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出纳一人兼任是违法的吗

会计、出纳一人独揽,违法吗?~

违法的。会计和出纳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由不同的人担任。由一人担任是违反《会计法》的。
《会计法》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扩展资料会计法法规: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六条 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法律分析:违法的。会计和出纳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由不同的人担任。由一人担任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

出纳是做货币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核算、货币资金收支的监督等。其工作要点在于:做好现金收付、银行存款核算,日常记账保证日清月结、保管现金、证券、相关印章。办理往来结算,建立清算制度,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账损失。在工资核算时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审核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负责工资核算,提供工资数据。在货币资金收支过程中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督等。

会计的职责是为完成会计工作所承担的责任。会计主管岗位职责包括:具体领导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制定、贯彻执行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组织开展财务成本分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和出纳一个人兼任犯法吗
答:法律分析:违法的。会计和出纳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由不同的人担任。由一人担任是违反《会计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一条 审计机...

会计出纳一人兼任是违法的吗
答:法律分析:违法的。会计和出纳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由不同的人担任。由一人担任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出纳是做货币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核算、货币资金收支的监督等。其工作要点在于:做好现金收付、银行存款核算,日常记账保证日清月结、保管现金、证券、相关印章。办理往来结算,建立清算制度...

会计兼出纳有什么处罚
答:法律分析:是违法的,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违反规定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

会计兼出纳犯法吗
答:会计兼任出纳违法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和出纳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由不同的人担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任...

会计出纳一人兼任是违法的吗
答:会计出纳一人兼任是违法的。1、会计出纳一人兼任是违法的。会计和出纳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由不同的人担任。我国《会计法》对此也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2、出纳是做货币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核算、货币资金收支的监督等。其工作要点在于:...

会计出纳同一个人法律后果
答:会计出纳同一个人法律后果是违法,根据情节判决。法律依据:会计和出纳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由不同的人担任。由一人担任是违反《会计法》的。根据《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其次,从公司管理...

会计和出纳是一个人犯法吗?
答:法律分析:会计法规定,出纳与会计是不相容职位,不能由同一人担任,也就是财物必须分离,虽然谈不上犯法,但容易发生腐败现象,是不合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我刚找了个工作要出纳会计一块干,这个合法吗?
答:不合法。《会计法》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建议你做这个工作之前好好看看《会计法》,特别是法律责任的部分。如果公司很不正规,就不要干了。

某企业用一人会计兼出纳,我想问知识人这是否违法,如是违法能去哪里投诉...
答:是违法的 违反了单位内部控制的相互牵制关系 可以到税务局投诉 因为这样很容易造成偷税 吊销会计证 只能有财政部门吊销 可以去财政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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