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建筑业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如何做帐?

建筑业小规模公司营改增后按多少交税,如果升级成一般纳税人了,营改增之后我们又是按多少交税?~

问题中的这种情况不会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五)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根据试点情况对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

建筑类企业不是可以随意选择简易计税方式的,大包项目应该选择一般计税法,营改增后对于建筑类企业的简易计税方式是有条件的。
1、条件:其一是老项目;其二是清包工;其三是甲供材。除此以外的一般纳税人不得使用简易计税法。
2、执行简易计税法的建筑企业,执行3%的开票税率,并且不得抵扣。
3、建筑类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法开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均按照销售额的3%计征增值税,即:应交增值税=销售额×3%或含税价÷(1+3%)×3%,并按照应交增值税税额计征附加税。

  “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的相关会计处理时需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1993]83号)和《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执行。
  建筑服务业的增值税会计核算比较特殊,表现为:
  1、建筑工程与普通工业生产不同,工期通常较长,耗费较高,需要设置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科目;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45条第(二)项对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做了特殊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建筑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发生的特定项目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并从销售额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实际等于采取差额征税的方式。

  一般计税方法下企业的会计处理:A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提供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会计处理如下:
  1.购进原材料/周转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价15000元,应在这一步骤进行价税分离: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 12820.5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179.49
   贷:银行存款 15000
  2.将原材料/周转材料投入工程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2820.51
   贷:原材料/周转材料 12820.51
  3.接受采用简易征收方式计税的C公司提供的建筑服务,价值12000元,款项已支付,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1650.4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9.51
   贷:银行存款 12000
  4.按建筑承包合同约定的日期收到预收账款36000元,开具发票,此时发生纳税义务,虽然未确认营业收入,但应计提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3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567.57
   工程结算/预收账款 32432.43
  5.期末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38.57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38.57
  简易计税方法下企业的会计处理:B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提供一项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会计处理如下:
  1.购进原材料、周转材料时,无需价税分离,不计算进项税额。
  2.接受采用简易征收方式计税的D公司提供的建筑服务,价值12000元,款项已支付,取得普通发票。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1650.4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349.51
   贷:银行存款 12000
  3. 按建筑承包合同约定的日期收到预收账款36000元,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3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48.54
   工程结算/预收账款 34951.46
  4.期末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699.03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99.03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由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不设专栏,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其他处理与一般纳税人的简易计税项目基本相同。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由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不设专栏,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其他处理与一般纳税人的简易计税项目基本相同。



基本上一样

建筑安装工程类公司,营改增后税率是多少?
答:营改增后建筑业房地产税率为1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 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如采用简易计税3%,还可以抵扣进项吗?
答:有网友提问,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如果采用了简易计税的话,进项还能抵扣吗? 其实,建筑业营改增之后,相关的增值税税率的确是比较复杂,不仅仅有一般纳税人的9%的税率,也有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是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的3%的征收...

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可以开3%的发票吗
答: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可以开3%的发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八条,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答:在本次营改增扩围中,建筑业的情况同样比较特殊。营改增后,建筑业纳税人将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及其他符合规定的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及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税...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既是商业,又是工业可以向外销售产成,又是建筑业
答:(一)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你看看你是不是符合这个条件...

建筑公司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答: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从2019年由11%调整为9%,所以现在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税率是9%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的税率为6%。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

建筑业营改增后什么情况下开发票用3%税率
答: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现在我公司派人去其他公司负责安装工程
答:营业税纳税地点: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你公司...

建筑行业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依据
答:建筑行业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依据: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 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

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11还是9
答: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从2019年由11%调整为9%,所以现在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税率是9%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的税率为6%。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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