(四) 易燃易爆物品
1.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氢气、甲烷、乙烷、环氧乙烷、二甲醚、丁烷、天然气、乙烯、氯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
2.易燃液体:汽油(包括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煤油、柴油、苯、酒精、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或者标志不清晰的酒类饮品、1,2-环氧丙烷、二硫化碳、甲醇、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等。
3. 易燃固体: 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偶氮二异庚腈等。
4.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
5.遇湿易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
6.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氯酸钠、硝酸铵等。
(五) 毒害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氯、氨、异氰酸甲酯、硫酸二甲酯等高毒化学品以及灭鼠药、杀虫剂、除草剂等剧毒农药。
(六)腐蚀性物品
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有液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汞(水银)等。
(七)放射性物品
指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国家规定豁免值的物品,详见《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试行)》。
(八)感染性物质
包括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感染性样本,详见《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一类、第二类的病原微生物。
(九)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
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
2.硫化氢及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者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3.容易引起旅客恐慌情绪的物品。
4.不能判明性质但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二、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
(一)锐器:菜刀、水果刀、剪刀、美工刀、雕刻刀、裁纸刀等日用刀具(刀刃长度超过60毫米);手术刀、刨刀、铣刀等专业刀具;刀、矛、戟等器械。
(二)钝器:棍棒、球棒、桌球杆、曲棍球杆等。
(三)工具农具:钻机、凿、锥、锯、斧头、焊枪、射钉枪、锤、冰镐、耙、铁锹、镢头、锄头、农用叉、镰刀、铡刀等。
(四)其他:反曲弓、复合弓等非机械弓箭类器材,消防灭火枪,飞镖、弹弓,不超过50毫升的防身喷剂等。
(五)持有检疫证明、装于专门容器内的小型活动物,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向旅客说明运输过程中通风、温度条件。但持工作证明的导盲犬和作为食品且经封闭箱体包装的鱼、虾、蟹、贝、软体类水产动物可以随身携带。
三、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
(一)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小于或者等于70%的酒类饮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
(二)香水、花露水、喷雾、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
(三)指甲油、去光剂累计不超过50毫升。
(四)冷烫精、染发剂、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600毫升。
(五)安全火柴不超过2小盒,普通打火机不超过2个。
(六)标志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限制携带、运输的物品。
法律依据
《国家铁路局、公安部关于公布《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
一、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
(一)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1. 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冲锋枪、步枪、机枪、防暴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2. 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3. 道具枪、发令枪、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4.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
1. 弹药: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手雷、地雷、手榴弹等。
2. 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爆破剂等。
3. 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含冷光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等各类烟花爆竹,发令纸、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以及“钢丝棉烟花”等具有烟花效果的制品等。
4.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器具
1.管制刀具:根据《管制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GA 1334-2016),认定为管制刀具的专用刀具(匕首、刺刀、佩刀、三棱刮刀、猎刀、加长弹簧折叠刀等)、特殊厨用刀具(加长砍骨刀、加长西瓜刀、加长分刀、剔骨刀、屠宰刀、多用刀等)、开刃的武术与工艺礼品刀具(武术刀、剑等),以及其他管制刀具(超过GA/T 1335《日用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规定的尺寸规格限制要求的各种刀具)。
2.其他器具:警棍、军用或者警用匕首、催泪器、电击器、防卫器、弩、弩箭等。
(四)易燃易爆物品
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氢气、甲烷、乙烷、环氧乙烷、二甲醚、丁烷、天然气、乙烯、氯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
2. 易燃液体:汽油(包括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煤油、柴油、苯、酒精、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或者标志不清晰的酒类饮品、1,2-环氧丙烷、二硫化碳、甲醇、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等。
3. 易燃固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偶氮二异庚腈等。
4. 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
5.遇湿易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
6.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氯酸钠、硝酸铵等。
(五)毒害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氯、氨、异氰酸甲酯、硫酸二甲酯等高毒化学品以及灭鼠药、杀虫剂、除草剂等剧毒农药。
(六)腐蚀性物品
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有液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汞(水银)等。
(七)放射性物品
指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国家规定豁免值的物品,详见《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试行)》。
(八)感染性物质
包括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感染性样本,详见《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一类、第二类的病原微生物。
(九)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
1.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
2.硫化氢及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者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3.容易引起旅客恐慌情绪的物品。
4.不能判明性质但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二、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
(一)锐器:菜刀、水果刀、剪刀、美工刀、雕刻刀、裁纸刀等日用刀具(刀刃长度超过60毫米);手术刀、刨刀、铣刀等专业刀具;刀、矛、戟等器械。
(二)钝器:棍棒、球棒、桌球杆、曲棍球杆等。
(三)工具农具:钻机、凿、锥、锯、斧头、焊枪、射钉枪、锤、冰镐、耙、铁锹、镢头、锄头、农用叉、镰刀、铡刀等。
(四)其他:反曲弓、复合弓等非机械弓箭类器材,消防灭火枪,飞镖、弹弓,不超过50毫升的防身喷剂等。
(五)持有检疫证明、装于专门容器内的小型活动物,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向旅客说明运输过程中通风、温度条件。但持工作证明的导盲犬和作为食品且经封闭箱体包装的鱼、虾、蟹、贝、软体类水产动物可以随身携带。
三、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
(一)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小于或者等于70%的酒类饮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
(二)香水、花露水、喷雾、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
(三)指甲油、去光剂累计不超过50毫升。
(四)冷烫精、染发剂、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600毫升。
(五)安全火柴不超过2小盒,普通打火机不超过2个。
(六)标志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限制携带、运输的物品。

如图所示,12306官网查询显示,根据《铁路旅客禁止、 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

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如下:

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如下:

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如下:

特殊规定如下:



火车携带物品规定是什么
答:一、火车携带物品规定是什么1、火车携带物品规定如下:(1)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小于或者等于70%的酒类饮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2)香水、花露水、喷雾、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3)指甲油、去光剂...

乘坐火车携带物品规定有哪些?
答:一、乘坐火车携带物品规定有哪些1、乘坐火车时限量携带物品:(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2)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12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

乘坐火车携带物品规定
答:一、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二、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三、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一、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一) 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1. 军用枪、公务用枪: 手枪、冲锋枪、步枪、机枪、防暴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2. 民用枪: 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3. 道...

火车带行李规定是怎样的
答:一、火车带行李规定是怎样的1、每位旅客可免费携带物品20千克,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旅客携带行李体积的规定每件物品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时不超过130厘米。不能携带的行李物品国家禁止或限制携带的物品。2、法律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

火车携带物品最新规定
答:火车携带物品最新规定如下:1、旅客携带行李重量的规定:每位旅客可免费携带物品20千克,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2、客携带行李体积的规定:每件物品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时不超过130厘米;3、残疾人用车携带规定:残疾人用车可免费携带,并不...

火车.动车.高铁禁止携带物品
答:这些物品禁止携带上火车禁止携带的物品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规格或重量超过行李说明中的物品。限量携带的物品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不超过20ml的指甲油...

火车行李携带规定
答:火车行李携带规定:每位旅客可免费携带物品20千克,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每件物品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时不超过130厘米。残疾人用车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免费携带品20千克范围内。在乘坐火车车前,请大家一定要了解火车行李托运规定。如果在...

坐火车过安检不能带什么
答:1、螺蛳粉、臭豆腐、榴莲请勿携带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带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进站乘车,例如榴莲、臭豆腐等。由于动车组车厢是密闭空间,气味较大的食品尽量不食用,比如螺蛳粉。自热火锅和自热米饭米饭等自热食品的加热包在数秒内就可达到100摄氏度高温,产生的蒸汽容易触发烟雾警报器,建议乘车时不要携带...

乘坐火车携带物品规定有哪些?
答:法律分析:最新修改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51条和第52条有了明确的规定,包括乘坐火车最大携带重量和体积,还有不得带上火车的物品种类等等。以下是详细的铁路携带物品规定。法律依据:《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第五十条 对旅客随身携带品应动员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面,并做到平稳牢固,不妨碍其他旅客乘坐...

乘火车禁止携带的物品最新规定
答:一、乘火车禁止携带的物品最新规定是1、乘火车禁止携带的物品如下:(1)危险品、国家限制运输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动物以及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都不能带入车内;(2)便携物质限制。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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